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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94年,为何学法,缘于我叔
二、1999年,懵懵懂懂,居然212分
三、2000年,“志在必得”,一分之差
四、2001年,考试改革,停考无分
五、2002年,以为能过,结果没过
六、2003年,老天垂怜,刚好过C
七、2004年,不幸人祸,索赔心寒
八、2005年,实习再考,还差3分
九、2006年,南下深圳,越差越多
十、2007年,多方相助,天遂人愿
我只是14亿中国人之一,也只是每年几十万司考(律考)大军之一,有少数人是一次通过司考的,我却考了七次才取得了自己比较满意的成绩(A证)。我曾不止一次怀疑过我的智商,也曾不止一次怀疑过我的大脑的容量;准备将这篇献丑之作放在QQ日记里,希望看过这篇文章而且准备参加司考的朋友不要受了误导,更希望所有参加司考的朋友不要重走我这样漫长的司考之路,也最希望所有准备参加司考的朋友参考我07年司考那比较愚笨的经验,择其对自己有用的一次轻松过关,取得比我更加骄人的战绩。
我2007司法考试成绩是一个叫曾敬松的同学最先帮我查到的:430分。我也是在07年11月22日从早上8点过一刻就来开始查,可因为查的人太多根本无法进入查询通道,声讯电话试过N次也无效。他通过QQ告诉我时我不相信,我自己原来乐观估计可能400分左右,他把这消息放在我今年参加的新起点培训班QQ群里,群里传来惊呼声和祝贺声,我说我不信,另外一些同学都说“应该是真的,一般不会拿这个来开玩笑的”,我说“我还是不信,因为他娃昨天还通过手机给我发假信息说我367分洗刷了我的,我要自己查到了才信”;后来一个叫杜鹃的同学又帮我查了一次,她也说是真的,我说“我还是不相信,要我自己查到了我才相信”;后来大概11点过了,培训时遇到的一个很好的朋友张世伟说重庆市司法局的网站里可以查到,我迫不及待地进去果然查到了。
姓名:潘兴旺
身份证号码: 512225197505109530
准考证号码: 0750039903235
试卷一109
试卷二109
试卷三103
试卷四109
总分430。
悬了很久的心终于踏实了。
我考试前就规划着今年如果能顺利考过司法考试的话,来写一篇文章,写写我的司考始末以及以前为何总是不能过、为何总是差一分差几分、今年为何能过,还要写写我为什么要参加司法考试等等关于我的一些鲜为人知的事情。考试结束后我培训时结识的一位朋友陈晔听说我要来万州还专门约了一些朋友我们一起玩,玩的时候我还说起过此事,当时就向他们说了准备写的题目《我的司考荆棘路》。07年国庆后我所工作的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在万州成立了分所派我来万州,下来后迅速将我原来的律师执业证从重庆益安律师事务所转到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万州分所,成绩下来前几天和也是培训结识的一位很好的朋友李京蓝说起写文章的事,我说我好像已经没有激情来写了。但昨天(07、11、26)从云阳回来后觉得反正没事闲着无聊,就开始了这篇涂鸦之作。
十三年法学之路,八年参考打拼,七次考试鏖战(前两次是律考,后五次为司考)……
一、1994年,为何学法,缘于我叔
那是在十三年前(1994年)的一个春天的一天,当时我师范临近毕业,即将步入神圣的讲坛从事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师,对我走进律师之路起到至关重要作用的一个人(我的叔叔潘存键,他当时是我们县公安局里预审科的科长,后来是法制科的科长,后被以徇私枉法罪陷于囹圄5年,他这个案子虽在实践中有些无奈,但在理论上我至今不服,我永远支持他申诉)对我说,‘你去搞个自考拿个法律专业的毕业证,到时候推荐好说些’;天啦,当时的我像听到了‘圣旨’一样,有人要为我推荐比教书还好的工作,此时不努力更待何时。
我一下报了三科(婚姻法、法制史、民法),过了两科,都说法制史最难我却考上了70,当然这一科工夫也的确下得深些,我读书的时候对数学是极有兴趣的,我自己也觉得还有些悟性,特别是心算,后来也喜欢一些“子曰诗云”之类的词句的兴趣就是从学习法制史开始的;婚姻法只考了58分,我至今也没有弄明白为什么只考了58分,考下来我感觉婚姻法和民法应该差不多,民法考了70多分;生活中有很多问题都是弄不明白的,也没有必要去把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都弄明白。
毕业后我分到了一个村小,我还找了点关系的,也没能满足我想分配到我所在的乡中心小学的愿望,分到了离我老家最近也是最偏僻荒凉的一个村小———云阳县团坝乡大坝村小,在那里和另外一位师范毕业的师兄一起教13个学生,有一个经常作业不能完成,被我打了不敢来了,就只有12个了。其实打得并不重,只是打打手板,当然也不一定是被我打了不敢来了。工资224元/月,一学期我分了70元的奖金,至今还有20元没有收到,应该早已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了,虽然学生及学生家长不知道时效。我这里教书时遇到的这位师兄叫谢运江,也是一条好汉,影响我很深,他为人忠厚朴实,不惧强恶,思维敏捷,头脑灵活,考虑问题也很周到,很受世人的尊重。我后来能耿直而不傻,也得到了一些人的好评,很大的部分都是受了他的影响。
毕业后分到那样的一个村小里,我很失落,我染指于赌博场上。其实我那时侯赌博也并非象吸毒那样有瘾,我只是想赢点钱,除了自己用还要照顾家里,还支持了一次我表哥上大学100元,太少了,但我当时虽然在工作了,的确仍然很困难,就像我现在还很困难一样,当然现在的困难是和那时是不同的困难。因为我的工资太少了,才224元/月,结果事与愿违,才开始赌博的时候技术也不行,经常输得两个口袋精光。后来技术慢慢也好些了,而且我还悟出了些打麻将的心得,虽然有时候反受其害,但很多时候还是乐在其中的。大约在98年前后我已开始赢了不少钱,其实也不多,大约几千吧,相当于当时教书两年的工资,只是臭名在外,和很多同学一起的时候都说不敢和打牌,说我豪赌。
幸好我在那村小教了两个月后调到了同乡的一所中学———云阳县咸池职业初级中学,也在我家所在的云阳县团坝乡,在那里遇到了无微不至的照顾我的生活的一个人——我的二婶。这个人很能干,29岁时丈夫不幸离世,一直未再改嫁,一个人把三个孩子拉扯大,当时最小的才几个月,这样的女人世间少有。她弄得一手可口的饭菜,让我吃得很舒服,她为我洗衣服,还给我买新衣服,俨然把我当成了自己的孩子,还说我要是在那里娶媳妇,她要为我操办,遗憾的是我没能在那里娶到称心如意的媳妇。
可能是老天有意安排的,我那时候虽然“沉沦”打牌赌点小钱,想凭我叔叔转到公安局或者考试到法院、检察院,几次都失败了,但我仍然在怠慢中于98年取得法律专业的专科毕业证。否则,我也不能走出这条司考荆棘路。
98下半年,我就调到了云阳县团坝乡中心小学,仍在我家所在的乡。可能当时花了几百元,包括起到作用的没有起到作用的。我用我打麻将赢的钱,还借了一点点,买一个29英寸的大彩电,还有一套比较好的VCD和功放、音响,花了6000多元。我一般都把音量开到最大,震得整栋楼都颤,我现在回想我当时真的没有炫耀的想法,也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只是年轻想有点震撼的感觉。有时候还弄些黄碟,不少男老师一起看。
二、1999年,懵懵懂懂,居然有212分(240分过关)
大约是在99年的某一天,我的叔叔潘存键(他这时候应该是我们县公安局法制科的科长)对我说,你转入公、检、法没有搞好,可以去考一下律师,我手头现在还有些案源。我从此便开始了八年打拼七次考试终得三C一A的追寻鏖战。
我依稀记得是1999年7月5日,我走进了云阳县司法局的大门,准备去报名参加当年的律师资格考试,进门就碰到了我的一个同学彭然,他那时候在和我临近的一个乡的村小教书,后来于02年通过司考,05年考到彭水县法院去了。他也报名参加考试,我还很高兴,看着他买的一大撂书,我想我也买套书回去看后考试。可是,这样的事情往往都被我遇到了,他买的是最后一套书,我没有办法,报名后在负责报名工作的李旭华科长那里弄了一个可以购书的地址,从北京邮购了一套书,大概是八月几号书到了我那里。
书到之前而且可能是报名之前和一个师范时的同学黄云逛街时听他说起今年颁布了合同法,原来的三个合同法合而为一,我无意间顺手买了一本江平编的《合同法精释》。我那时候的脑海里是没有已经颁布了些什么法律、当年新颁布和修订了哪些法律这些概念的。当年的律考可能考了40多分的合同法知识,但是我当年是没有学懂的,尽管很多知识点似曾相识,而且很多现在看来很简单的题目我当年也是做错了的,当然,任何一门学科(包括合同法)里面的知识都是博大精深的,合同法里的有些知识点我至今也觉得难以心领神会。
8月几号书到之后,我像梁启超说过的那样,读书为学也犹如煮饭,先用猛火煮再用细火温,我也用猛火攻了,由于时间紧缺,我现在也记不清到底当年是9月还是10月考的了,反正大概就一、两个月,所以我就一直用猛火攻直到考前。我记得当年的教材还称指定用书,是32开本的,2本厚厚的法规汇编,6本还是7本教材,我那时候根本不知道怎么复习,只知道“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就将教材一遍又一遍的看,好象是看了3遍,法律法规汇编基本没有看,不知道什么重点,也不知道怎么练习,也没有其他的任何人一起探讨,更没有任何人指点。
我现在回想起当年复习的时候,很多概念都是没有搞清楚的,特别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这些有容易混淆的概念的法律,还有我当时复习是采用的我原来读书的时候的方法,不放过任何一个知识点,我记得我还花了不少时间复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结果考试的时候好像考到了的,但我可能还是没有做正确。懵懵懂懂地去参加了考试。
当年在万州考试后我们云阳有不少的考生一起乘船回去,听另外的考生在那里滔滔不绝,我如坠雾中,不知他们所云,也根本记不清我是怎么做的啦;不过我心里想要是再复习一年应该能够考过,还对旁边一个考了多年的考友(我后来知道他是云阳南溪供销社的黄香瑞,他后来对我很好)说,他好像不赞同我的说法。结果不知什么时候下来的成绩,居然有212分,我当时虽然没有考过,心里还似乎颇有满足感。
三、2000年,“志在必得”,一分之差(当年全国线231分,我考了230分)
99年参加考试后,就彻底甩开了,回来打了一段时间的麻将,大概是2000年6月吧,再次报了名。
报名后,积极投入了复习,我记得当年我舅舅家的一个表妹嫁人后生了小孩,按照风俗亲戚都要去祝贺,我舅舅还特地给我打了几次电话,我因想把所有精力集中在复习上,还有由于考试没有通过总觉得去玩也玩不开心,最后硬是没有去,我父亲去的。还有不少朋友那里有什么事能够不去我都是不去的,一切为了考试,我的哥哥姐姐等这些兄弟姊妹家里我都很少去的,心里总是计划着等到考试考过再去。
这一年,我对这个考试也多一些了解了,也大概知道了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合同法等属于重点,还买了历年(94--99)律师资格考试真题精解。还是用原来的方法猛攻了一个假期,开学后继续教书,课余时间复习,我自己仿佛觉得虽然有些问题想不明白,但又觉得很多问题已开始懂了。我信心十足的去参加了考试,等待着考试成绩早日出来。不晓得过了多久,我们学校的欧建新老师去县里办事还是做什么,我委托了他去司法局帮我看一下成绩,他看了后电话里委婉的告诉他老婆转告我“明年继续努力”,当时并没有告诉我考了多少分,我只知道反正没有考过,我那时候居然也不关心到底考了多少分,现在想来无论如何还是要搞清楚到底考了多少分才是。我有点搞不懂了,我以为能够考过的,却没有考过。
后来过很久了,我的一个亲戚问我晓不晓得我律师资格考试到底考了多分,我说不晓得,反正没有考过,他这时候才告诉我他从我的另外一个考友那里得知我差一分。由于过了这么久,当时好像也没有觉得十分怄气,日子还是和往常一样平淡的过着。 我后来花了60元(每卷20元)去查了三卷的成绩,如抛向大海。
四、2001年,考试改革,停考无分(但还是耗费了我一年的精力)
2001年继续报名了准备参加考试,暑假在家里复习,后突然听说要停考,至2002年3月才考,当时在家里信息十分闭塞,不明所以,就松懈下来了。
五、2002年,以为能过,7分之距(228分,C证需235分,B、A需240分)
后来才搞清楚01年我国的律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要将原来的律师、法官、检察官考试合而为一,01年报名继续有效。这个消息着实让我等考试同仁兴奋了一阵子,以为通过了所谓的司法考试就可以很轻松进入法院、检察院了,所以当年的复习也格外用功;但经过后面的几次法检招录考试检验,并非如此。
我基本上是每年都买新的复习资料(包括教材),01、02年好像就用的2000年的教材,买了点新的其他资料。由于每年考试后就将复习的内容全部甩开了,所以每一年开始复习又要花不少的时间才能将原来基本掌握的知识熟悉一下,复习重看又能不能有新的突破。经过一阵猛烈的复习,再次到万州参加我国的首次司法考试,自己感觉仿佛还不错;由于自我感觉良好以为能过,另外紧张的复习后又想轻松轻松,所以我在考试后的一周周末邀请了我的一些好友在我所在乡镇小聚了一下,有几个好友均喝得酩酊大醉,着实高兴了下。后来成绩下来了,我们一起考试的四个有朱迎春、彭然、彭兰林和我,其中朱迎春过了B证(240以上),彭然236分过了C证,我228分等于0分。
我开始怀疑我的智商了!
六、2003年,老天垂怜,刚好过C(放宽线为225分,就像是针对我的成绩划的线)
02年暑期,由于原来我所任教的云阳县团坝乡中心小学的一些不便,还有想过一下“官瘾”,我通过一些关系调到了相邻的一所条件相对较差的无量小学,希望去任副校长,由于当时尚属年轻无知,忽视了一些细节,没能遂愿;后来在该校被选成了工会主席,享受副校级待遇,虚的。
03年的司法考试的确没怎么复习:一来是因为我们县里当年要迎接什么所谓的“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验收”,由于这纯属臆造,欺上瞒下,我被弄了个工会主席,也帮着编造了很多虚假资料,所以根本就没怎么复习。也因前两次打击,有些灰心了。我记得我当年在县司法局里买了一套所谓的正版教材(三大本),后来复习发现其中的几十页装重复了,临考时一遍也没有看完,更没有时间系统的复习法律、法规和做模拟题及历年真题。
还记得一个趣事,去参加考试的那天早上,我提着一个袋子去乘车,一个老师对我说“还是好好考”,我说“这次纯粹是去看下题”,由于还不及前两次复习得好,所以没有底气;另外一个老师对我说“你考不到那不如不去啊”,我说“我交了报名费的,还是去看下题”,就这样糊里糊涂的参加了考试。
回到学校后继续重复原来的教书生活,考试的事就又全部甩开了,不晓得过了多久,我2000年律考时结识的当时已到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的一个考友杨良成打电话问我考试成绩怎么样,还告诉我放宽线225分。我根本没有去关心,也不晓得什么时候出成绩,因为我深信我是考不过的。我还是回到我们学校一个老师的寝室里,用电话查询了成绩,居然有225分,我有点不相信我的耳朵,再查了一遍,果然还是225分;真的怪了,前两年那么用功的复习去不能过,这次基本没怎么复习却过了-----一切皆是老天安排的。就这样,我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期望着可以做律师了,甚至以为“可以做法官、检察官了”。
03年司考过关后,我为了奖励自己花了900多元买了一套柒牌西服,原来是计划买雅戈尔的。
七、2004年,不幸人祸,索赔心寒(我大哥不幸在上海因交通事故离世)
03年的司法考试通过后,我就在想着怎么联系去某个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事;可天意弄人,原来说能给我介绍一些案源的我那个叔叔在04年2月被检察院刑拘于湖北省建始县了,后被判了刑;还有另一个犹如晴天霹雳的人祸——我的同胞大哥04年4月21日在上海出了交通事故,23日经抢救无效死亡于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我随后火速和另外一个做法律工作者的后来06年也考上了律师的朋友温红军赶到了上海。我大哥工作那里的老板(江苏的王怀彪)假仁假义的为我们安排了食宿,他费尽心机要我们先火化尸体。我由于当时刚过司法考试,心里认为法律是神圣的,法官也是公正的,就按照他的安排先给我们2万元后火化了我大哥的尸体,其实我至今也觉得这个问题上并没有犯多大的错,我主要是想通过诉讼多争取些赔偿款。因为通过我后来和王怀彪的接触,即使不火化尸体如果不采用非常规的手段,要想拿到超出原赔偿标准的赔偿款是不可能的,我们当时在上海是不具备采取非常规手段的实力和经验的。
更为戏弄我的是另一个事情: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施行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36条规定,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对该条的理解我想是不应该有歧义的,即不管侵犯人身权的行为发生在什么时候,只要是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都应该适用该《解释》的规定,在此《解释》施行前,道路交通事故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是国务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我哥哥这个案子如果按照《解释》的标准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标准要高近20万。
由于刚刚通过了司法考试,怀着对法律和律师职业的无比崇敬,还有我也请了事假,学校领导同情我哥哥的遭遇,也没有扣我的工资,更有为我的父母、侄子侄女多争取赔偿款的无私想法,我们于04年5月19日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起诉了(我的那个朋友就先回云阳了),定于04年6月27日开庭。我和后来请来帮我的另外一个叔叔(他的父亲是我们潘氏家族里最有威望的)于6月27日像上战场讨伐鬼子一样来到松江区法院,得知法院传票没有送达到,因为原来已被刑拘的肇事者被公安机关释放了,要我们提供肇事者的详细地址再次送达传票,如果无法送达还只有公告送达,后来耽搁了很久时间后就是公告送达的。
我非常气愤,我们来到松江区公安分局,质问法制科长,“造成一人死亡承担全部责任的肇事者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凭什么既无取保候审又无监视居住把人放了”,该法制科长说这属于法律的真空,因为肇事者不能提供人保也不能提供财保。我义愤填膺的走进了检察院的大门,要控告他们徇私枉法,还顺便控告给我们组织调解时故意降低赔偿标准的交警薛**,这个交警估计是受了贿的。结果让我很失望,我逐渐觉得他们可能是一丘之貉。
由于我感到了孤独和无助,我还是委托了上海远东律师事务所的沈伯华律师作我们的代理人,从他那里我得知上海市高院于2004年9月6日做了一件极为荒唐的我至今也想不明白的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法院系统内部公布了一个指导性意见,即是04年5月1日以前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于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明确的规定,所以04年5月1日以前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只能适用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我当时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书本上是没有看到有地方高院可以出指导性意见的,而且其效力仿佛还高于最高院的《解释》,我想从沈伯华律师那里复印一份上海市高院的指导性意见,他不肯,我现在也想不通他为什么不肯;将心比心,我现在做律师如果有通过了司法考试的当事人要求从我这里复印类似的规定,我是会让他复印的。我也是后来做律师的时候才知道地方高院可以出指导性意见,其效力有可能高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有中国特色的现象真是不少。
这个上海市高院的《指导性意见》一出,我被彻底击垮了,我坚持要起诉的,我们花了那么多的费用,只能按照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标准赔偿接近20万,,不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施行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标准赔偿接近40万。
我后来孤注一掷,如困兽犹斗,就把这个臭知识份子的“本事”使出来了,因为我读了书的会写字,所以我四处投寄控告书,要求他们查处松江区公安局某些警察的徇私枉法行为,还请求他们审查后撤销上海市高院的《指导性意见》,包括松江区检察院、政府、松江政法委、纪委、人大、政协等,还有上海市检察院、上海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还有原来的陈良宇书记(现在也正在接受司法审查);有的回了信的,有的回了电话的,有的如石沉大海,但是没有任何一个是我心目中想象的和书上说的那样公正严明。
我当时还经常买报翻阅,也寄希望于新闻媒体报道此事以引起有关领导重视然后给我们公正的结果,我给很多新闻媒体打了电话,有的还寄去了材料,包括几乎上海的所有新闻报刊,还有重庆的《拍案说法》、中央台的《今日说法》、《中国律师》杂志等,我还和当时的刘桂明主编通了电话,结果所有的希望均一一化为泡影。
由于我自知没有什么办案经验,所以当时很想在上海那边找一家律所实习,以便多些见识后好办好我哥哥这个案子,问了很多家律所,他们不要外地户籍的人在上海做律师(其实我当时考的C证,中国实践中的通说C证是不能在非放宽报名条件的地区申请实习和执业的,虽然我认为该通说与律师法冲突),最后终于有一个上海海上律师事务所接纳了我(他们开始讲的每月要给我几百元工资的),结果他们根本不是去叫我搞什么实习,如果我有案子的话他们给我10%的提成,工资没有但中午在他们那里吃一顿饭,还帮他们打些杂、装装卷,我在那里做了没有几天就走人了;后来我听收音机的了解到一个专门打交通事故的上海远东律师事务所,就去委托了那里的沈伯华律师做代理人,前已述及他的一件事情,其他的都不重要了,其实自己做了两年律师后觉得交通事故案子也算是简单的。
找律所实习也无望后,我寄希望于在上海谋求一份工作,我在《青年报》上登了求职信,没有合适的;我进了一个单位应聘讲师,结果是仙妮蕾德公司;我去信义房产应聘总经理法律方向的特别助理,通知我去面试时要月薪3000元以上,后来没有遂愿。还进了一些打着招聘的幌子想骗我三、两百小钱的单位,我没有上当;因心绪杂乱及当初的水平阅历所限,所有应聘均告失败。
最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的丁伟法官没有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标准作出赔偿18万多元的一审判决,由于已经拖得筋疲力尽,我们也没有精力再上诉了,只好认命。
八、2005年,实习再考,还差3分(357分,360分过关)
2004年在上海的确用血与泪换来不少的见识,没有参加当年司法考试。
从上海回学校后,我和学校领导说好了不在学校上课,到了万州的重庆益安律师事务所实习,在这里遇到了曾小平、孙根军等不错的师兄,还跟着一位业务水平精湛、为人耿直有余的陈辉老师实习。由于刚出来实习,基本没有什么案源,也基本没有什么收入,有时候陈辉、曾小平、孙根军等照顾点案子有点微薄的收入,但仍是入不敷出,我很多时候就是在外面吃炒饭、面条,吃得都腻口了,难以下咽,我的胃病就是那时候吃出来的,经常吃这些还有心情也压抑郁闷,许多时候脑子都不清晰,头昏脑胀,包括后面复习参加当年的考试期间也是,还将我原来教书省吃俭用的结余也基本用光了。
反正没有什么案子做,就索性报名参加了05年的司法考试,看能不能混个A证。报名后将03年的教材再找回来复习,温故确实能够知新,在益安的03万州司考状元孙根军师兄及其他老师的帮助指点下,确实又搞懂不少的问题。
我以前参加律考(或者司考)除了第一次最后一卷没有做完外,后来我都做得很快,只可惜好多题我都不会做,要是我会做我能得满分,我的时间多很多很多,基本上90分钟就做完了,再慌慌张张的检查几遍;05年第一次参加这种总分600分的考试,以为还是有很多的时间,结果我第四卷的最后一题论述题没有写到要求的500字。可能老天有意安排的,差二、三十个就到500字,时间到了,我不得不交卷;最后成绩下来,我差了3分,只有357分。又只好悻悻然守望苍天。
九、2006年,南下深圳,越差越多(只有345分了)
06年春节后继续回到益安律师事务所等着哪个当事人撞上门来委托我为其处理法律事务,能挣点吃小面或者炒饭的小钱。人在困难的时候总是事与愿违,越是希望有人委托越没有人来委托,即使有时候守株待兔式的遇到一个来委托的当事人,又眼睁睁的看着其他有经验的或者更积极的师兄抢走了。日子一天又一天的没滋没味的过着。
我这个人的确是一个不到黄河心不甘、永不服输的人,经过了五次考试没有得到全国通用的资格证,仍不死心,我就不相信我的智力硬是没有“360”,我也不认命我的大脑硬是容不下超过“360”的内容,再次报名参加了06年的司法考试。
在06年里才第一次听说卖的有盗版的司法考试教材,请一个朋友从重庆带了一套盗版的“万国”的教材(80元),也是第一次听说万国编的司法考试复习教材,视之若宝,以前只知道法制出版社编的三大本。真是捧在手里看在眼里喜在心里,里面的很多问题的确讲的很透彻,我以为再努力一年肯定能够通过了。
当年正是联合国秘书长的换届选举,在考前看新闻的时候,我还注意到应该先按什么程序再按什么程序,后来考试的时候果真有一道关于联合国秘书长选举的题目。我认为是老天考验我已经差不多了,看新闻就遇到与考试有关的题,真是老天有眼。像这样的好运我考了这么多年还只是2000年的时候遇到过一次,但那次与这次有别,我那次考试考前将书带到万州,晚上复习时注意到原来没有注意到的一个知识点,后来考试有考这个知识点的一道题,也仅止一次。所以,如果考试的时候要开宾馆才方便的话,我觉得考试前夕大可不必带着很多很多的书到宾馆,更不必在考场附近趁考前几分钟抓紧复习。
现实往往和主观臆断是有差距的,老天戏弄人也是没有限度的,考试后没过几天,公布了答案,我发现我这道有关秘书长换届选举的题做错了。我也逐渐意识到新闻报道里的法律观点有时候是不准确的。
我06年复习的时候比05年好了些,虽然还是有时候吃点方便面、快餐、小面之类的,脑子也经常昏涨,但是这一年我表哥娶了一位贤淑的表嫂,因为我住在我表哥家的,表嫂经常弄一些可口的饭菜一起吃,考前一个月由于经常和表哥表嫂一起吃,而且是白吃,也节省了我一些开支,这一个是我从到万州来做律师以为开支最少的一个月(大概300多元)。
06年考试结束后,我以为能够过了,就漫不经心的等着成绩。当年10月,我2000年考试的时候结识的一个朋友杨良成,他当时在深圳分所帮周立太负责,也是我们重庆云阳的老乡,他介绍我到了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我虽然06年5月就取得了可以单独执业的律师执业证,但由于是资格证是C证,所以在深圳分所只能做助理,帮忙准备诉状等材料,也是在这里学到的准备条理清晰的证据清单的。
我也因此第一次乘上了飞机南下了深圳。在深圳第一次和杨良成去深圳市龙岗区坪地法庭乘公交车的时候,就碰到了一件趣事,一肥胖姑娘穿着一低腰西装短裤,我也是后来才知道这种裤叫做低腰裤的,她下车的时候可能由于地球的吸引力还有裤子穿得很松,我们车上的很多人看到了她那性感的屁股丫子了,我以为她那松垮的低腰裤要垮到地上,结果还是没有。我和后面的一个不相识的少妇相视一笑,杨良成那样稳重的人也笑了,至今回想还难以不笑。
也是在深圳这样的改革开放的前沿之地,看到了某法庭的办公室的门口挂着丑陋的“书记官”的牌子,真是恬不知耻;或许是我孤陋寡闻,或许是深圳的特区规定了“书记员”就叫“书记官”。
更是和周立太律师第一次在深圳的香格里拉打酒店会见了外宾荷兰的国家工会主席,还有翻译;第一次到了福建晋江,第一次到了湖南长沙……
06年深圳遇到了一些很有雄心壮志的热血青年,自感无比汗颜,在他们的影响下,也激发了我一些斗志,热血沸腾,还买了《天下温商》仔细拜读。走马观花的看了《重庆人在广东》一书,看到书中一个成功人士的故事时有一句话“焦虑的等待之后却是一步之差的遗憾,与幸运之神擦肩而过、失之交臂”,没想到这句话却成了我当时的写照。也就是我看到这一句话的这一天中午,我查到我06年的司法考试成绩:345分。
06年得知司考再次败阵后发表的一篇可以显现出我前6次考试缩影的纪实性杂感:
司考悲歌
我已相继于03、05、06年三次通过所谓的司法考试(均为C)。
1999年,云里雾里212分,240分过关。
2000年,230分与律师资格擦肩而过,全国统一为231分的线。
2001年,停考无分。中国邯郸学步,后统一为司考,可过了司考的不能进法、检,没过的却能进。
2002年,228分,第一天考下来因盛情难却到同学老师家里喝酒去了。那年240分的线,西部235分。
2003年,因为县里搞类似大跃进的普九验收无时间复习只撞上了个C证。
2004年,吾大哥在上海因故死亡,索赔令人心寒至今不服。切身体会了什么是黑暗,明明有人徇私枉法也无论你怎么投诉,维权难。
2005年,与A证失之交臂,我考了357分。
2006年,与能在全国任一地方注册的A证再度无缘。考了345分,这次司法部的人有病,答案明显错误的也不纠正;第四卷我感觉比去年做的好得多,我对了答案的,但只得了70分,去年没做完还得了81分;我正准备申请复查。
我的智商真的不能冲破这个A吗!?!?!?......
听说明年我国还将鹦鹉学舌,要考两次,还要面试(备注:于2018年开始分客观题、主观题考两次)。
此乃命也!
后来由于因我原来教书学校有关的事情(身体也出了一些毛病),我于06年12月回到了重庆,办好了事情后到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总所)继续做助理,其实就是给律所及先来律师的人打杂。
回重庆后因我读初中时曾住在他家里的对我有恩的一个同学准备去贵州都匀市投资开餐馆,特地免费去帮忙办理合同签订事宜,可由于与学校有关的事情前次回云阳没有办理清楚(身体也很不舒服),须急着赶回去,只在那里住了半个晚上就匆匆返回。在那里也遇到几个重庆的创业青年男女,和她们几句话后我的创业激情油然而生;可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回云阳办好了学校之事后还是回到周立太所打杂。
十、2007年,多方相助,天遂人愿(430分,还有比我更高的)
07年春节后,继续来到周立太所重复助理的故事。07年2月还是3月的某一天,我收到了一个司法考试培训学校“新起点”(地点:重庆石桥铺电大6楼)发给我的信息,可以试听名师授课。我可能于3月二十几号去试听了一次,经过了解,要交培训费1880元,每周周末两天培训,中政大等名校的隋彭生、杨艳霞、杨帆、张能宝等名师在北京那边现场授课,重庆这边接收视频同步传授。听了一两次,我被吸引了,我觉得这些老师的确比我研究得深,站的高度高,能够提纲挈领,融会贯通。
后来我便和新起点重庆分校的负责人(一个女的)讲价,开始也不知道她是负责的,后来才知道,而且也是后来才知道她姓徐,也不知道她从哪里搞到的我的手机号码,给我发的信息叫我去试听。我说我是万州的一名律师,原来取得了C证的,你能不能少一点,她告诉我考虑到原来是律师,最少收我1200元,我说交1000元,她硬是不同意,还告诉我说川外那里设的一个点就被人砸了桌椅,我一听也不好再怎么继续和她讲价了,以1200元的培训费成交去参加了培训。
从四月开始每周周末基本就去石桥铺电大里听课,有时候有特殊情况需要到南坪的重庆工商大学里听,前段时间的周一至周五由于所里的事情较多基本没怎么看,但周末我听课很认真也去得很早,很多时候都是我和另外一个叫李平的朋友去得最早。
后来大概于07年的7月二十几号我托一个叫陈海波的很好的朋友帮忙联系参加了另外一个培训班,大概25天花了我1000多元,包括吃住,是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法院里的书记员组织的培训,我也就是从参加高院组织的这个培训班时就向所里请了假开始全天复习。也主要是因为陈海波要和我一起来同吃同住参加培训,我才过来参加这个班的。实话实说这个培训班办得不好,名为培训实则就是另一司考培训学校“律政”四五月份讲的内容刻成了光盘,像放录像式的播放;早知是这样也还花钱的的话我就不会来了,和我原来参加的“新起点”比较起来相差甚远;相形之下,我觉得参加高院这边的培训的同学的水平和我们新起点那边的同学比较,也是有一定的差距的,可能这就是国家机关福利所致吧。
高院这边的培训8月20日左右结束,我回到周立太所继续全天复习,周末仍参加新起点的培训。直到9月考前,考前我还专门到重庆大学旁边预订了宾馆---学成宾馆,虽然条件不是很好,也只剩下最后一间,就冲着学有所成之意便订下了。
9月15、16两日我们在重庆大学的的B区参加了考试,考试下来和一起参加考试的同学对了些答案,有对有错,但对的居多。考试结束后,我们新起点的同学一起有个聚会,我显得很疲惫,别人问我考得怎么样,我说不好,因为我以前认为自己考得还可以却没能过的时候太多了,我丝毫不敢说我考得好,自己心里悄悄乐观估计可能400左右,但心中还是没底。反正在培训期间就铁定了如果07年还不能过的话,这一辈子也不会再参加司考了;其他的同学有的欢喜有的愁。
为了考试,从4月开始复习就没有怎么玩过也没有轻轻松松的过一个周末,也拒绝了很多朋友的吃喝玩乐的邀请,本来想休息休息后再上班,可周立太律师说考完了就开始上班,想到闲着也是闲着,就于考完后第二天就开始上班了。由于周立太所在万州成立了分所,没过几天,我就到万州分所打工去了,也迅速将原来的律师执业证转到了周立太所万州分所,久违了的律师生活开始了重温。
11月22日,07年的司法考试成绩查到了:430分。我没有特别的激动,但说一点也不高兴也是假的,很多人过了司考激动得哭了,我没有;那天晚上,我请了万州分所的全体同事和我的在万州的几个初中的同学(太多了也招呼不过来,所以没有告诉更多的人,还有我已经觉得这仅仅是一个证)一起喝酒,结果周立太律师为我买了单。我们喝了60多瓶啤酒还有一瓶白酒,我喝得烂醉如泥。
2007年我能够取得骄人的战绩,是有很多因素促成的,如果缺少了其中之一,我绝对考不到430分,如果继续像以前那样复习,更有可能考不到360分;当然,很多人都说07年的司考简单,有“放水”的嫌疑,继续像以前那样复习也可能考过了,但任何事情都是不能假设的。其实我觉得简单的来说07年的考题简单与否,也是不准确不科学的。
07年取得的成绩,固然可喜可贺,但丝毫不值得骄傲。
我首先要感谢的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及全所同仁。周立太所提供我做助理这个平台而且还有一定的收入,更重要的是保障了我有规律的食宿,这也是我司考成功的关键所在,一个人最基本的生活就不能保障的话,他将一事无成,正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如果还是以前那样经常吃方便面、快餐、炒饭等致人胃病的生活,如果像以前那样三伏天复习没有空调,如果没有周立太所全所同仁的关照和体谅,我肯定是考不好的。
考前最后50天我请了假全天复习,虽然所里没有给我发工资,但是我有时候还是在所里吃所里住。我曾对周立太律师说过,由于我没有上班却在所里吃所里住,我还是给所里交点生活费,周立太律师却“满口仁义”的对我说,没有把他当兄弟伙。 不劳动不获得报酬,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我不仅没有怨言,反而是略有感激之情的。
其次,我要感谢的是新起点这个司法考试培训学校及全体授课老师。我现在回想起新起点那些老师虽然是获得了高额的报酬(听说高的一天10000多,其实比起一女律师在深圳市中院的代理的一件破产案子1000万的代理费,这点报酬又算得了什么,我觉得给我们讲课的老师里很多老师都应该能够胜任这样的案子),但是他们那兢兢业业、百问不厌、无私敬业,至今让我敬佩不已。有些问题经新起点的老师一讲解如醍醐灌顶,使我茅塞顿开。我曾将一些有疑问的问题发到过杨帆老师、段波老师的邮箱里,他们给我回复了,和我的观点一致,使我的信心大增。
如果没有新起点,我也是考不出这个成绩的。 是新起点的老师告诉我三大本可以在报名前像看小说那样走马观花的看一遍,把它当作工具书,有具体问题的时候再去查一下。我以前每年就是将所谓的教材看个两三遍,有时候不是用的三大本。06年就看的万国的专题讲座,07年的三大本我是买的盗版的,大概是25元三本,基本是新的。仅仅把第二卷第10页关于“甲在荒山野岭里误将稻草人当作自己的仇人杀害了是无罪、在某一房屋旁边误将稻草人当作自己的仇人杀害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的内容看了无数遍,至今不敢苟同这一观点,幸好07年没有考到有关的题目。
是到了新起点后才发现其他同学用的指南针的法律法规汇编,这个法律法规汇编不敢称其完美,但对于复习了参加司法考试的确很好。它将法律条文和与之相关的司法解释编在一起,复习起来很节省时间,而且也很好掌握某一知识点,这个工具书做律师的时候就还用的着,当然为了办案的精确还是自己查阅全文的好,和这个指南针的汇编结合起来就能确保万无一失了。
当然在复习的时候肯定是应该分清主次轻重的,像《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合同法》、《物权法》等这些大法,看个上十遍也是不为多的;像《公司法》、《担保法》、《破产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次一些法律也要看,但相对可以少花点时间;有些经济法干脆可以放弃,考的也不多,有时候不看凭感觉也可以做对,即使花了很多时间去看也未必能做对,所以肯定要作出取舍。我以前就是想面面俱到,大法小法一起抓,结果事与愿违,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甚至芝麻也没有捡到。
是新起点的老师告诉我不要做其他的模拟题,就做真题。我买了张能宝主编的《历年真题分类精解》,也是盗版的,仔仔细细的翻阅了三四遍,每看一遍都能有不同的发现。有时候第一遍的时候做错了,第二遍、第三遍可能还错,这都很正常;有时候第一遍对了,第二遍、三遍却可能做错,这也很正常。看这个真题的时候一定要字斟句酌,肯定不能囫囵吞枣,更不能为了抢进度,不去仔细的看每一道题目后面的分析,看这个分析比知道那一道题目的答案更重要,要不厌其烦的看,达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的境界。其实我也买了一套盗版的“司法考试白皮书”的,我把《刑法》部分基本做完了,其他部分也基本是新的,很费力很费时,也是新起点的老师告诉我不要做“白皮书”了,我走出了泥潭,我自己也不想做了。
第三我要感谢的是李平、张世伟、陈晔等很多新起点的同学,如果不遇到这些很好的同学,我也是考不到这么好的。遇到问题我们坦诚交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更是李平这位良师诤友一针见血的给我指出了“不是知识掌握得太差,而是要通过多做真题掌握解题方法”,使我获益良多。每次模拟考试都有几道题,本来会做却做错了,针对自己粗心的这个毛病我考试的时候也特别注意了,先是仔细读题然后用笔在试卷上勾上选项,再对准确了最后涂机读卡;以前的每次考试从来没有这样过,匆匆忙忙的读题然后迅速直接涂机读卡。比较起来,虽然以前可能基本90分钟做完一张试卷,然后检查一遍可能还有多的时间。
这次做完后基本不怎么检查,除非做的时候就做了记号提醒自己回头要检查的,基本不怎么检查,还是这次的做法正确。因为这个考试做了100道题后,无论如何都是花了很多的精力的,逐一检查是起不了多大的作用的,将原来做了记号特别犹豫的检查一下就可以了。
第四,我参加07年的考试也曾犹豫过,我到底是否参加培训班,还有我到底是否请假全天复习,关于这个问题我要感谢我们所里的李方春律师,如果没有他,我可能顾虑这虚伪的面子,不请假一边上班一边复习然后参加考试,那我肯定也是考不到这么好的。因为我曾想要是我请了假全天复习也不能考过那不是很丢人啊,是他对我说,“你这样想遭就遭了,要做就破釜沉舟的全身心的投入”。
第五、还要感谢曾在周立太所干过的刘超和肖洪波,如果没有他们,我可能也考不到这么好。他们两个都是从武汉大学毕业的研究生,而且刚通过司法考试,我有问题和他们探讨,他们耐心细致的为我讲解;还有我已经是6次考试均未取得满意的成绩,心里的确开始抱怨了,比如说,司法考试明明就是考某一个知识点,他却偏偏出那么长一段文字来折磨人,看都难得看,是刘超对我说,“考试的时候千万不能想到难得看”,稳住了我的心态。
第六、还要感谢的是我当时的另一个朋友,她对我很好很好,而且她对我的父母也很好很好,如果没有她支持和帮助,我也是考不到这么好的。虽然我们后来联系很少了。
最后我还要感谢所有默默的关心、支持和祝福过我的亲人和朋友。
07年司考晋级成功,为了奖励自己我花了几千元去学习驾驶资格证,目前并无买车的实力和欲望。
司考夙愿总算了却了,但这仅仅是一张盖了司法部印章的纸而已。我想我们国家的很多领导肯定是没有一个取得这样一张纸的,这张纸的用处到底有大?路漫漫其修远兮,我能上下而求索吗?
用我的拙笔写下这篇杂乱无序的冗文,丝毫没有因考了四百多分而炫耀的意思,这也不值得炫耀;我所敬重的律师是因为他(她)的精湛的业务水平和高尚的人品,不会因为其名气大、收入高、开宝马奔驰就会对其唯唯诺诺、阿谀逢迎,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我一直谨记从事律师工作的入门恩师陈辉老师说的一句话:做律师和做人一样,不卑不亢。一来主要是记载下这个略有艰辛(因为我知道还有比我年数考得更久的,条件比我更艰苦的)的历程以警醒自己,要遵纪守法、发愤图强,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结果;二来今后可激励子孙,应坚韧不拔、矢志不渝,绝不轻言放弃;三来也希望司考朋友看到我这前车之鉴后,吸取我的教训,不要重蹈我这样的覆辙,最好是一次或者两次就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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