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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方为什么要全额赔付,住建安责险的保障范围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5 12:04:04
住建厅发布将全面投保安责险!安责险有何优势价值?-工保网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称“安责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自2021年9月1日开始,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管理法》规定,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强制投保安责险。建筑领域作为高危行业也必须强制投保安责险,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国内多数省份地区均已推行安责险。从实施效果来看,安责险在降低企业保险支出的同时提高了保障力度,对防范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提高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效率,减少事故企业损失并推动及时恢复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此次,广东省发布《征求意见稿》提出:在2022年底实现省内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安责险的全面投保,这一举措加快推动了安责险在国内的推广发展。


住建厅发布将全面投保安责险!安责险有何优势价值?-工保网

安责险的优势特点


一、政策支持


保费可纳入安全费用

根据我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费可以在安全费用列支。同时,部分区域政府也相继发文明确:将建筑工程安责险保费应列入工程造价,由参保企业列支。这就意味着,施工企业的保费成本可以直接计入工程造价成本,有效减少企业的成本支出。

保费可税前列支

依据我国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提出: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险种优势


保费低、保障额度高、保障内容全。

保险责任包括一般商业险种不予承保的“投保企业的重大过失责任”和“违反安全生产规章行为造成的事故责任”。

保障对象包括企业雇员和社会公众。

对事故伤亡人员的赔偿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额赔付伤亡补偿金。

安责险建立有与企业安全状况、历史事故挂钩的费率浮动调整系数。

抢险救援费用列为一项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增加为避免人员伤亡的“人员疏散费用”。


住建厅发布将全面投保安责险!安责险有何优势价值?-工保网

推行安责险的作用意义


一、增强事故风险防控保障

安责险除了提供风险保障之外最大的特点就是其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服务的工作机制。企业所购买的安责险不再是单纯的事故理赔和风险保障,而是一种综合服务:可以为投保企业提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标准化管理、安全考试培训、风险评估、等方面的服务。

一方面,保险人为尽量避免出现理赔风险,也会做好投保前的风险查勘、资格审核;投保后的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协助投保企业安全生产。

另一方面,按照保险人和投保人双向约束的原则,既要求保险机构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制度,又要求投保单位配合保险机构开展服务工作,有利于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增强经营企业抗风险能力

首先,安责险的赔偿限额可以由投保人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且能承担第三者损失赔偿、医疗费用和救援费用等责任,保障程度较高,能够更好满足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和事故救援的要求,轻企业、政府的负担。

其次,在高危行业领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对第三者的伤亡不容忽视。在事故发生后,安责险能够提供现场施救的资金来源及第三方受事故损害的赔偿等问题。

最后,安责险的事故赔偿处理具有高效、灵活、便捷的特点;建立快速理赔机制,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合同约定先行支付确定的赔偿保险金。


三、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安责险在推动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和意义。一方面,根据安责险险种相关规定,对于投保安责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保险机构要协助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安全评估检查等事故预防工作,有利于调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积极性,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

另一方面,积极引入安责险机制参与安全生产,能够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社会化经济补偿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能够提高政府行政效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能够推动实现保险机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企业多方共建共治共赢共享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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