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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招远找一个正义的律师,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6 05:58:24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济南4月19日电(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徐魁 韩燕 刘宝玲)“我现在学会了网上申诉,今后向检察机关反映问题就更加方便了。”4月15日,得益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值班检察人员“远程辅导”,刚刚学会网上申诉的市民老张在电话里对记者说。

为保障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诉求,山东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网上信访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真正把人民群众的事当“家事”来办,努力做到疫情无情信访有情,网上信访有温度、为民服务有力度,通过全面推进网上信访,努力使群众的诉求得到充分表达,高效落实。

据了解,自今年2月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通过信件、网络、电话等非接触方式共计接收处理群众信访6570余件,信访群众满意率达95%。

“隔空受案”,疫情无情信访有情

疫情防控形势下,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流动聚集。 1月29日,山东省三级检察机关通过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告12309检察服务中心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信息,倡导群众通过互联网、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诉求。1月30日,山东省检察院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信访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疫情期间处理群众的信访诉求作出具体部署,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复。

疫情阻隔了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但阻挡不了山东检察机关为民服务的热情。

今年2月3日,新春上班第一天,蒙阴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泽东刚进办公室,就接到了一个群众来访电话,“喂,您好,这里是蒙阴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你好检察官,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信访人夏某对其涉及的一起人身侵害案中法院判决有异议,在了解情况后,王泽东耐心向其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得到了夏某当场认可。

“隔空受案”群众诉求已经成为当下的新常态。针对疫情期间群众查询案件进展、咨询法律问题、反映信访诉求的来电、来信和网络信访较多的实际,山东省检察院安排全员轮流值班接听热线电话、处理群众来信,确保“12309检察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并指定专人做好12309中国检察网诉求办理工作。

“我们对接收的所有群众诉求全部规范录入全国检察机关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第一时间分流转办,通过电话、短信和书面的方式告知群众法律救济途径、信件流转情况和案件办理情况,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山东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当日事当日办,“网上信访”有力度

群众利益无小事,疫情期间群众工作更加敏感。山东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法律监督职责扛在肩上,坚持多办案、办好案,把各项服务保障举措转化为活的司法政策,对于群众信访诉求第一时间接收、流转和办理,实现服务群众“全天候”、“无死角”。

2月13日一大早,一封群众来信被塞到了诸城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公区的门缝里。检察人员发现后经消毒拆阅得知,来信反映的问题是有人破坏基本农田违章建厂,希望检察机关“管一管”。当日上午,该院通过电话向举报人进行程序性回复,随后安排专人奔赴现场开展调查。经调查证实,该建筑厂房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其面积达2000余平方米,是一起破坏基本农田的违法案件,来信反映问题属实。针对调查情况,诸城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向国土资源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并将处理结果以电话形式向举报人进行了告知。

“疫情条件下的每一封来信,蕴含着群众对我们更多的期盼,非常时期我们的工作不仅不能打折扣,更要提质增效,扎实办好老百姓所反映的每一件涉法涉诉难题。”诸城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杨智秀告诉记者。

招远市检察院检察长姜峰向记者介绍,疫情防控期间,该院为及时解答群众咨询,解决操作等方面困难,增强网上申诉解决群众诉求的规范性、及时性和便利性,不断转理念、转作风、转方式,完善网上信访便民利民措施,专门安排专职人员通过网络、电话办理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申诉及法律咨询类问题,遇到信访群众对申诉程序不能熟练操作时,通过电话等方式“手把手教”,最终完成网上申诉,实现了网上信访“不隔空”,专人服务“不断档”,确保网上申诉信访案件办理运行高效、顺畅。

“特事特办”,让网上信访有温度

疫情无情人有情。山东省检察机关针对部分刑事被害人疫情期间生产生活存在困难的实际,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的职能优势,在全省范围内加大筛选、发放力度,对符合救助标准的刑事被害人本着“快事快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尽心竭力地帮助刑事被害人及家属。

3月20日上午,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到辖区农民张某申办司法救助的电话。检察人员了解到,林某与邻居张某发生争执过程中,持刀将其头部、腿部砍伤,构成轻伤二级。张某是当地一名水产养殖户,受伤后无法从事生产劳动,其承包的鱼塘疏于管理,鱼虾缺氧大量死亡,加之疫情影响,收获的鱼虾严重滞销,家庭失去经济来源。而林某系刑满释放人员,无业,无赔偿能力。检察人员告知张某,其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建议他尽快将司法救助申请书、身份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生活困难证明等文书通过邮寄或12309网站提交。

“越是非常时期,越不能让群众等,司法救助不会拖……”当日下午14:30分,东营区检察院组建微信群,通过视频与张某、村委工作人员连线,指导张某书写司法救助申请书并进行网络传递。检察官鼓励张某增强面对困难的勇气,还联系村委会帮助其解决水产品滞销问题。

当晚,东营区检察院在对张某有关材料审查后迅速做出对其进行司法救助的决定。该院加快审批,次日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向张某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没和检察官见面,老张的司法救助金就办妥了。他在电话里向检察官表示:“感谢检察官的温馨服务,俺对这个结果很满意……”

通过开展司法救助,向社会各界传递了法治温度,展现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自今年2月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223万元,惠及247名涉案困难群众,为帮助困难当事人抗击疫情提供了必要的经济帮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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