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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邓州律师,邓州市人民法院城区中心法庭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6 01:38:49
邓州法院邀请代表委员们“零距离”体验执行工作

映象网邓州讯(记者 燕天举 通讯员 张文涛 文鹏)11月8日,邓州市人民法院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零距离”体验执行工作。

当日凌晨6点,邓州市人民法院办公楼前,13辆警车警灯闪烁,69名执行法官、司法警察集结完毕,准备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河南省人大代表、河南黄志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志等5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此次执行活动。

行动前,邓州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国磊进行了简短战前动员。随着他一声令下,全体执行法官和法警们兵分5路,奔赴城区及陶营、林扒、赵集、罗庄、张楼等9个乡镇16名被执行人的居住地开展集中拘留行动。睡眼惺忪的被执行人纷纷被堵在家中,一个个被押上警车。

邓州法院邀请代表委员们“零距离”体验执行工作

申请人转身变被执行人 拒不履行被拘留

“我没见到钱,钱都在闺女手里……”6点20分,当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时,李某仍这样辩称道。殊不知,她也曾作为申请执行人让执行法官为其主持正义。

三年前,李某与其丈夫与王某签订建房合同书,后因房屋质量问题,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邓州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确认建房合同书无效,王某返还建房款等18.6万元。李某作为案件申请执行人见到了执行法官,让法官为其追讨建房款。执行法官多次传唤王某,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2017年4月案件顺利执结。

而今,李某因其女儿的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李某女儿及李某夫妇返还原告彩礼16万元,李某成为案件被执行人。执行过程中,李某却拒不配合也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最终,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帮朋友借款成被执行人 拘传后还钱案和解

“帐我认,实际上这笔钱我没用,我催朋友尽快还上……”当常某被执行法官拘传到法院后这样说道。

因生意投资,常某帮朋友向丁某借款6万元,后丁某多次追要未果诉至法院。在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常某于2018年6月20日前支付丁某借款3万及利息,于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丁某借款3万及利息;协议第一项若第一批未按时履行,丁某可就全部款额申请强制执行。后因朋友拖欠,常某未能如期履行还款义务。

2018年8月13日,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常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多次电话联系,常某却一直拒接电话。今天的行动中,执行法官将常某堵在家中并依法拘传。随后,常某催促家人凑钱,并积极与丁某联系,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常某先予履行5000元,余款及利息本周内全部还清,申请执行人丁某撤回执行申请。

截至中午11点,邓州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7人,拘留3人,2人主动履行义务,2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执结案件4件,执行到位金额12.2万元。

河南省人大代表、河南黄志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志在执行活动结束后,感慨地说:“今天现场见证法院干警执行,很震撼,感触也很深,面对被执行人无理取闹,我们看到了规范、文明、阳光的执行行为,也看到了执行干警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付出的艰苦努力,为执行干警们点赞……”。

“执行工作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作为政协委员,在以后的工作中会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助力法院解决执行难……”参与见证执行的邓州市政协委员、河南三贤律师事务所主任贾守多说道。

邓州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国磊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全程见证执行,通过“亲历+见证+监督”方式,让代表委员们“零距离”体验执行工作,力争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为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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