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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找刑事官司律师费用,瑞安知名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5 05:22:35

“律师”一词是一个意译词,英文为“lawyer”,法律翻译为“law”,为什么在意译时“lawyer”翻译成律师而不是“法官”和“法师”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知乎上一些有料又有趣的回答,来看看吧!

知乎用户个人意见

「法」和「律」在当下是没有意义上的区别,但若对两个汉字的本意和源头一探究竟,或许可以提供一种理解角度。

「法」字在表示「法律」的时候,带有「公平」「正义」的意味。「法」字在古代写作「灋」,其中的「廌」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神兽(不是戈壁滩上的那个),能分辨是非,传说若一桩案件有多个嫌疑人,廌就会用犄角去顶真凶。左侧的「氵」,则表示像「水面」一样平直。右下的「去」,好像是说对罪犯的惩罚,即赶出去、流放。所以,「灋」这个字在表示「法律」的时候,意义是「法律乃平直如水,以明断是非,违法必诛之」。故,凡与「法」相关,大多和法所追求的公平正义相关。(此部份来源:中法史笔记)

有没有觉得「廌」好像就是一个法官大人?(我可不是说法官是神兽… 谢绝查水表…)所以,「法官」这个称呼,非常符合「依法维护公平正义」的意义。相比,「律官」则不那麽合适。

「律」字在表示「法律」的时候,没有「公平」「正义」的意味,更强调「约束」「律条」的成份。再加上「法师」这个词早在汉语中有特定的意义被佔用了,误打误撞只剩个「律师」,反而更贴切律师这个职业。我倒并不是说律师可以枉顾法律的公平正义,而是说律师的工作更贴近法律的文本形式(即「律,律条」)。律师要利用自己对法律文本的理解和组合,为当事人争取其应得的最大利益。

在英文中也可看到一些类似的现象。律师大家都熟悉,就是「lawyer」,以「law」为本;一般的法官是「Judge」,而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则是「Justice」,和「正义」是一个词。再比如在韩语中,法官是「재판관(裁判官)」,依法为正义而裁判;而律师则是「변호사(辩护士)」,以法为当事人辩护。至于英语中的「right」,源自于德语的「recht」,不过已经超脱于「recht」太多了,现今和中文的「法」并不那麽近,就真的只是比较多的指「权利」「正确的」,在某些惯用语中也还有「正义的」的意思。

总而言之,虽然在当今现代汉语的环境中,「法」和「律」在表示「法律」的时候可以互通,但由于两字原本的意义有差异,由此来看现在「法官」和「律师」这两个名字,其实是非常优秀的命名。

法治瑞安丨为什么“律师”不叫“法师”?

知乎用户莫寒

当然有区别!有个冷笑话早就说明了:

如果我找个“律师”做男朋友,我妈会很高兴;如果我找个“法师”做男朋友,我妈会把我打出去!

知乎用户“白绕”:

法有为公属性,律无此意味,仅为条文而已,法官必须为大众服务,律师则为私人服务,所以是法官/律师,而不是律官/法师。

知乎用户“彭浩”

因为“法师”早就被抢注了....

知乎用户“鲶鱼殿”:

其实两个东西是不一样的。

法者,横平如水,从水,触其不直者去之,从去。当然古代的法都知道三点水旁边是个独角兽,这也是中国各地法院主流吉祥物。无论是法还是灋,其实都反映的是人类追求实体正义的心,特别是神兽,别以为神兽都是封建迷信的产物,其实神兽和西方的神灵裁判都是一样的,都代表着人类追求实体正义的心,更强调法的效率性。但是,由于科学水平的限制,人类还真的做不到通过残留的证据去还原整个事实真相,所以在法学界来说,所谓真相,是指通过举证质证和逻辑推演出的一种思维结论,可能无限接近事实真相,也可能南辕北辙。因此在现代社会,人类司法就从追求实体的绝对正义退而求其次地追求程序正义,以期得到一个不坏的结果。

法治瑞安丨为什么“律师”不叫“法师”?

法说完了,说律。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记载:“律,均布也。”所谓均布,是古代用竹管或金属管制成的定音仪器,清代段玉裁在其《说文解字注》中指出,“律者,所以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故曰均布。” 即天下应该一致遵循的格式、准则。从这里就很明确了律的侧重点在于程序统一,讲究的是法的普遍适用性,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其实最早中国是用法的,比如战国初期魏国李悝同志的著述就叫做法经,而导致之后我们看到所有条文都是XX律的人,是大名鼎鼎的商鞅(不知道的话,那就点X退出吧),商鞅在他的变法中,一个很重要的司法改革就是改法为律。

所以从法院和律师(日本那边叫辩护士)这两个名字中也能看出二者重心的不同,法院追求的更多的实体上的正义,而律师则更看重在司法过程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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