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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律师还用找法官送礼吗,天道;掌握这方法,你也可以像丁元英一样说鬼话,还让人觉得有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3 12:17:36

肖亚文找芮小丹安排丁元英住处的时候,说过这样一句话;

丁元英不同,他跟正常人的思维颠倒了,说鬼话,办鬼事,倒行逆施,但是还有道理,像魔,柏林有个居士说他是极品混混。”

天道;掌握这方法,你也可以像丁元英一样说鬼话,还让人觉得有理


肖亚文说的,在我看来就是,逆向思维,别人这么想,我偏要反其道而行,所以从常人眼里看丁元英才会说他,说鬼话办鬼事,还让人觉得有道理,今天我们就解析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思维颠倒,倒行逆施

天道;掌握这方法,你也可以像丁元英一样说鬼话,还让人觉得有理


一个人在美国打官司,他对自己的律师说,我们是不是给法官送点礼,律师一听,大惊,说千万不能,如果你向法官送礼,你的官司必败无疑,那人说,怎么可能,律师说,你给法官送礼,不正说明你理亏吗?而且法官对这种事情十分厌恶,

几天后,律师给这个人说,我们的官司打赢了,这个人说,我早知道了,律师惊讶地说,怎么可能呢?我刚从法庭出来,这个人就说。我给法官送礼了,律师差点跳起来是,不会吧,依照我多年的经历,这样只会判你输,这个人说,我的确送礼了,但是邮寄单上写的不是我的名字,而是对方的名字,

这个事例我们平时经常听到,而且明白的人有很多,但会用的人却很少,

天幕红尘中叶子农的话说,叫做(见路不走),

个人认为这也是本剧需要表达的核心之一,实事求是,

见路不走和实事求是其实是一个道理,不走常规路线,

还是这个例子,这个打官司的人最终的目的是什么?有人会说,他的目的是赢得官司?

这个说法对不对?对,所以,大多数人会从自己的位置出发,努力地往赢官司需要自己做什么的思路上去做努力,

很多人的第一想法就是送礼,因为送礼办事是国情,有这样的想法不足为奇,但是当知道法官收礼会影响官司的走向,那普通人的第一想法,绝对是想着怎样让法官收礼还不影响官司走向,这是人的惯性思维,即使这个人本身就知道送礼会影响官司走向,他也会不做任何行为,坐等法官判决。因为别人就是这么做的,这就是普通人认为这件事的发展规律,如果需要努力,就需要明确自己的最终目的,赢得官司,

我们用多米诺推理,先放第一个多米诺骨牌,写打官司,第二个多米诺骨牌,写律师辩护,第三个写法官判决,但法官对于收礼厌恶,第四个写赢得官司,

当然,这场官司中间有还有很多因素,大家不要较真,条件有了,我们开始用丁元英所说的因果来倒推,因是打官司,果是赢得官司,那么开始倒推,赢是最终目的,但是赢之前需要做什么?

要赢官司前面需要法官向着自己,但是法官对收礼厌恶,这是一个条件

那就从这个问题上下功夫,那么 因还是打官司,果就是怎么让法官向着自己,目的从原来的赢,已经转换成让法官向着自己,

既然已经知道法官厌恶收礼,那就让对方送礼,我们再放一个多米诺牌子,写上,让对方送礼,但是怎么让对方送礼?

有两个可能,我们再放两个牌子,第一个写对方自己送,第二个写替对方送,

但是对方不会去触霉头的。所以只能选第二条路,这样,目的就达到了。

我们在回头从因看果,打官司,拿钱请律师,然后用对手的名字给法官送礼。法官厌恶对手,判决偏向自己,赢得官司,

这个例子就和丁元英在格律诗事件中利用个体户让王庙村村民打擦边球一个道理,同样是找漏洞,但前提是需要知道漏洞,

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知识是没有用的,只有在用的时候才有用,所以,平时没事多学习储备知识,多和人交往了解别人的特点,好处还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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