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读特
随着出行方式不断拓展,“顺风车”越来越深入人心。然而,市民曾先生在坐“顺风车”时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他所乘坐的“顺风车”不仅没有在平台下单,且在乘车路途中发生车祸受了伤。为此,他向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投诉这一情况,执法人员不断抽丝剥茧,最终对涉案司机进行处罚。
坐“顺风车”没在平台下单,乘客遇车祸受伤
2022年1月,市民曾先生向执法支队投诉,称他在2021年12月27日早上乘坐司机张某伟驾驶的粤BAD9***车辆从东莞市清溪镇前往深圳市福田区,途中发生了车祸受伤。事故发生后,曾先生前往医院治疗,司机张某伟转给他1300元作为医药费,但双方就赔付问题产生了纠纷,曾先生遂向深圳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投诉张某伟涉嫌非法营运。
接到投诉后,执法支队福田大队执法人员立即与曾先生取得了联系。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曾先生询问了乘车经过、平台下单及车费支付情况。
曾先生表示,他住在东莞清溪,在深圳福田工作,每天往返双城经常坐“顺风车”。去年12月初他用“哈某顺风车”平台坐上司机张某伟的车,之后又约到几次,一来二去就有些熟悉了。2021年12月27日事故当天,曾先生没有在平台下单,而是与司机张某伟通过微信语音约定乘车时间和地点,平时乘车都是60元车费,当天他带孩子一起出门,张某伟说要加一点,就说好两人一共70元。
通过乘车记录和平台信息,掌握乘车证据
由于本宗案件为事后投诉,仅凭曾先生的说法,执法人员无法判定司机张某伟涉嫌非法营运。执法人员另辟蹊径,想到曾先生曾多次乘坐李某伟的“顺风车”,是否可以通过他在平台的乘车记录,找到李某伟非法营运的证据呢?
为此,执法人员要求曾先生查看微信的付款记录,发现其在2021年12月17日晚上21:30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给张某伟的微信号60元,再翻看曾先生在“哈某顺风车”平台的乘车记录,还找到了12月17日晚上20:05分有一个状态为“未拼成”的订单,点击这条订单,进入到一个内容为“车主或车辆与平台不一致”的页面,上面显示该订单的车辆信息为粤BV1***。
曾先生回忆说,12月17日晚上8点左右,他下班回东莞又约到了司机张某伟的车,当时张某伟要求他取消订单,说按平台的价钱付就行,他同意了,到目的地后用微信付给张某伟60元车费。
为查清司乘人员及车辆情况,执法人员向“哈某顺风车”平台所属公司邮寄《协助调查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提供涉案订单的注册驾驶员和注册车辆等信息。
“哈某顺风车”平台的回函显示,司机张某伟2021年9月在该平台注册顺风车,2021年12月17日当天的涉案订单使用的车辆为粤BV1***车,乘客为曾先生,司机为张某伟,涉案车辆所有人为深圳市奇某贸易有限公司,与市民曾先生提供的证据均一致。
平台方面称,因张某伟的账号存在大量“未拼成”订单,系统判定其存在线下交易的可能,已多次对其进行教育,但张某伟屡教不改。此次收到执法部门的协查函后,平台立即开展核查,并第一时间封禁了张某伟的账号。平台负责人陈先生表示,他们对线上交易的合法“顺风车”乘客是有一定保障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平台会第一时间协助办理保险理赔等手续。
涉案司机是试驾员,用公司试驾车跑“顺风车”
这时候,执法人员又产生了新的困惑,司机张某伟和深圳市奇某贸易有限公司是什么关系?他为何会用这家公司的车跑“顺风车”?
为了进一步调查案件,2022年1月底,深圳市奇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李某来到福田大队配合补充调查。李某表示,他们公司主营汽车销售、汽车租赁和汽车维修等,粤BV1***车是公司名下的试驾车,12月27日事故当天的粤BAD9***车不是他们公司的,是客户提供的试驾车,但也一直由公司在管理。
李某称,司机张某伟是其公司的车辆试驾员,于2013年入职,一直从事试驾工作。公司车辆有专人保管登记,禁止私自使用,平时张某伟在公司表现业中规中矩,没想到他会拿公司的试驾车去跑“顺风车”。公司内部会仔细清查核实,按规定对张某伟进行处置,如果发现重大财物损失将报警处理,公司也会采取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结果:涉事司机被公司开除,平台账号被封,还将面临行政处罚
掌握上述证据后,2022年2月8日,执法人员要求司机张某伟前来福田大队接受补充调查。张某伟对2021年12月27日驾车运载曾先生父子一事供认不讳,但对其在2021年12月17日晚上驾车运载曾先生,取消平台订单使用微信收取车费一事予以否认。
执法人员查看张某伟的微信账号信息,与曾先生提供的张某伟的微信账号对比完全一致。面对充足的证据,张某伟只好承认了这趟运输行为。调查取证结束后,张某伟后悔不已,他表示:“现在我在顺风车平台的账号被禁了,之前供职的公司也把我开除了,还可能因为非法营运被处罚。”
经查,司机张某伟没有考取《深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涉事车辆未办理车辆营运证。执法人员认为,司机张某伟涉嫌使用未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营运服务,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对其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
执法支队温馨提示:坐“顺风车”不要取消订单!否则“顺风车”变“黑车”
通过本案,执法支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乘坐顺风车时,为了保障乘客司机双方合法权益,千万不要在平台取消订单,否则“顺风车”变“黑车”!
在本案中,司机张某伟多次取消市民曾先生的顺风车订单,让这趟运输脱离了平台监控,导致市民曾先生在车祸受伤后索赔十分困难,乘客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那么如何开“顺风车”才是合法合规的呢?执法支队表示,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合乘者选择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因此,顺风车(私人小汽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不需要办理营运证件,但需同时满足“合乘出行提供者在合乘平台提前发布出行计划及线路,同一车辆每天不得超过3次”等相关条件,市民在乘坐顺风车时,千万不要取消订单和司机进行线下交易。如果打着“顺风车”的旗号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执法支队也将严查严处,市民朋友如发现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欢迎拨打12328进行投诉举报。
(原标题《司机用“试驾车”跑顺风车,多次取消订单变“黑车”,终酿事故遇纠纷!》)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易东 通讯员 包宇峰)
本文来自【读特】,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南雄7月份交通事故死亡,南雄7月份交通事故死亡六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本来应该熟记于心才对。可是偏偏有人,明知道做这件事不对,但还是要做。甚至有的人身为驾校教练却以身试法……2020年3月的一天晚... 时间:2022-09-28因扫码乘车引发交通事故,因扫码乘车引发交通事故谁负责
来源:读特随着出行方式不断拓展,“顺风车”越来越深入人心。然而,市民曾先生在坐“顺风车”时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他所乘坐的“顺风车”不仅没有在平台下单,... 时间:2022-09-28建议整治大型货车交通事故,交警队对货车的专项整治
为深刻吸取4.6较大交通事故教训,连日来,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立足辖区实际,加强整治力度,强化精准打击,深入推进大货车专项整治工作,预防减少春季道路交... 时间:2022-09-28取保候审后的执行期限是多少,取保候审后的执行期限是多少年
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监外执行、假释,哪些可以折抵刑期 关于犯罪的人被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监外执行或者假释时,哪些情况下可以折抵刑期,既... 时间:2022-09-28交通事故砸伤小孩怎么处理,厦门小孩坠楼事件
昨天晚上在前埔北区一里小区发生一起高空坠物伤人事故一块金属板从高空掉落砸伤了一名6岁小男孩的头部↓↓↓公共场所画面显示,昨晚8点41分左右,在前埔北区一里... 时间:202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