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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1 02:30:39
童全康:律师业大发展折射法治进程

童全康在事务所“法”字匾前留影。 (龚哲明摄)

【人物名片】

童全康,2004年至2013年任宁波市律师协会会长,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中国国际经济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从跨入宁波市对外律师事务所成为第6名律师,到执掌一家执业律师超过200人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从服务开放型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到成为党政“法律智囊”……从业34年来,我见证了宁波律师业与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伴相生、繁荣发展,同时律师业的大发展也折射出宁波依法治市的进程。

事务所第6名律师

1984年,宁波成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对外开放的气氛很浓,各行各业为适应形势纷纷进行改革。当时,宁波唯一的市属律师事务所——宁波市律师事务所被拆分成两家,一家仍用原名,另一家就是专门为对外开放服务的宁波市对外律师事务所。

1985年,我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后,进入宁波市对外律师事务所,成了所里的第6名律师。那时候,事务所只有3间办公室,加起来也就五六十平方米,在解放南路63号宁波市电子仪表局内。

开放的大门一打开,外资流入的步伐在加快。我们事务所律师做得最多的事情,是为三资企业成立提供可行性研究、起草合同章程、参与谈判等,大家忙并快乐着。当时,有一家韩国机械制造企业想在宁波投资,事务所派我这员“小将”参与谈判、提供法律服务。经过多轮项目谈判后,我提出的法律意见书,被宁波市外资局采纳,最后促成了项目顺利在宁波落地。那一刻,我的内心充满自豪感。

金融法律服务开拓者

1991年,全国各地开始出现企业间相互拖欠的“三角债”,据当时媒体报道规模达3000亿元。

我就是在参与“三角债”清理中跨入金融法律服务领域的,多次与当时的人民银行宁波分行下属融资中心工作人员去象山、宁海,参与清理“三角债”,至今印象深刻。在“催债”行动中,我既说法理,又讲人情,发挥了“老娘舅”作用,最后收获也颇丰。

我先后担任过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宁波机构的法律顾问,参与解决大额存单纠纷、存贷票据纠纷等棘手的案件,还为宁波东海信托公司破产清算等案件提供大量法律服务。

随着金融业的发展,金融领域的业务面不断拓宽,我们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也走上了“康庄大道”。我开始更多地接触公司证券业务、收购与兼并、国际贸易投资、知识产权、劳动人事等特别法律事务。

2005年,郑萍与杨国栋的发现权纠纷案,当时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我就是被告杨国栋的代理律师之一。这起诉讼案几经反复,最终浙江省高院驳回上诉人(原审原告)郑萍起诉,杨国栋的发现权得到维护。这是我向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迈出的重要一步。

随着业务能力的提升,我在宁波律师界崭露头角,不仅成为宁波市律师协会会长,而且长期担任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作为“法律智囊”,我为推进宁波依法治市进程献计出力。

团队专业合作领头雁

2013年,这是一个可以载入宁波律师业发展史册的年份。这年年底,“和义”“百铭”“康派”三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合并组建,宁波首个“百人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就此诞生,这是宁波律师业向做大做强迈出的第一步。我就是这艘“巨舰”的“舰长”。

由于宁波的律师事务所规模小、律师少,业务范围比较窄,当时宁波的高端法律服务市场基本被外来律所中的“强龙”所占领,一些非诉讼业务根本没有本地小律所的用武之地。

增强行业竞争力,收复高端法律服务市场,是我这位“舰长”有作为的题中应有之义。我要把擅长单打独斗的“万金油”律师,变成一支支团队作战的“特种部队”。

我在事务所里推行专业化团队建设,分别组建了知识产权、资本市场、互联网、家庭财务传承、证券欺诈诉讼、人才资源、刑事等10余支队伍,以团队为突破口,合理配置律师资源,通过供给侧改革,逐步实现律师事务所转型,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需求。我自己则担任大同疑难案件法律服务团队的团长,专门解决疑难杂症,同时积累团队运作的经验。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我将继续在宁波律师界砥砺奋进,为推进法治进程尽绵薄之力。

记者龚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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