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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不限制出行吗,取保候审期间又盗窃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4 07:59:09

一男子因涉嫌盗窃被取保候审,可才消停了一个月就再次盗窃电动车,理由竟是:

腿脚不方便? 偷辆车代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4日讯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犯了错只要能及时改正就还是好小伙。可是泉州丰泽一名盗贼在取保候审期间竟再次实施盗窃。

男子取保候审不“消停”再次盗窃被刑拘

林某在辨认作案现场

警方一眼认出偷车人

6月10日10时许,家住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庄任社区的王先生赶到乌屿边防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电动车被偷了。据王先生说,就在案发前一天晚上,其将电动车停放在自家租房旁的路边,第二天上班时却发现电动车不见了。

接到报警后,乌屿边防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发现附近的一个监控摄像头正好能够拍到王先生停放电动车的地点。侦办民警立即调取了监控内容,通过查看视频监控,民警发现6月10日0时27分左右,一名身着黑色上衣和黑色裤子的可疑男子走到王先生的电动车旁停了下来,低头弯腰查看了一阵子后,直接将王先生的电动车推走了。

看着这名可疑男子的身形体貌,再加上他走路的姿势有些跛,民警一眼就认出了监控中的可疑男子就是派出所里的“常客”林某。

辩称偷车只为方便出行

根据林某的日常爱好,6月12日,办案民警在泉州市丰泽区一家网吧内抓获了盗窃嫌疑人林某。在林某的家中,民警找到了王先生被盗的电动车,但是电动车的电池已经不见了,车头也有撬过的痕迹。

经审讯,林某对其近期在丰泽区庄任社区盗窃电动车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当民警问其盗窃电动车的原因时,林某给出的答案让人哭笑不得。林某辩称,他盗窃电动车不是为了卖钱,而是觉得自己腿脚不便,没有交通工具,出行不太方便,就萌生了去偷一辆电动车的念头。6月10日0时30分,他在街上闲逛物色目标时,一眼就相中了王先生的电动车,便将王先生的电动车推回家中。

取保期间再次盗窃

40岁的林某家住泉州丰泽城东,已经不惑之年的他盗窃史已经有十多年了。?自24岁时因盗窃触犯法律至今,已先后7次送进看守所,被判刑6次,治安拘留4次。

据林某交代,多次的牢狱生活未能使其改掉小偷小摸的习惯,每次刑满出狱后不久总是又会犯老毛病,导致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铁窗内,逐渐和社会脱节。再加上他没有一技之长,平时也不爱和其他人交流,没有什么朋友。

今年4月18日,林某因在丰泽区城东、华大一带盗窃电动车被乌屿边防派出所刑事拘留。5月14日,由于盗窃的电动车经物价鉴定尚未达到刑事标准,警方遂对其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的林某本应安守本分,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却贼心不改才消停了一个月,又继续实施盗窃。

目前,林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本报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林晓津 王森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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