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诈骗罪成立了取保超过一年,晋城警方今年抓的诈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9 22:13:06
晋城:取保候审期间又作案 诈骗成瘾再领刑

2022年3月,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白水街派出所破获王某盗窃、诈骗案,将犯罪嫌疑人王某予以刑事拘留,案件办理期间,王某被人民检察院予以取保候审。

然而,犯罪嫌疑人王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以及即将被处以刑罚却不以为然,取保候审期间他不仅没有反省,反而故伎重施,以能够在美团赚钱为由骗取受害人张某人民币15103元,并以同样的理由唆使受害人韩某等三人将自己的苹果手机抵押给手机店,之后将三人的抵押金骗取,所获赃款均用于个人生活挥霍。

  近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违反取保候审相关管理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作案,被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再次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王某面临的不仅是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

更是失去了“短暂"的人生自由

等待他的还有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取保候审无罪释放

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取钱财

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来源:晋城市城区白水街派出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