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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处理顺序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9 07:40:12


干货 | 一文读懂常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处理流程

图片来源:千图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是诉讼活动中较常遇见的案件类型。根据中国司法大数据服务网统计,2016年至2019年期间,该类型案件数量(仅统计一审数据)每年均在40万件以上,部分年份甚至接近50万件。庞大案件数量的背后对应的是仍然高发的交通事故数量。面对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才能从容不迫?今天,小律将站在受害方(被侵权人)的角度结合实操经验为大家分享常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基本处理流程。如有错误,请批评指正。

干货 | 一文读懂常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处理流程

2016年至2019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案件数量

交通事故的类型多种多样,但最终进入司法程序中的案件,情形往往还是机动车一方和非机动车(包含行人)一方发生碰撞。该类案件不但涉及交通工具损坏,还伴有非机动车一方人身伤亡的情形。双方往往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最终对簿公堂。本文所讨论的常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即为此种情况。小律认为,站在受害方的角度上,此类案件应该分五步处理,分别是责任认定、医院就诊、伤后鉴定、赔偿计算和发起诉讼。接下来,小律将按五个步骤的顺序一一为大家解析实操要点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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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认定

发生交通事故,除非不涉及人身损害或严重财产损害,否则小律并不推荐私了。因为绝大多数时候,无论是机动车一方还是非机动车一方都不能准确评估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实际损害。双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还是应当报案要求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划分责任。如果双方对交警认定存在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日内自行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除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所列的四种情形外,上一级公安机关均应在五日内受理并应当在受理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无论是否经过复核,受害的一方都应当保留好交通事故认定书。因为这是将来诉讼时向法院证明存在交通事故及双方责任大小的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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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院就诊

在遇有人身损害的交通事故中,在条件具备时,机动车一方除了应当拨打交警电话外,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和保险公司电话,并在第一时间将受害方(通常是非机动车一方)送往医院救治。医院应当及时对受害方进行抢救,不得因未支付抢救费用而拖延救治。抢救费用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垫付,超过部分则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如不涉及抢救的,受害方仍可要求机动车一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垫付部分医疗费用(最高为一万八千元),其余医疗费用在未来治疗终结时一并诉讼主张。如果受害方无力承担医疗费用,可以提前就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如果情况紧急且事实清楚,在提起诉讼后可以就该部分医疗费用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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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方在诊疗期间产生的门诊病历、住院资料、影像资料、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等均应当妥善保管,因为这些材料是未来鉴定机构据以鉴定伤病关系、致残等级、三期(误工、营养、护理)标准和是否存在过度医疗的基本材料,同时,也是未来诉讼时向法院证明存在诊疗事实和医疗花费的直接证据。

(三)伤后鉴定

受害方在治疗终结后应当向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方通常需要进行两项鉴定,一是人身损伤程度鉴定,一是三期鉴定。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是评估受害方身体受损害程度的鉴定,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共分为十个等级。部分受害方因伤情相对较轻,可能无法达到评残标准。三期鉴定是对受害方因损伤治疗应给予多少误工时间、护理时间和营养期限的鉴定,现行规范文件为《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119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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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受害方进行哪一种鉴定,如在正式提起诉讼前鉴定的,在具备条件时,最好提前通知机动车一方和保险公司。如果能够共同协商确定鉴定机构的,则最好共同协商确定。只有在机动车一方和保险公司拒不配合的情况下,才考虑自行委托鉴定。这是因为,自行委托鉴定所制作的鉴定意见书,在诉讼活动中有时并不能得到认可,常常会被保险公司要求重新鉴定,从而导致受害方维权成本增加(包括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

(四)赔偿计算

在鉴定完毕后发起诉讼前,应当通盘计算所能获得的赔偿金额,做到心中有数。如果担心遗漏项目或计算错误的,可以在此阶段自行委托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帮助计算赔偿数额或直接提供后续诉讼服务。

通常而言,一个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伤员所能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如果死亡则替换为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如拐杖、假肢等)、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部分伤员由于伤情导致生活长期无法自理,可能还会涉及护理依赖费用。

在计算时应当考虑受害方本人户口性质、经常居所地、收入来源地(部分地区法院已取消城乡二元赔偿标准,对于取消二元赔偿标准后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不再向法院提供前三项材料)、年龄、收入水平等。在通盘计算后应当收集相对应的证据材料以在未来诉讼时提交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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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赔偿时还应当考虑交强险“只区分有责和无责,不区分主次责”的特殊属性。交强险不同于商业险。如果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非机动车一方也存在一定责任,但只要不是非机动车一方全责,保险公司就应当在交强险保额范围内据实赔偿给非机动车一方,而无需折算责任比例。随着中国银保监会于2020年9月10日发布《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交强险保额已从原有的十二万二千元涨至二十万元,大大强化了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基本保障能力。

(五)发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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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通盘计算后,受害方便可以将这些材料组织起来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除了前述证据材料外,受害方还应当提交自身身份证件,并委托律师向当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警队调取机动车一方的身份证信息、行驶证、驾驶证信息以及保险公司保单资料等。这些均是案件立案所需要的基本材料。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是案件立案成功的前提条件之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属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内容之一,在案件管辖上应当向侵权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在发起诉讼时还应当注意将机动车一方和保险公司共同作为被告进行诉讼,以保证获得足额赔偿。

如果受害方已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则可由其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代为发起诉讼。


以上便是小律和大家分享的常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基本处理流程。关注江湖小律,学习更多法律知识(不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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