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触电身亡赔偿,工人触电身亡,老板赔偿80万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03 17:04:09

11月6日,山西忻州原平市政府针对市委楼顶触电事故通报称,该起事故由作业单位原平炜源灯饰部负全部责任。此后,死者家属提出赔偿300万元并安排死者两个女儿的工作,因要求太高,致使双方难以协商一致。10月11日,一名工人在原平市市委(政府)办公楼顶作业时触电身亡。

工人在政府楼顶触电身亡,死者家属索赔300万并安排两个女儿工作

通报全文:

2019年10月11日上午8:50,原平市原平炜源灯饰部工人对原平市委大楼楼顶灯光进行现场查验维修,发生一人触电事故,致使一人死亡。死者:张金元,男,45岁,朔州人。

事故发生后,作业单位原平市原平炜源灯饰部立即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了现场应急处置。在原平市120急救人员和原平市消防救援大队的积极救治救援下,及时将伤者送往原平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因触电严重,抢救无效死亡,原平市城区亮化项目指挥部按程序上报事故。

接到事故报告后,原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当即要求有关单位全力做好死者善后工作,并对事故展开调查。

原平市楼体亮化工程包括前进街两侧共26幢大楼的楼体亮化,原平市委大楼为其中之一。为加强亮化管理,2018年12月,经公开招标,原平市原平炜源灯饰部为中标单位,负责原平市前进街两侧大楼的亮化维修维护,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导致10月11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现场作业人员违规带电作业;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绝缘手套,未穿绝缘鞋。原平市原平炜源灯饰部负有全部责任: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给维修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必要的劳动作业防护用品,对现场作业人员违规带电作业行为未能及时制止: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安全意识淡漠,自我保护能力低。

事故发生后,原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协调原平炜源灯饰部认真做好善后事宜,市政府办公室和市信访局参与配合,并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因死者家属提出要求赔偿300万元,并安排死者两个女儿的工作的要求太高,致使原平炜源灯饰部与死者家属难以协商一致。

原平市委、市政府一直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第三方炜源灯饰部妥善处置,将继续安抚死者家属,回到法律解决的范畴,合理做好善后赔偿事宜。

原平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6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