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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车还不起了可以找律师吗,没钱还债,可以以车抵债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1 02:52:24

当事人:受疫情影响,我的餐厅生意不好,缺钱,找小李借了10万元周转,拿自己的房子做了抵押。抵押合同约定,我要是在债务到期后不还钱,房子就归小李。债务到期后,我没钱还债,我能要求以房抵债吗?


凯亚律师:您好,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本案中,您虽然以房产为抵押物,但在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不能以直接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方式履行合同,应该在法院拍卖房屋后以拍卖款偿还债务。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属于流押条款,流押条款无效。

什么是流押?

  所谓流押是指抵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偿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法律禁止流押的理由有二:

  1、由担保物权的性质决定。担保物权是一种价值权,当事人设定担保物权的目的是追求价值而非担保物的使用价值。因此,流押违背了担保物权设定的目的。

  2、基于公平原则的考虑。由于法律并未硬性要求担保物的价值与被担保的主债权价值相等,如果允许流押契约存在,则在担保物价值大于主债权价值时,债权人将担保物的所有权直接归属自己,而对超出部分不承担返还义务,对抵押人的利益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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