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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辅警为什么不能找律师,女辅警为什么不能找律师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15 15:07:10

近期“勒索多名公职人员370万的女辅警”新闻火爆全网,但出现一件乌龙事件,那就是“女辅警”的照片系盗用、假冒的。2021年3月13日,一名网名叫“喵喵⚡️”的女士称:网络上流传的“勒索多名公职人员370万的女辅警”新闻中所用的照片系其本人,她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公民,不是女辅警,不知道为什么会把她的照片用到这个女辅警的身份上。这件事给她和她的家人造成了很大影响,希望盗用她照片的人出来道歉,而且她也报警了。

网上流传的“女辅警”照片系盗用,该如何维权?

(“喵喵⚡️”本人声明)

既然上述乌龙事件的发生,对“喵喵⚡️”女士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那么“喵喵⚡️”女士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以下是律师代理类似案件的步骤(本文主要是民事侵权角度风险,不包括刑事方面:

首先,我们要分析此次乌龙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侵犯了“喵喵⚡️”女士的什么权利?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盗用照片的行为可能侵犯了“喵喵⚡️”女士的名誉权、肖像权。

下面就名誉权、肖像权两种权利进行法律解释:

一、针对名誉权而言,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人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对于公民名誉权受到侵害的,可以责令侵权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二、针对名誉权而言,我国法律规定: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 肖像。因此,构成侵犯肖像权需要符合两个要件:一是未经许可使用公民的肖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

其次,既然我们初步判断此次乌龙事件可能侵犯“喵喵⚡️”女士的名誉权、肖像权,那么下一步就要固定侵权的证据,一般就名誉权、肖像权的案件,都是通过公证处来保全证据,防止传播者删除,事后不认账。

再次,固定证据后,就要明确被告,被告一般包括:直接侵权人、发布的媒体、网络大V、网络平台等。

最后,要明确具体的诉请,一般而言类似案件的诉求是: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所有网络公共平台发布的不实信息,并在相应平台澄清并连续道歉;2、赔偿原告损失;3、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

通过本次事件:本律师郑重提醒大家,一、平时自己私人照片尽量不要发网络平台,真要发的话,可以加水印等技术措施;二、热点事件,不要瞎传、瞎造谣,防止侵害他人权利,特别是网络大V;三、当自己遇到名誉权、肖像权受损情形,要及时固定证据,建议走法律程序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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