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咨询找宜宾哪位律师最好,民事欺诈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9 10:22:49

宜宾人↑点击“宜宾翠屏区律师凌明”头像后,可以私信解决您的问题! “要先关注哦,不然以后找不到”

今日本律师接待了这样一个咨询:“凌律师你好,我朋友跟我说他有个工程要做,需要200万的启动资金,我借给他了。现在又不还我,我在追债的过程中又发现他说的项目都不是真的!我可以去告他诈骗不?”。现本律师特对此作如下专项简析,与朋友们分享。

民事欺诈与诈骗罪的区别

一、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与民事欺诈的区别

民事欺诈与诈骗罪的区别

1、民事欺诈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故意以不真实的情况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使对方陷入错误的认识,而作出一定民事行为的意思表示,从而达到发生、变更或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不法行为,但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而诈骗犯罪行为不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3、行为人是否有实际履行能力是二者在客观方面的区别。如将取得的财物主要用于约定义务的履行,即使客观上未能完全履行的,一般也的认定为民事欺诈。

民事欺诈与诈骗罪的区别

最后本律师特别提示,如在借款之初虽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是行为人将取得的财务全部或者大部分用于挥霍、从事非法活动或携款潜逃的,那么就涉嫌构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诈骗刑事犯罪了。

民事欺诈与诈骗罪的区别

(宜宾人关注宜宾翠屏区律师凌明,成为您身边懂法的朋友和私享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本文由凌明律师原创出品,仅代表凌明律师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个案有特性勿直接套用,凌明律师不对直接参照适用的任何后续行为承担责任。文章欢迎转发、转载,图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联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