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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的事情可以找律师吗,某公司盗取全国律师信息冒名提供法律服务,构不构罪惹律师争议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1 20:55:53

全国律师集体震怒、合力维权,北京深圳广州三地律协接连发布声明,律师圈儿好久没这么热闹过了,怎么回事儿呢?

8月30日,有律师发长文揭露:一个名为“法先生”的应用程序,号称用大数据帮人一键找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某公司盗取全国律师信息冒名提供法律服务,构不构罪惹律师争议

操作界面上,输入律师名字点击搜索,相应律师所在律所、执业年限、胜诉率等信息直接弹出,还有电话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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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电话拨出去,接听的却是他们平台自己的客服。毕竟发文律师本人表示:系统显示已与客户达成合作18次,但自己却从未收到过任何相关咨询和服务费。

据他分析,“法先生公司”很可能是利用了“爬虫”技术,爬取了“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及其他公开网站的数据,然后将律师信息放到自己的平台上给自己引流。

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地律师闻讯纷纷去检索自己,结果发现全国执业年限超过一年的律师几乎全被收录在册。最引人注意的是这位——高子程:执业31年;胜诉率0%;收费30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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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重点是当律师31年没打赢过官司吗?不,重点是,这位没打赢过官司的高律师,百度百科介绍是这样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副理事长,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北京律师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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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3000块钱就能获得全国律协会长的法律咨询服务,谁看了不夸一句物美价廉呢?

总之,法先生这下捅了马蜂窝了。

侵权的事儿做到全国律师头上,也不想想人家靠什么吃饭。不出一天,各地律师就拿出“尽职调查”的业务能力,把这个程序扒了个底朝天。

据查,这个应用全称“法先生法律大数据”,备案主体为“北京法先生科技有限公司”,由“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资控股,股权结构图显示,幕后最大股东名叫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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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飞何许人也?

反正“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搜得到这个名字,如果不是同名同姓的情况,那么这位幕后大股东很有可能也是一位执业年久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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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圳、广州三家律协迅速反应,接连发出严正声明:“法先生法律数据”微信小程序未经律师授权公开展示我市及全国多位律师的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小程序中展示的法律顾问与律师达成合作事宜涉嫌虚假宣传。“法先生法律大数据”微信小程序及“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

三家律协结尾言辞一致地表示:本会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上述情况,坚决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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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该公司立刻停止了微信小程序服务,页面显示“系统正在优化中……”,官方电话也无人接听。

事情发酵两天后,9月1日凌晨,回应姗姗来迟,按照他们的说法:

首先,展示律师个人信息的是内测版本小程序,只在小范围内邀请了部分律师参与测试及调试,尚未推出使用,没有实质收益。

其次,发文律师扩大小程序内测试用范围,强调模型瑕疵造成其他律师的误解,才引发了本次舆情。

最后,执法部门已经介入,积极配合调查,正在自查自纠信息安全与合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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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有待执法部门公布调查结果,这里咱们只提一个小疑问:天眼查显示公司营业期限从2020年7月10日起,都两年多了,还处于内测阶段,这是什么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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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内测”作为软件工程领域的专业术语,与之后的“公测”阶段的最大区别就是公开性程度。内测面对少量目标用户进行,一般采用邀请制或报名筛选制,在这个阶段,没有特别开通权限的人是无权使用该产品的。但有目共睹,法先生在此之前面向所有用户开放……也许,这不是一般人理解的“内测”吧。

有律师评论:“哪怕是免费推广也需要得到本人的许可。”“这个行业同类公司都应该要整顿了。”

更有律师愤怒直言:“白嫖信息也就算了,留你们客服自己的电话是怎么回事?就给你吴大律师个人引流呢?”“说我执业十八年胜诉率为零,这不是污蔑我吗?这是存心要砸我饭碗啊。如果你还没破产,那就看看怎么赔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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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吐槽结束后,更有律师展开物理打击——

发文律师在发文的同时就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收到电话回复:“正在落实”;

还有不止一位律师表示,正在写诉状,将通过诉讼手段维护权益;

深圳律协刑民交叉委更是为此特地组织了“首次重大事件专题研讨会”讨论法先生涉嫌的违法犯罪问题。(https://mp.weixin.qq.com/s/LjrWQlS-caJC7afCF8ZJtg)

三地律协的定性比较谨慎,只说“小程序中展示的法律顾问与律师达成合作事宜涉嫌虚假宣传”。但研讨会就不客气了,学术自由嘛——刑法、民法、行政法三领域专家齐聚一堂,一口气为法先生倾情奉献七种法律意见,根据后续调查情况对号入座。

第一种意见认为,“法先生小程序”虽利用了律师执业信息,但执业信息均为公开,并未造成损失,且就目前大家所掌握的信息来说,“法先生小程序”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并不清楚,尚无法定性为犯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法先生小程序”编造与全国律师具有合作关系,随意编造全国律师的案件成功率及代理案件等行为,符合“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其次,“法先生小程序”属于为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符合虚假广告的“广告主”的规定。再者,“法先生小程序”将上述手段作为其吸引和获取客户的主要方式进而牟取非法利益,且违法所得应不低于10万元或者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涉嫌虚假广告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法先生小程序”在获取全国律师信息时,可能采取“爬虫”软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进行了抓取,入侵各大网站收集全国律师信息,属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第四种意见认为,虽然全国律师信息在律协等各大网站上可能属于公开信息,但全国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执业机构以及办理的案件情况,应当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范畴,未经全国律师的许可,被其不合理使用并进行牟利活动的,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第五种意见认为,“法先生小程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客户错误地相信其能够接洽全国律师为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故而与“法先生小程序”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而支付律师费,涉嫌诈骗罪。

第六种意见认为,“法先生小程序”未经许可违规收集律师执业信息,用于经营牟利活动,构成民事侵权。

第七种意见认为,律师接受委托承办业务属于特许行业,“法先生小程序”接受当事人委托从事法律服务业务,属于超范围经营,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按“法先生公司”的定价,这么多专业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可值不少钱了。

值得补充的是,在法先生表示正在配合执法部门调查的第二天,也就是9月2日,以“法先生”为名的小程序又重新出现在了微信列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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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此法先生”是不是“彼法先生”有待进一步证实,毕竟引起争议的原始小程序链接点进去仍然是这个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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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此法先生”的备案主体也并非原本的“北京法先生科技有限公司”,而是其背后的全资控股公司“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之前的“彼法先生”面向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点进去一排“律师专属顾问”赫然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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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法先生”似乎是面向律师提供效率优化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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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情况如何,以官方公布调查结果为准,在此不作定论。

得罪了全国最懂法的一拨人,这事儿想必不会轻易算了。后续结果,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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