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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刑事二审律师介绍(观澜律师所)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深弟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0 19:11:36

观澜刑事二审律师介绍(观澜律师所)

为相夫教子,

甘当全职妈妈,

原以为婚姻幸福美满,

却不料突然“被离婚”……

家住深圳市龙华区的张女士

正在孤立无助时,

得到了龙华区观澜街道的法律援助,

为其主张诉求。

目前,该案件已进入

法律诉讼程序。

张女士与其夫2014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因无人帮助照看孩子的日常生活,张女士便全职在家照料起了孩子。今年3月24日,张女士收到丈夫的一纸诉状,诉状中要求与其离婚、并“夺取”女儿抚养权,还被要求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等。

消息一到,她犹如晴天霹雳,自己无一分收入,又欠下信用卡及丈夫提到的债务,正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她想起了观澜街道司法所在社区普法活动中提到的“法律援助”。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张女士来到观澜法援群众接待厅。工作人员耐心问询和引导后,得知了其莫名其妙“被离婚”的经过。

据张女士讲,几年来,她和丈夫偶然也会为生活中的小矛盾进行争吵,但在她看来夫妻感情一直还好。两三年前,丈夫以工作忙为由搬到了单位宿舍,母女二人继续租住在外,生活的开销基本靠循环套用自己的几张信用卡来负担,但她并未因此埋怨丈夫。

根据张女士的情况,加上“清明假期”,且该案举证时间紧迫,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行动。经核对张女士提供的信用卡清单,其确实为全职妈妈及无固定收入人群,观澜法援为其申请诉讼代理法律援助。

据介绍,离婚案件涉及配偶、亲子身份关系的处理,不是单纯的财产案件,需要了解各方的真实想法。在时间短难度大的情况下,法援工作人员先安抚、照顾张女士的情绪,再引导其思考关于婚姻关系将走向何方、女儿与谁在一起更利于成长等问题。

通过与张女士的深入沟通,并预设一审坚持“不离婚”,但仍按照“离婚”的思路搜集证据,并做好二审再次被诉的准备。搜集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相关证据、女方更多承担家庭义务及因此产生的债务、男方未履行扶助配偶抚养子女的义务、女儿更适合与妈妈共同生活等证据。

目前,除观澜法援工作人员、值班律师也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外,还密切联系指派律师,多思路、全方面、持续性地为张女士提供帮助。据了解,该案件将于5月11日开庭一审。

文、图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纳 通讯员:司新宣、王志钰、孔彦苏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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