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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刑事案律师电话,颍上刑事案律师电话号码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21 00:47:11

夫妻同当官,同受贿,最终一同被判刑。

安徽阜阳颍上县原数据资源管理局副局长马仁荔一审获刑6年。

她的丈夫张某刚系阜阳市颍上县建设局局长、原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据中国裁判文书网透露已经获刑(目前刑期未公布)。

引人注意的是,这对贪官夫妻的受贿之中,包含两套北京房产,加起来的总面积超过300平米,当时的市价就有1126万元。其中北京红山世家小区的163平米房子,每月能够获取租金2万元,月租金收入超过不少普通白领的月收入。

建设局局长联合妻子受贿两套京房

据安徽绩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8年,张某刚(已判刑)在担任颍上县建设局局长、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伙同妻子马仁荔收受和索要一家公司法人代表赵某时价554.8433万元和时价576.0569万元的房产各一套,为赵某在天立华府房地产、五里湖湿地公园二期、三期工程等项目的规划、设计上提供帮助。

另外,马仁荔被指还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017年至2019年期间,马仁荔在获悉省委巡察颍上县以及张某勇、张某斌被调查后,多次将丈夫张某刚带回家中的犯罪所得现金220万元以及房产证等物品,转移至父亲马某勋家中。其中,在2019年4月17日,马仁荔安排儿子和亲戚吴某等人转移财物。

2019年6月27日,阜阳市公安局综合执法分局依法扣押被转移的现金和物品。

指控认为,马仁荔伙同丈夫张某刚,利用张某担任颍上县建设局局长等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索取他人房产,共计1130.9002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马仁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明知是犯罪所得而转移他处予以掩饰、隐瞒,数额220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马仁荔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

夫家多人从政 马仁荔丈夫被指涉黑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经过查询发现,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马仁荔丈夫张某刚,曾任颍上县建设局局长、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副局长,由于亲属多人均为当地官员,张氏在颍上堪称“从政世家”。

不过,2019年5月4日,随着阜阳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通告,张某刚和其弟弟张某勇的从政生涯戛然而止。

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在省公安厅的指挥下,阜阳市公安局成功抓获颍上县以张某刚、张某勇、张某斌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部分成员。警方当时最高悬赏5万元,收集该团伙人员违法犯罪线索。同时,敦促参与该黑恶势力团伙的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法律宽大处理。

记者注意到,张氏三兄弟中,张某刚是家中长子。弟弟张某勇是原颍上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9年4月17日上午,张某勇被公安人员直接从会场带走。

夫妻索贿两套北京房产 时价超千万

据张某刚在证言中说,在五里湖湿地公园工程中,安排赵某参与,使赵某从中获利,所以提出让赵某出钱在北京买两套房产,其中一套2013年购买(因二人均是公务员,决定用他人名义办理手续,赵某垫付200多万元)。该套房产后来一直对外出租,租金交给女儿。

据行贿者赵某表示,他是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经张某刚安排,参与五里湖湿地公园三期和一期、二期提升工程,项目的中标、施工、资金拨付、项目审计均离不开张某刚的帮忙,否则不一定能够顺利拿到工程款。

赵某说,张某刚的妻子马仁荔知道丈夫安排赵某参与五里湖项目,两次提出让赵某帮忙在北京买房。第一套房产是北京红山世家小区11号楼,一套163平米的房子,总价550万左右(余款200多万,张某刚安排赵某从五里湖湿地公园项目部资金中支付)。

按照马仁荔的要求,房产落在“马树珍”名下。房子交付后,2017年下半年马仁荔安排赵某对外出租,租金交给张某刚和马仁荔的女儿,共计收取租金30多万元。

赵某说,行贿的第二套房产,是2018年购买的北京林肯公园小区14号楼一套143平米的房子,总价576万元。由于房子是商住两用,马仁荔本想以儿子名义注册公司购买,因觉得不合适,就由赵某找人注册公司购买,准备以后再过户。

据张某刚和马仁荔的女儿介绍,她被行贿者赵某带着看过北京红山世家小区的房子,当时父亲张某刚和母亲马仁荔一起前往现场,后来,她多次收取了这套房子的租金。2019年3月,赵某曾带着她和弟弟去北京林肯公园小区看另外一套房子。

为在京买房 马仁荔找警察办假户口

张某刚所说自己曾在要求赵某为他购买的第一套房子中出资300万元,那么这300万元是哪儿来的呢?另外,马仁荔在要求赵某为他们在北京购买房子时,曾使用一张“马树珍”的身份证,这个证件又是从何而来呢?

据证人姜某的证言,2013年10月,张某刚以急需用钱为由借款300万元,称等亲戚房产出售后再还钱。因为张某刚管规划,害怕其会在规划上设置障碍,就将钱转到了一个指定账户,“过了两三个月,发现他的理由是编造的,就向他要钱,但一直没还。”

据证人李某称,2011年,李某任颍上县新集派出所所长期间,按照马仁荔的要求,根据马仁荔提供的“马树珍”的信息,安排户籍警办理了户口本。

据马仁荔供述,赵某为感谢张某刚对工程项目的帮助,先后选定北京红山世家小区、北京亦庄林肯公园小区,让赵某帮忙购买。红山世家小区的163平米房产登记在“马树珍”名下。林肯公园小区的143平米房子登记在他人名下,准备过户给儿子。

另外,和贪腐官员喜欢茅台酒的情节相同,张某刚夫妇家也不例外,办案人员曾扣押张家的茅台酒11箱以及赃款220万元。

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加受贿 获刑6年

此外,马仁荔还被指控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法院查明,2017年,安徽省委巡视颍上县后,马仁荔出于担心,将家里的财物陆续进行转移。2017上半年,马仁荔将房产证、儿子的出国材料等转移至父亲马某勋家中。

2017年下半年,马仁荔将40万现金和金银首饰转移至父亲家中。2018年上半年,马仁荔将丈夫张某刚平时拿回家的80万现金转移至父亲家中。

2019年4月17日上午8点多钟,马仁荔看到民警在小叔子张某勇家中进行搜查,遂叫来亲戚吴某到自己家中,让儿子和吴某将家中的茅台酒、20万现金以及一些烟酒、房产证,购物卡等,送到父亲家。

法院认为,马仁荔伙同丈夫张某刚,利用张担任颍上县建设局局长等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索取他人房产,共计1130万元,已构成受贿罪;马仁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明知是犯罪所得而转移他处予以掩饰、隐瞒,数额220万元,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马仁荔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马仁荔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在受贿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涉案房产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已被追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认定马仁荔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2万元;涉案房产两套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2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记者 董振杰)

来源: 北京头条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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