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徐州找专业的债权转让律师,协议离婚没分房产,离婚后咋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3 05:12:34

离婚时没分房产

离婚后咋办?

张女士:半年前我与丈夫协议离婚,当时没有分割房产,只约定孩子随他生活,我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但离婚时他口头答应两套房子给我一套。现在我找他过户,他反悔了,两套房子都留给他自己了。我该怎么办?

张律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离婚协议中已经涉及这两套房产的,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处理。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这两套房产,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如果两套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也无权要求分割。

一审二审均不服

怎么救济?

凌先生:我有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败诉。后来我提起了上诉,现在二审又维持原判。我还是不服,认为判决不公平。请问还有救济途径吗?

张律师: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综上,如果对方是公民,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是公民,而是公司,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期限是六个月,不要超过期限。

公告送达的执行案件

能不能拿到钱?

赵先生:我有一个民间借贷的案件,胜诉了。现在已经申请执行,但对方一直没有来法院开庭,都是公告送达的。不知道我能不能拿到钱?

张律师: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会采取各种措施查询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微信、支付宝等账户,也会查询被申请人名下房产、车辆等动产与不动产信息。如果被申请人名下有钱,法院就会冻结扣划。如果没有钱,而有房产、车辆,可以查封、拍卖。如果被申请人一无所有,只能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你也可以通过法院发布悬赏广告。

单位称不签合同

不给缴纳社保

李女士:1月份,我通过第三方公司到银行当大堂经理,6月份离职。7月份,第三方公司又把我安排到原来的银行,但不是原来的网点。又工作了一个多月,这个月的社保第三方公迟迟没有给缴,不缴的理由是我没有和他们签合同。他们出具的合同我认为不合理,他们称我穿了他们提供的工作服,有一个半月的时间,要我支付1000元。第三方公司还说,签合同就给我缴社保,不签就不给缴。我不想干了,第三方公司还押了我一个月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张律师:合同是平等自愿的,如果你对合同条款不满意,你可以拒绝签署。你穿了一个半月的工作服就要收1000元,显然显失公平。另外,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劳动者付出劳动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你拒绝签署这份不平等合同,有权主张劳动报酬及其他权利。

律师观点,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孟丽 整理

■明日值班律师

张孝明 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州市十佳辩护律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徐州市十佳消费维权人物、徐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徐州十佳出庭律师,荣获第二届徐州市优秀法律(法学)人才荣誉称号,曾经多次被评为“徐州市优秀律师”。执业22年来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公司业务、建筑与房地产、工伤劳动争议、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及保险等领域。

法律援助

■传递法制力量 ■构建和谐社会

每周一至周五9:00-11:00可打专线电话 85773333

协办: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江苏典锐律师事务所 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