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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夫妻延续债务律师,找夫妻延续债务律师有用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8 18:50:00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

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系列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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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

李玉律师

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的法律实务中常见其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而可以最大限度的实现当事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已成为当下较为普遍且广为关注的热点问题。

Case

案例

韩某与李某于2017年初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感情尚可。双方均有稳定工作,收入尚不能满足二人生活,双方合议下,韩某又经营一烧烤店,李某经营一美妆店。但李某不擅经商,美妆店三年之内亏损100余万元,但韩某经营的烧烤店一直处于盈利状态。期间,李某一直负担家里基本的生活开销以及吃穿用度,美妆店有段时间的盈利部分李某也交给韩某用于外出学习、游玩。

李某100余万外债来源于各个网贷平台的借款以及向亲朋好友所借,其中有:(1)网贷平台、信用卡借款60万余元;(2)向好友A借10万元(出具借条李某本人签字);(3)向好友B借款5万元(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3)向好友C借款4万元(聊天记录现金交付无借条);(4)向舅舅借款21万元用于经营美妆店(无借条,有与韩某的录音自认属于夫妻借款),上述借款全部用于经营美妆店以及家庭开支。另外,李某对韩某烧烤店的经营情况盈利情况以及其他收入情况一无所知。

2020年9月,韩某因李某背负大额债务压力大而向其提出离婚,并提出债务由其一人承担,李某不同意,故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上述100余万债务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Interpretation

解读与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之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同时,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积极事实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首先,上述全部债务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前提是,李某能够提供以下证据:经营美妆店期间所有开支的流水,债务发生期间家庭生活所有开支(合计数额与债务总额能对应);韩某对李某经营该美妆店知情且使用了该投资产生的收益(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但上述案例中第(4)项向舅舅借款21万元用于经营美妆店(无借条,有与韩某的录音自认属于夫妻借款),该项属于韩某自认的事实,无需李某再举证据证明,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本案最后系调解结案。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是民事审判中争议最大的焦点之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在法律实务中是比较复杂的,需要结合具体出示的证据情况以及相应的法律适用综合来看。

那么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呢?最后作如下总结:(1)举债期间家庭没有购置大中财产或存在大额开支的情况;(2)债务发生时处于夫妻感情不睦、分居、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过程中,债务人配偶有稳定收入且能维持家庭生活开支的;(3)债务用途指向债务人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4)债务用途指向债务人单方负担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生产无关的活动,如无偿担保等;(5)债务人配偶对债务人的投资经营行为完全不知情,且也没有享受投资经营收益的。最后提示,债权人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出借大额款项时,可要求举债人配偶作出共同借款的意思表示,否则债权人应对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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