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现役军人探亲假
重中之重
经中央军委批准,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现役军人休假探亲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现役军人休假探亲相关规定进行了更为细致详尽的说明。
1
军官年休假假期计算
军官休假、探亲天数参见图表
▼
军官年休假以外假期的休假天数,按下列办法计入或不计入军官年休假假期:
▼
2
士官年休假假期计算
士官探亲假统一纳入年休假计划管理,休假假期和批准权限等,按照现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指导和管理秩序若干规定》执行。
士官的事假、病假、公休假日等假期与年休假假期计算关系,按照本《通知》军官有关规定执行。
士官年休假天数不得少于本人当年应休天数的70%,各单位年度士官休满假率不得少于90%。
3
未休假经济补偿计发
军官、士官未休假经济补偿,应当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计发,不得超出规定比例和标准发放或不发放、少发放。
经济补偿标准:个人未休假经济补偿计领金额=(本人全年工资收入÷261天)×200%×本人未休假天数。
其中:全年工资收入,包括全年基本工资、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和年终奖励工资。未休假天数,师级(局级、专业技术6级,下同)以下军官不得超过当年应休天数的40%,军级(专业技术4级、5级)军官不得超过30%,副战区级(专业技术3级)以上军官不得超过20%,士官不得超过30%;在上述比例之内的,按实际未休假天数计算。
经费审批发放。各单位发放未休假经济补偿人数,军官不得超过本单位实有军官人数×(100%-本《通知》规定的单位年休满假率),士官不得超过本单位士官总人数的10%。各级政治工作部门于每年1月份编制本单位上一年度未休假经济补偿方案,在本单位公示1周后,报单位党委审批,由后勤保障部门于2月底前发放。其中,军委机关部门未休假经济补偿方案,由其政治工作部门编制,报本部门党委审批,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组织发放。
经费保障来源。2016年度未休假经济补偿经费,从本单位行政运转费或机动财力中调剂解决,预算不足的列入2017年度预算安排。2017年起,当年未休假经济补偿所需经费纳入生活费保障,列福利费“未休假经济补偿”科目逐级向上领报。
4
有关问题处理
(请着重看第三、四条)
(一)不纳入经济补偿范围。军官、士官不申报年休假计划或未全额申报年休假假期的,已批准年休假计划本人放弃的,当年11月30日前下达退出现役命令的,编外或免职后未安排临时性工作的,当年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当年义务兵选取为士官的,以及未休或未休满婚假、产假、护理假的,不享受未休假经济补偿。
(二)代职、上学等特殊情况。因代职、上学、借调帮助工作等,军官和士官实际工作单位与工资关系不一致的,年休假纳入本人实际工作单位管理,未休假经济补偿由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发放。休假情况由实际工作单位于当年12月31日前函告。军官调动当年的未休假经济补偿由调入单位发放,调出单位负责提供休假情况。
个别师级以下军官确因工作特别需要,当年休假天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未休假经济补偿可按实际未休天数计发,其中超出本《通知》规定比例和标准的经费,由各单位从机动财力中解决,此类人员不得超过本单位实有军官人数的5%。
(三)已婚军官探亲及家属来队。已婚军官与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可享受1次探亲假;夫妻分居两地的军官,每年可探望配偶2次,其配偶每年可来队探亲2次。假期天数按军队现行规定执行。
(四)文职干部休假探亲。文职干部年休假计划管理、假期计算以及未休假经济补偿,按照本《通知》军官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军人配偶探亲假问题
关于军人配偶休探亲假的相关问题,虽然部队方面并没有给出明确规定,但是我们依然可以从别的文件中找到答案。
1981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务院国发〔1981〕36号)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第514号令)已经给出了答案。
▼
当然这条规定只针对以下三种情况,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看明白了吗?换而言之,就是并不是所有军属都能休到探亲假,能不能休,得看你的工作性质而定。但是也有地方政府做得比较好的,比如说天津市:
▼
在天津的哨子们可以尝试一下哟~
当然也可以期待某一天
所有军属都能休到探亲假,
就跟大家期待“军嫂证”能实现一样,
这是作为拥军优属最好的措施,
对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的条例;于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重点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那么,军嫂休探亲假,部队方面有没有什么优待呢?
最新的探亲休假路费发放标准在2012年经过了调整,是以我军现行的探亲待遇制度为依据,对交通费、中转住宿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等发放办法进行了调整, 人员也包括来队探亲的家属。
【计发标准】其中,依据近年来国家铁路公路的运输价格、官兵实际探亲路费开支水平等情况,我们对官兵和来队家属探亲路费定额进行了反复测算,制定了探亲路费的计发标准。
【交通费】探亲里程200公里以内的,不区分人员类别,每百公里50元;超过200公里的部分,干部、士官、边海防部队来队家属每百公里25元,供给制学员、非边海防部队来队家属每百公里18元。
【中转住宿费】干部每人每天15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0元。
【途中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符合乘坐飞机探亲的人员,其乘坐飞机的区段,仍实行按实计发的办法。
【发放时间】官兵探亲路费的发放时间统一规定为每年3月份,来队家属的探亲路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凭有关证明由部队按季度集中发放。
(以上来源于《关于调整军队探亲路费发放办法的通知》)
02
现役军人婚假
晚婚假怎么休?
【插句题外话】军队人员结婚前,男女双方必须到军队或者地方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接受婚前卫生指导。
这是规定,不是建议噢!
所以婚前体检是必须的!
[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只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此外,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28条相关规定:
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故现役军人婚假最长为: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具体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不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军队人员晚婚的假期
(一)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者为晚婚。
(二)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三)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军队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
(四)女军人、女职工符合晚育规定,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除按照规定享受3个月产假外,增加产假90天。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产假的规定执行。男方为军队人员,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异地居住、享受探亲假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15天。
Tips: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03
现役军人产假
女军人需要一看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女军人、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女文职人员、女非现役公勤人员符合晚育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时,除按照规定享受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90天。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产假的规定执行。女军人、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女文职人员、女非现役公勤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规定享受98天产假。男方为军队人员,夫妻异地居住、享受探亲假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30天。
三、军队人员“单独两孩”政策的标准条件、审批办法和服务管理等规定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签署命令,发布《中央军委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4年6月30日起施行。(注:2015年国家已颁布最新“二孩”政策。据悉,《军队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已于日前上报中央军委审批)
《中央军委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精神,结合军队实际,决定对《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1、第三条修改为:“军队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本条例所称军队人员,包括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以及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2、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独生子女,符合女方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
由上可知,我国对现役军人产假的规定,根据男女性别的不同,我国现役军人的产假分别为15天、98天。
04
现役军人陪产假
针对男性军人
军人的婚姻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如果夫妻一方是军人的,在妻子生产的时候,军人是可以申请陪产假的。那么,2018年军人陪产假多少天呢?
1.《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女军人、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女文职人员、女非现役公勤人员符合晚育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时,除按照规定享受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90天。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产假的规定执行。
女军人、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女文职人员、女非现役公勤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规定享受98天产假。
男方为军队人员,夫妻异地居住、享受探亲假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30天。
2. 在实际工作中,男军人一般都是把当年的探亲假留着,等家属要生小孩时探亲假、护理假一块请掉,这样假期(加上路途)就会有将近两个月。
公务员探亲假规定,军人家属休假的有关规定
01现役军人探亲假重中之重经中央军委批准,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现役军人休假探亲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现役军人休假探亲相关规定进行... 时间:2022-11-05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卫生方面的犯罪,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 时间:2022-11-05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社会抚养费怎么征收的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2、... 时间:2022-11-05酒店服务案例,东莞开酒店赚钱吗
今天要给大家带来的案例是:东莞有这么一家宾馆,老板推出“房间免费住”活动,不但不亏钱,反而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疯狂盈利120万。【1】案例背景刘老板就是这... 时间:2022-11-05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建议精准化
量刑建议是伴随着2018年修改刑事诉讼法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而得以在我国立法上明确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此次修改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所涉及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 时间:2022-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