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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找关系要钱解决,托人找关系办事没办成不给退钱犯法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0 17:34:15

生活中,不乏有人花钱托人找关系办事。那么花钱托人找关系办事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如果存在,都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呢?另外,如果最终事情没有办成,花出去的钱能不能要求退还呢?今天我们就对这些问题做一个分析。

一、法律风险分析

花钱托人办事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收钱的人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恰巧又主管请托人要办的事。

这种情形下,请托人涉嫌构成行贿罪,收钱的人涉嫌构成受贿罪;

第二种情形,收钱的人不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也不主管要办的事,而是作为“中间人”出现,他与主管这件事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亲属或朋友。收钱之后将该款项全部交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在此情形下,请托人与收钱的“中间人”涉嫌构成行贿罪的共犯,收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

第三种情形,收钱的人是“中间人”,他在收钱之后并没有将钱送给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利用自己与国家机关的工作人的某种亲密关系将事情办成,主管该事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都不知道“中间人”收了钱。

在此情形下,花钱办事的人涉嫌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中间人”涉嫌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或“斡旋受贿罪”;

第四种情形,“花钱”办事的人没有送钱的想法,他本来想办的事情是也是正当的,却因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指示“中间人”向“花钱”办事的人索取贿赂,“花钱”办事的人迫于压力不得不“破财消灾”,请“中间人”代为转交财物之后事情办成了。

这种情形下,花钱办事的人不构成犯罪,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与“中间人”涉嫌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

第五种情形,这种情形也是实践中最常见的,即:自称“中间人”的人从来就没有能力办成请托人要办的事,只是撒谎说能办成事,以骗取请托人的财物。

此种情形下,所谓“中间人”涉嫌构成诈骗罪,花钱托人办事的人涉嫌构成“冤大头罪”。


当然,除以上较为常见的情形外,实践中还有很多其他情形,限于篇幅此处不再赘述。

二,事没办成,是否可以要求“退钱”?

花钱托人找关系办事,事办成了还好;如果收钱的人“不讲武德”,事没办成也不退钱,请托人能不能把钱要回来?

从上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花钱托关系找人办事本就违法,当事人之间不能形成合法有效的法律关系,因此,从法律角度分析,花钱的人没有合法的要求退钱的理由(专业名词叫“没有请求权基础”)。实践中,曾经有人一气之下将不退钱的人诉至法院,该案经一审、二审,最终却被二审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通俗来讲就是“这事我们法院不管”!

那有的朋友说了,难道这事就没人管了吗?难道就只能任由坏人逍遥法外了吗?

当然不是!

无论面对哪种情形,当事人都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中间人或者国家家关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事实,从而使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

此时,有的中间人或实际办事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灭火”选择赶紧退钱了事,甚至还有赔偿“封口费”的情况出现!那么退钱、赔偿是不是真的就“没事了”?

当然不是!

无论是行贿、受贿、斡旋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亦或是诈骗罪,在收钱的那一刻犯罪已经既遂,退钱最多只能算是退赃而已,并不影响前述犯罪的成立!

然而,即使犯罪的人被抓了、被判了,请托人能否把钱要回来?

答案是:“不一定”!

除了中间人涉嫌诈骗罪这种情形之外,其他情形中该财物均可能被定性为“赃款”、“赃物”,司法机关依法有权没收!

总结:

由本文以上分析可见,花钱托关系找人办事极可能涉嫌多种违法,甚至涉嫌犯罪,法律风险巨大!一旦钱花了事没办成,真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好了,本期分享就到这里了!谢谢大家的耐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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