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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专业刑事会见律师怎么找,特大诈骗案案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3 11:13:52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按照上级党委部署要求,严厉打击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消除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风险隐患,重拳打击整治夏季突出违法犯罪,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近日,苏仙公安破获一起诈骗案,抓获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金额高达900万余元。

为了骗取他人钱财

竟然挖空心思编造剧本

练就“分身术”技能

一人分饰多角

自编、自导、自演

这名女子可谓是“演技精湛”

日前,一男子急匆匆跑到苏仙公安报警称,自己被某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骗了900万。接警后办案部门立即将情况上报分管局领导,并组织民警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请你们一定要帮帮我!”,报警人聂先生神情非常焦急。

“我们会尽一切力量帮助你的,请放心!”,民警安抚好聂先生的情绪后,便向聂先生了解整个案件情况。

聂先生回忆称,自疫情以来,自己经营的白酒生意就一落千丈,在一次饭局中偶然认识了孙某玲,孙某玲得知聂先生的处境后,便以同行的身份主动接近他,并告诉其自己有法子可以帮助他打开市场销路,摆脱困境。

起初聂先生半信半疑,但通过孙某玲的“协助”,小赚了一笔之后,便对这个“贵人”打消了疑虑,殊不知就是聂先生这份信任让他掉入了孙某玲编织的“弥天大网”。孙某玲通过使用多个微信账号,一人分饰多角,将自己分别伪造成倒卖白酒的投资人、打点关系的某政法部门领导、处理经济纠纷的律师等“角色”与聂先生进行联系,先后诈骗聂先生人民币共计900余万元。

戏精上线!破获一起1人分饰多角诈骗案,涉案价值高达900万

办案民警以聂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资料为切入点,通过两个月不间断的努力,充分掌握了嫌疑人孙某玲犯罪事实、犯罪证据等相关情况,同时锁定了孙某玲的藏身之地,于苏仙区某小区出租房内将孙某玲抓获归案。

戏精上线!破获一起1人分饰多角诈骗案,涉案价值高达900万

(图为孙某玲用诈骗所得购买的奢侈品)

面对民警的审讯,孙某玲拒不承认犯罪事实,时而装病呻吟,时而装疯卖傻,时而避重就轻,时而沉默不语,使审讯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还“戏精附体”上演了一出口吐白沫、突发癫痫的“大戏”,企图逃脱法律制裁。民警立即带着孙某玲前往医院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孙某玲仍故技重施,在医院里再次突发“癫痫”倒地。经全面检查后,医生将“一切正常”的诊断书交到民警手中。

戏精上线!破获一起1人分饰多角诈骗案,涉案价值高达900万

孙某玲眼见装病的诡计被识破,在办案民警严肃的审讯和扎实的证据面前,只能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玲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以案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小苏提醒

近年来,冒充公务人员四处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这些“李鬼”通过使用假身份、假证件等方式对他人实施诈骗,严重损害了政府及公务人员的形象和威信,给群众的人身财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苏仙公安在这里提醒大家

交友时一定要注意识别对方身份的真实性

提高自身的甄别能力

若不慎被骗

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 郴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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