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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妹妹找律师,不能不说的一件往事作文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3 12:46:34

提起这件往事,总有如鲠在喉不吐不快的感受,虽然过去了有些年头,但内心总是过不去这个坎,事情不大却折射出一个社会现象,想必很多打官司的人都经历过,只是经历不同罢了。

还得从刚回国不久那段时间谈起,刚回国的半年时间里是最难过的时候,感觉跟这个社会严重脱节,一出门满大街的自行车跟乌央乌央的人群心情很是烦躁,因为婚姻早已解除,暂住在妹妹家,交通不便,也不愿意回老家,有点无家可归的样子!前妻买了一套房子在空着,就是围绕这套房子发生的故事。

老父亲当时看我居无定所,每天无所事事心里肯定焦急,就建议我要回那套房子,我内心是不想要那个房子的,毕竟女方带着孩子负担也不小,我当时的经济状况虽然在国外遭受挫折损失惨重,但对比国内一般人条件还是优越许多,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不是?因此对于房子态度比较消极,可是老父亲不依不饶非得要,无奈去法院起诉分割房产,还让我请了律师,对于打官司想必很多人都比较陌生,许多的法律程序也都不熟悉,找律师的目的就是为了省心不用自己去跑,因为牵扯房产律师费还多交了三千,一共八千块钱,在当时这可不是个小数目,虽满心不乐意只是箭在弦上!有意思的事情也就此开始!

当时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就在我妹妹家对面,叫海平律师事务所,受理律师叫唐迎春,(必须实名叙述,不然没意义)!律师岁数不大,却很世故油滑,不然也干不了律师这一行不是?临近开庭当天中午的时候,接到我妹夫的电话,让我去某饭店吃饭,说是请律师吃饭,我当时就一愣,这婚姻官司请的哪门子客呢?虽满心疑惑还是去了,心说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进了饭店一看只有那位唐律师我妹夫,还有一个男的带着一个小女孩,正在大块朵颐吃的痛快,我让我妹夫出来问是怎么回事?我妹夫讲唐律师打电话给他让他请请法院的人吃饭,会照顾照顾的意思,我问法院主审法官我认识,是个女的,这个男的是谁?他说也是法院的,说是请主审法官人家不来,唐律师就让他朋友过来了,我一听顿时火冒三丈,就跟妹夫嚷嚷起来,这样的客也请?这不是侮辱我们的智商么?可能那位唐律师听到吵嚷声跑了出来,赶忙说对不起,这顿饭他付账,让我进去一块喝点,你说我能进去吃这样的饭吗?这是哪跟哪啊?我气冲冲拂袖而去!

作为一个律师,本身当事人已经支付了律师费,尤其是婚姻官司,本身就是两败俱伤的事情,却不失时机见缝插针的揩油,我就想问问唐律师,职业道德何在?公正公平何在?一顿饭几百块钱的事情并不大,却一直让我恶心至今,难以释怀!


不能不说的一件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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