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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地区找刑事大案律师诉讼费,谢政敏律师简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30 12:05:30

谢政敏律师感言

(二十四)

2022年5月6日

沉痛悼念郑成月局长

下午突然得到了郑成月局长离世的噩耗,突然间悲从心来。

我和郑局长有过多次交集,2017年夏天,郑局长到广州电视台做节目,我专程到广东电视台看望郑局长并进行了长时间的交谈,我们谈的非常投机,郑局长详细向我介绍了他在办理王书金案子中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至今听来仍然惊心动魄。我们谈得很投机,郑局长对我正在办理的周口张某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给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为该案件最终得到妥善解决,张某最终恢复自由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谈得很投机,郑局长也把我当成了知己,他豁达地给我说,将来我来广州谁都不找,就找你;你去北京了,一定要过来找我。

之后我们一直保持联系,郑局长离开广州时我专程前往车站送行。

是年,我去北京出差,还专程看望了郑局长,进行了长时间的交谈。离开时天色已晚,郑局长一定要留我在家中住宿,被我婉言谢绝,但是郑局长的真情实意却让我由衷地感动。

之后,我们还有过多次联系。后来,因为工作忙,我们的联系少了,但是我一直惦记着郑局长,时刻关注着他的消息。

听说郑局长身体不好,十分惦记,本来计划等疫情过后去看望老局长,却传来他离世的噩耗,怎不令人神伤?

郑局长虽离我们而去,但是他为聂案平反所做的贡献将永垂青史,他为聂案所做的工作将会让聂家,让所有的法律人,让所有有良知的中国人永远铭记。

2022年5月12日

律师须防范虚假诉讼的陷阱

律师尤其是办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律师,稍不留神,就有可能卷入虚假诉讼的陷阱,有可能沦为虚假诉讼的共犯,面临牢狱之灾。

近年来,已有多名律师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有的还做出了有罪判决,这些律师或为他人从事虚假诉讼策划方案,或者代理涉嫌虚假诉讼案件,为虚假诉讼活动提供帮助活动,他们是否构成犯罪尚存在争议,但是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甚至定罪量刑却是事实,即便不构成犯罪,也被关押多时,其代价惨痛。

业界普遍认为,律师只要从事的业务只要合法,属于律师业务的一部分,就是合法的,就不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这种说法是偏颇的。帮助犯的核心要义就是明知他人在从事虚假诉讼活动,而为其提供帮助活动,这种帮助活动可能是合法的,也可能是违法的,即便是律师业务范围之内,如果明知委托人从事虚假诉讼活动依然为之代理,也可能构成虚假诉讼活动的共犯,就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律师对此要保持高度警惕,千万不要为虚假诉讼活动提供帮助活动,以免给自己带来极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022年5月13日

律师如何远离虚假诉讼?

首先,要充分认识到虚假诉讼的巨大的法律风险。随着扫黑除恶的全面推进,打击套路贷等民间借贷领域的黑恶势力成为扫黑除恶运动的重点,那些套路贷、高利贷、职业放贷等非法借贷行为往往会被认为是涉黑涉恶犯罪被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这些非法借贷行为往往涉及到虚假诉讼行为,国家对此是严厉打击的,如果律师办理了这些案子,往往被牵涉其中是极其危险已经有多位律师同仁因为涉嫌虚假诉讼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尽管所涉罪名是否成立尚存在巨大的争议,但是他们被采取强制措施被抓被关却是事实,案件纠正难度很大,即便得到纠正也耗费了巨大的代价的,得不偿失。律师朋友一定要切记虚假诉讼的巨大的法律风险,要远离虚假诉讼行为。

其次,律师办案必须尊重事实和法律,绝不要说假话,绝不可以为当事人的虚假诉讼行为出谋划策,不接涉嫌虚假诉讼行为的案件,在办理案件时如果发现涉嫌虚假诉讼的,要果断退出,当事人提出非法要求,要求律师为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为其谋求法外利益时,要旗帜鲜明地予以拒绝。实施虚假诉讼的当事人绝大多数都是为了谋求非法利益,百分之百说假话,而且往往会以利益相诱惑,律师要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不迎合当事人,不管当事人给多少钱,不管他们提出多么优惠的条件,都不允许背离事实和法律,都不可以为当事人谋取非法利益,绝不可以为了五斗米而丧失底线,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断送自己的职业生涯。

其三,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具有透过现象看本质,具有识别虚假诉讼行为的火眼金睛。虚假诉讼行为其实并不难识别,其证据表面看似完美,其实存在很大的缺陷,往往都是伪证,而且当事人所陈述的案件事实往往都是虚假的,真实性、合法性都存在重大疑问,经不起质疑和推敲。律师朋友只要认真审查,是不难发现其中的问题的。故律师朋友在代理案件时,要全面了解案件事实,认真审查在案证据,请当事人详细介绍案件经过,结合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来判断案件的真实情况,如果发现案件事实和证据存在问题,涉嫌虚假诉讼的,要果断退出,同时告诫当事人虚假诉讼的危害性和法律风险,劝说当事人及早收手。有很多律师朋友,尤其是年轻的律师朋友,经验欠缺,风险意识不强,识别问题证据的能力不强,或者根本不认真研究案件,结果为当事人所蒙蔽,代理那些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被当成共犯追究刑事责任,给自己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教训极其深刻。

其四,要远离贷款公司、职业放贷人等虚假诉讼行为的高发行业。从本律师接触的案件来看,那些贷款公司、职业放贷人等行业是虚假诉讼、高利贷、套路贷的高发行业。很多从业者为了逃避打击,谋取更多的非法利益,往往聘请律师担任他们的法律顾问,请专业律师为他们起草设计借贷合同,设计借贷、催收方案,请律师代理他们的诉讼案件,聘请律师替他们进行催收。而这些公司的借贷行为绝大多数都是有问题的,很多诉讼案件都涉嫌虚假诉讼,如果案发,这些借贷公司和从业者往往被打成套路贷、恶势力追究刑事责任,而为他们设计借贷、催收方案、代理诉讼案件的律师也往往被当成恶势力团伙成员被追究刑责。故律师朋友要远离上述专业借贷公司、职业放贷人等,不和他们有过多的接触,不担任其法律顾问,不为他们提供法律事务帮助,不代理他们的案件,以最大限度降低执业风险。

2022年5月17日

不可以将普通的虚假诉讼行为评价为虚假诉讼罪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虚假诉讼罪的案件,实际上只是普通的虚假诉讼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却被以虚假诉讼罪追究行刑事责任,而行为人因为确实说了假话,提供了伪证,自觉理亏,又因为不懂法,误以为构成犯罪,往往认罪认罚,结果被以虚假诉讼罪错误地追究刑事责任,承担了本不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着实令人痛心。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司法机关没有分清楚普通的虚假诉讼行为和虚假诉讼罪的区别,错误地将普通的虚假诉讼行为当成是虚假诉讼罪处理,而行为人及其辩护人不懂两者区别,没有做出有效辩护导致。

普通的虚假诉讼行为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依据虚假的事实和证据向法院起诉并被法院立案受理,均扰乱了法院正常的诉讼秩序,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虚假诉讼罪和普通的虚假诉讼行为也存在着根本的区别:

首先,虚假诉讼罪的行为人捏造事实向人民法院起诉,所谓的捏造事实是指没有任何事实基础,无中生有,凭空捏造虚构根本不存在的事实,包括捏造债权债务关系或者隐瞒债权已经得到清偿的事实,捏造债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害人继续重复清偿。普通的虚假诉讼的行为人不存在捏造事实的行为,其起诉具有一定的事实基础,只是具有夸大事实或者缩小事实的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加重被害人的债务负担或者意图减轻自身责任的行为。

其二,造成的后果情节严重程度不同不同。虚假诉讼罪的情节和后果一般比较严重,要求行为人的起诉除了被法院立案受理外,还要求法院启动了实质性的诉讼程序,比如开庭审理,基于行为人的虚假诉讼活动错误地采取了人身或者财产保全措施,导致法院开庭审理,做出了错误的判决,导致人民法院错误地对被害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采取执行措施,造成被害人人身或者财产的严重损失、行为人多次捏造事实向法院起诉等;而普通的虚假诉讼行为没有情节严重的要求,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虚假诉讼活动造成法院立案受理,妨碍了法院的诉讼秩序就有可能构成。

其三,受到的处罚不同。依据刑法三百零七条规定,行为人构成虚假诉讼罪的,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普通的虚假诉讼行为是一种扰乱诉讼秩序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应当受到警告、罚款、拘留等司法制裁,其受到的处罚要轻于虚假诉讼罪。

2022年5月19日

爆雷的村镇银行,存款还安全吗?

日前,河南许昌、驻马店等地数家村镇银行爆雷,很多外地客户的线上高达12亿元的资金被停止支付,更有消息称村镇银行的股东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部分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引起了大量客户的恐慌,客户放在银行的资金是否安全、能否支取、其损失能否得到补偿成为热闹话题。

本律师认为,如果客户的资金是合法的存款的话,其安全性是有一定保障的,客户没有必要过于恐慌。

首先,国家法律对银行等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规定了严格的监管措施,确保客户存款的安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严格的准入资格,只有符合条件,依法成立并取得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存款业务,没有取得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从事存款业务。依法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必须建立完整的财务会计制度,对从事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率、呆帐、坏帐的比例、资金流动性等各项指标给予严格的规范,相关监管部门有权对金融机构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核查,有权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如果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出现困难,严重影响存款的安全时,银行监管部门有权接管银行,严格管理和监督整改,切实维护储户的存款安全。

其次,国家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存款受法律保护。现行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存款人的合法存款受法律保护,对于合法存款实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基本原则。银行等金融机构必须按期足额支付公民的存款本金及利息,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对公民合法存款予以查询、吸收存款的机构无权向外界透露存款人的存款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非法查询、扣押、冻结合法存款,金融机构必须依法足额支付存款人的存款本金及利息,对于不依法支付储户存款本金及利息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等。

其三,国家法律规定了多种措施,确保公民合法存款的安全。国家设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规定所有的吸收公民存款的金融机构必须加入存款保险,向中国人民银行缴纳存款保险金,当银行等金融机构破产倒闭时,50万元以下的存款本金及利息由存款保险全额支付。如果银行等金融机构破产、倒闭的,国家将依法对破产的金融机构进行清算,破产财产将优先清偿合法存款本金及利息。

从报道来看,只是外地客户的存款无法支取,而本地客户是可以自由支取的,这就排除了村镇银行破产、倒闭的可能性,顶多是经营出现困难,影响客户存款的安全性,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可能会接管,对银行的经营进行严格监管,但是不影响客户存款的正常支取。如果客户在村镇银行的资金属于合法存款的话,存款本金及利息的清偿是有保障的。

即便是村镇银行破产倒闭,客户存款本金及利息在50万元以内的部分依然可以得到足额的支付;对于超过50万元的部分,也可以根据清算情况,和其他客户的存款一样,按比例优先得到清偿。这种情况下,客户存款超过50万元的,至少可以得到50万元的清偿,不至于血本无归。

2022年5月21日

爆雷的村镇银行,客户的投资产品该怎么办?

日前,河南许昌、开封、驻马店及安徽等地的多家村镇银行爆雷,外地客户的线上资金难以取出,引起了客户的恐慌,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从媒体报道的内容看,涉事村镇银行客户的资金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存款,另外一种是购买理财产品、存款产品等非存款投资。

如果是存款,其受到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资金的安全是有保证的,即使涉事村镇银行倒闭,五十万元以内的存款也会受到全额清偿,超过五十万的部分也会优先于其他债务得到清偿,存款人没有必要过于恐慌。

如果是理财产品或者其他投资资金,属于普通债务,不能得到国家的特殊保护,只能按照一般债务处理。

如果这些理财产品是从银行内部购买的,与银行签署的购买合同,钱交给了银行,则由银行按照普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涉事村镇银行破产倒闭,银行的财产作价在优先依次清偿了清算破产费用、储户的合法存款、拖欠的员工工资及社保费用、拖欠的国家税款以后,按照一般债务的处理原则,由涉事银行用剩余财产按照客户债务数额占所有债务的比例予以清偿。如果银行的财产清偿了清算费用及客户存款及拖欠的员工工资、社保费用以后,没有剩余财产的,则客户的债务将难以得到清偿,有可能血本无归。

如果理财产品是尽管是在银行营业场所购买,但是钱没有交给银行而交给了第三方机构或者交给了银行员工个人,理财合同也不是和银行所签,而是和第三方机构或者银行员工个人所签,则由与客户签订合同的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承担清偿责任,银行无清偿责任。一般情况下,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的实力、信誉往往不如银行,客户钱财很难得到全部清偿,客户的钱财面临血本无归或者重大损失的风险。

提醒当事人朋友,投资要谨慎,审慎购买各种投资理财产品,千万不要被营销人员的花言巧语所迷惑,千万不要受高息的诱惑,避免盲目投资失败,以免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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