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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必须找律师,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你知道怎么起诉吗为什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6 20: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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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中,有些被征收人可能面临在寻求行政机关履行相关职责时,遇到行政机关推诿或者拒绝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履行法定职责诉讼,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征收人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其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你知道怎么起诉吗?

被征收人提起履行法定职责诉讼一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首先要确定要求履行的职责,是属于该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例如,在征收补偿中,首先要确定补偿机关是谁。

在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由于适用法律不同,履行补偿职责的机关也不同。集体土地上,负责补偿的一般为区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即机构改革后的区县级自然资源局。

在国有土地上,一般和征收决定的作出主体一致,即区县级人民政府。

第二,提起诉讼的程序。

履行法定职责诉讼有法定的程序。首先,需要向行政机关直接申请履行职责,在行政机关拒绝或者答复后不满意的,才可以进行诉讼。其次,向行政机关申请履行职责后,需要届满一定时间才可以诉讼。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可提起诉讼的时间是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的60天。

但此项规定有例外情况,即在紧急情况下,需要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可以不受60天的限制。这种情形一般是请求公安机关处理拆迁中的一些紧急的侵权行为。

最后,履行法定职责诉讼的例外情形。

依照法律规定,要求行政机关履行的职责一般是法律所规定的职责。但依照司法判例,虽然有些不属于行政机关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但由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承诺,也在法律上构成法定职责。这时候,同样也可以通过履行法定职责诉讼,要求行政机关履行相关的承诺。

笔者作为律师,曾代理过一改制集体企业征收补偿的案件。本案中,由于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征收所涉土地和房屋时,由于没有办理相关的产权证,征收机关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和土地不予补偿。被征收人经过数次协商,征收机关仍然不予答复。

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你知道怎么起诉吗?

无奈之下,被征收人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在代理后,我们选择通过履行法定职责诉讼,要求区政府进行补偿。

首先,我们通过书面申请,要求区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对房屋和土地予以补偿。区政府在60天内没有任何答复,我们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区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中院经过审理后,支持了客户的诉讼请求,判令区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区政府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驳回上诉,仍支持客户的诉讼请求。

从本案中可以看出,如果不提起履行法定职责诉讼,被征收人也许只能不断主动协商,但由于协商并不具有强制性,很可能会一直拖着,得不到解决。通过提起行政诉讼,问题才得以最终解决。所以履行法定职责诉讼,在征收中某些特殊情形下,是解决问题的最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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