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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到了检察院找律师有什么用,再审可以直接到检察院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4 11:50:28

因为申请再审,多数当事人都是被法院驳回再审申请,走检察院(申请抗诉或申请抗诉复查),也是多数被驳回,能启动再审的毕竟是少数。

但走检察院这条路,比走法院这条路,启动再审的概率更高(排除掉越往后后期本身越难的概率),因为检察院的思路和法院有区别。

对检察院来说,这个案子更像是一个新案子,而且检察院和法院严格来说是两条线,检察院被影响的概率更低。对案子就案子的思想更重,而且检察院就是负责监督的,而且也有监督任务。而对法院来说,这个案子已经裁判了一次、两次、三次了,说不定前一级法院就请示过该怎么判,承继感更强,驳回面更大。

结合之前看的某些统计数据,以及接触过的大量当事人,得出结论:再审启动的,多数是通过检察院。因此,要更重视。

(时间有限,咨询请开门见山)

打官司,申请再审,为什么走检察院是个大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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