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多年前的杀人案,证据缺失,被告人主观上也没有杀人的故意,最终经过律师扎实的辩护工作,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将本案发回重审。#故意杀人##无罪##刑事辩护#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河北xx.律师事务所接受刘x的委托,指派李建朋律师担任刘xx涉嫌故意杀人罪案件的二审辩护人,辩护人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关于定罪部分,辩护人认为本案证据不能认定刘xx构成故意杀人罪,理由如下:
一审法院认定刘xx是杀人犯意提起者,所以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主犯。但是整个案件只有陈xx和王x供述过刘xx提出教训受害人。但公安补侦卷1(p8页,王x2019、3、21日笔录)中王x笔录陈述又翻供说离得远,没听到刘xx让陈xx教训受害人,刘xx也当庭否认让陈xx教训受害人。
这样就只剩下陈xx的供述成为唯一证明刘xx唆使犯罪的证据,但陈xx当庭否认刘xx让他教训受害人,反而说人是刘xx杀的。
但一审证据均指向陈xx持刀杀人,所以陈xx会为了脱罪会将责任而推向刘xx;加之陈xx供述多次翻供,故其证言不可信。
因只有陈xx、王x前后矛盾的供述和证言,故无法证明刘xx是犯意提起者。
在只有言辞证据且前后矛盾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判决刘xx死缓,办案机关却放走了王x。为何放走王x?白xx(证据卷第三卷21-22页:后来有人给我打电话说刘xx、王x、冯老四在xx广场打架了)、刘xx等人证言证实王x在现场参与打架,他和刘xx角色一样,都不承认动手打人,都共同躲避,又于2011年去公安机关投案。
都只有言词证据指向其打人,刘xx供述王x主动殴打受害人刘xx进行阻止。一抓一放,办案机关采取了双重标准,对王x证据不足就放人,对刘xx证据不足,就认定是杀人主犯,如此办案,违反法律和常理。
二、本案证据均为言辞证据、传来证据,没有目击杀人行为发生的证人到案,没有客观证据,整体上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应认定构成犯罪本案中重要的客观证据严重缺失,导致言辞证据无法从客戏角度予以印证。
本案凶器(刀)缺失,无法印证言辞证据中关于刀具体样态的真实性最高院14年《防冤错案意见》第九条:涉案物品、作案工具等未通过辨认、鉴定等方式确定来源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最高院(法发〔2017〕5号)《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简称“审判改革实施意见”)第二十七条:通过勘验、检查、搜查等方式收集的物证、书证等证据,未通过辨认、鉴定等方式确定其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但是本案中此刀具已经无法找到,无法再做鉴定。
未能在凶器上提取被告人指纹样本,未能提取被告人衣服上是否有血迹,及血液样本。
最高院2014年7月31日《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简称“防冤错案意见”)第九条:现场遗留的可能与犯罪有关的指纹、血迹、精斑、毛发等证据,未通过指纹鉴定、DNA鉴定等方式与被告人、被害人的相应样本作同一认定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本案中,公安机关并未提取到被告人衣服上是否有被害人的DNA和血迹。
本案证人证言多为传来证据,且前后矛盾本案中的证言都是传来证据,凭借20多年前的记忆,难免会存在偏差。
笔录中多见:‘大概’,‘记不清’“没看清”“听说”等字眼。
李xx笔录,说没看到刘xx有什么行为,一边玩扑克一边看没仔细看,说明刘xx并未打人。
三、本案陈xx具备杀人动机
1、王x2018年11月10日询问笔录,说受害人和陈xx一桌吃饭,那么陈xx可能和受害人认识起冲突。
陈xx201811月11日供述说是扣私盐的找白xx帮忙,过去陪酒,结合王x笔录说陈xx和受害人在一桌,那么陈xx可能和受害人吃饭时引起酒后冲突而激情杀人。平时无冤无仇的两个人,因为喝酒而打架致死的案例很常见,在酒精刺激下人都是不理智的。
2、至于刘xx是否与受害人有过节,其父亲是否因受害人挨过打,一审也未查清,并不能认定刘xx有杀人动机。
公安补侦卷1,刘xx笔录称记不清是否和受害人有过节,刘xx一审也否认与受害人有过节,但是一审并未查清他与受害人是否有过节,也没有证据证实。
四、退一步讲,即便刘xx说过让陈xx帮忙教训受害人,他也没有让陈xx杀死受害人,并非故意杀人的犯意提起者,最多是故意伤害罪。
区分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既遂)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不能仅凭口供,也不能只从行为和后果的某一方面来认定,应该从犯罪的起因、犯罪的动机、犯罪的手段、犯罪工具的来源、打击的部位、双方平时的关系等多方面全面客观地分析、验证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如果行为人只有伤害故意,那么无论是否造成了死亡后果,都应当认定是故意伤害罪。
综观本案,被告人刘xx没有杀人故意,被害人死亡是共犯陈xx实行过限的结果,所谓实行过限是指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实施了某种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其他实施共同预谋犯罪之人对其这种行为在主观上没有罪过。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只能由超出共同谋议范围的实行犯独自承担,其他同案共犯对过限的犯罪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1、从本案的起因来看,被告人与受害人人之前并无深仇大恨。公诉机关认定刘xx是犯意提起者,但是刘xx的主观犯意是什么?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还是寻衅滋事?这些罪名都包含伤害他人的犯意。公诉机关主观臆断的认定为故意杀人,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
从公诉书及一审法院审理查明部分载明刘xx唆使陈xx教训被害人,“教训”是什么意?按照字面理解和案情看,最多就是殴打受害人,但是绝不是故意杀人。证据卷
2、陈xx2018年11月11日供述:刘xx让其帮忙收拾受害人,承认拿刀伤人,问他收拾是什么意思,陈xx回答就是打他一顿得的意思。说明陈xx完全理解教训就是打一顿的意思。
所以陈xx的杀人故意显然超出了刘xx的主观故意,属于实行过限,不能认定刘xx有杀人的故意。
2、从犯罪过程看,刘xx和受害人之间最多是推搡互殴,但是受害人的死亡是由于被告人陈xx用刀扎了受害人背部而导致的,刘xx并未参与杀人的过程。
3、从犯罪工具的来源来看,案发时刘xx甚至没有考虑,也未使用犯罪工具,犯罪工具为被告人陈xx所持有。公诉机关一味地强调客观结果,有悖于主、客观一致的定罪原则。
五、刘xx给陈xx钱等行为最多属于包庇罪,至于更改户籍是在公安撤销追逃之后才做的,最多算害怕包庇行为带来的法律责任而做出的行为,不能推断其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
以上辩护意见,请法庭采纳辩护人:李建朋律师
2021年x月1日
本案最终经过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河北省有名刑事律师,故意伤害辩护词无罪
本案是多年前的杀人案,证据缺失,被告人主观上也没有杀人的故意,最终经过律师扎实的辩护工作,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将本案发回重审。#故意杀人#... 时间:2022-10-03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预防,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应做到()
门口电动车起火画面触目惊心如果这辆电动自行车是停在室内后果将不堪设想!视频加载中...电动车推入电梯后爆燃5人受伤其中一婴儿全身烧伤面积为45%其外婆全身烧伤... 时间:2022-10-03邯郸乌龙交通事故处理结果,民警帮助群众找回丢失电动车
近日,群众牛女士将一面印有“人民警察 热心为民 电车丢失 失而复得”的锦旗送到磁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民警手中,感谢民警帮其找回丢失的电动车。1月24日下午,磁... 时间:2022-10-03故意伤害罪但不被起诉怎么判,故意伤害罪但不被起诉怎么判决
2019年12月,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宜昌市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20多年了,检察机关还能坚持追诉,让两个主犯都被判了无期徒刑,我哥哥终于可以安息... 时间:2022-10-03交通事故处理之67条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7条
8月3日上午,江西吉安市安福县某幼儿园发生故意杀人事件。该案致2人当场死亡,2人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其他伤者目前均无生命危险,情况平稳。据江西警方最新通... 时间:2022-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