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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安徽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法院对高利贷的判决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4 04:11:45

承办律师:安徽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郑强

安徽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主任 时良达


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赵某与徐某系朋友关系,2013年起至2016期间,本案被告人赵某与徐某、陈某存在多笔借贷关系,资金周转高达2000万元。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期间,被告人赵某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徐某,违法所得519530.67元,认为赵某构成高利转贷罪。一审判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审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维持了原一审判决,赵某继续上诉至中院,案件时间长达四年,最终二审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某免予刑事处罚。

涉嫌高利转贷罪,经郑强、时良达律师辩护,终审免于刑事处罚


二、办案过程

本案当事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有异议,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无罪辩护的思路进行沟通,多次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无罪辩护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

1、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该 280 万元资金的性质属于出借款而非还款资金;

2、本案部分证人系利害关系人,对其证言的采信,对被告人不利的部分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3、严格区分高利转贷罪与非罪的法律适用。综上意见,请求判决被告人无罪。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赵某犯高利转贷罪,免予刑事处罚。

涉嫌高利转贷罪,经郑强、时良达律师辩护,终审免于刑事处罚

涉嫌高利转贷罪,经郑强、时良达律师辩护,终审免于刑事处罚

五、律师寄语

律师的专业、勇气和坚守是一个案件成功的必备要素,只有具备了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方能最后达成所愿,实现最终的胜利。


个人简历:

涉嫌高利转贷罪,经郑强、时良达律师辩护,终审免于刑事处罚

郑强,男,汉族,中共党员,安徽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 ,安徽大学法学学士、在职法律硕士。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 。

2002年通过首届国家司法资格考试,累计办理了各类刑事案件3000余件。2018年辞去公职后,加盟安徽金亚太律师机构,成为金亚太“王亚林刑事辩护团队”专职律师中的一员,专业主攻方向为刑事辩护。2019年安徽金亚太律师机构成立了金亚太阜阳分所,郑强律师作为阜阳分所的创始人之一任阜阳分所管委会主任,统领阜阳分所整个刑事辩护专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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