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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黑龙江省土地确权律师,找黑龙江省土地确权律师咨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2 06:55:54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得到大力推广,但是,各地区农村在开展土地确权工作时,出现纠纷的比例达一半之多。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样解决?

农村土地纠纷如何处理?发生土地纠纷时如何维权?

网友咨询:

我家因为土地确权的事和邻居产生了一些纠纷,不知怎么处理,我想请教一下未来战士地确权的民事纠纷怎么处理?

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金占良律师解答:

农村村民之间土地纠纷问题,如调解不成,不同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1、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3、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金占良律师补充:

土地确权争议的处理方法。

1.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2.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3.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4.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金占良律师总结:

现在随着农村各项立法的不断完善,农民的各项权益也有了更好的保障,如果这些方式都不能让农民们满意,最后农民还可以对仲裁的结果进行上诉,提升到司法的高度,进一步维护自己对土地的合法所有权。

金占良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1993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4年从事律师工作。2005年被聘为北京首届法律援助团成员。自2007年—2010年起被《大律师网》网站等评为年度中国百强律师;为多家媒体网站特约评论员;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人,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资深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刑诉委员会委员,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地铁赔偿案胜诉,刘某诈骗罪一审十二年零五个月,二审无罪等十几起重大案件胜诉。追求法律的公平正义。
农村土地纠纷如何处理?发生土地纠纷时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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