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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找刑事律师推荐,传销 开庭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5 20:46:13
涉23亿传销案召开庭前会议管辖权存争议

(新华社/图)

11月22日至23日,贵州省凯里市法院就一起涉23亿元的传销案件召开庭前会议,据检方指控,涉案的传销组织有41层组织结构、发展近3万名会员、吸收资金23亿余元并非法占有6.6亿余元,在历时1天半的庭前会议上,该案被告的代理律师对管辖权提出了异议。

检方:虚构国家发改委项目进行“融资”

案件第一被告马少华是北京东方财星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简称东方财星)。2016年6月14日,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为由,在北京、杭州等多地同时对马少华及其经营团队共35人进行抓捕并刑事拘留。

根据警方此前向媒体披露的内容,此案系贵州黔东南警方在网上巡查中发现的。

检方指控中对案情的描述是:第一被告马少华等人对外宣传他们拥有“高能镍碳超级电容电池”等相关专利技术,实际上并不拥有。

同时,该组织又虚称 “高能镍碳超级电容电池”项目是国家发改委项目,且在全国各地有10余个生产基地、市场前景好、上市后就能获得10至50倍回报。

起诉书显示,为了配合以“融资”为名达到传销运作的目的,马少华等人以其妹妹的名义成立中科泰能公司吸纳资金,并启动北京国宏金桥财星创业投资中心,以私募股权的名义进行“融资”。

具体运作中,马少华等被告人采用“双区发展、多层次奖金分配”的模式,诱导会员不断增加投资,并积极发展下线会员获得抽成,从而实现“奖金”利益最大化。根据事前约定,各层级获得资金70%由马少华支配,其余30%作为“奖金”发放给各层级会员。

按照起诉书的指控,截至案发前,马少华领导的该传销组织共发展会员29449人, 吸收资金23.1亿元。

管辖区异议

凯里市检察院认为,应该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马少华等19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2017年11月22日至23日,凯里市法院针对此案召开庭前会议。马少华的代理律师张青松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马少华的公司在北京,他们开展活动的范围主要在北京和杭州,跟贵州凯里无关,所以律师们提出了管辖权异议问题,认为案件的侦办、起诉、审理都不应由凯里的公检法机关来执行。

张青松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庭前会议上,公诉人表示案件是网络犯罪案件,案件遍及全国,有一部分被害人在贵州,凯里市公安局受上级指定具有有管辖权,所以凯里市检察院和凯里市法院具有管辖权。 凯里法院也认为根据“两高一部”的规定,这起案件是网络犯罪,根据相关规定,先受理的机构有权侦办。

律师们当场提出该案虽然有计算机,但只是统计工具,不是网络犯罪。对于律师们的意见,公诉人表示会在庭审时出示有管辖权的证据,审判长也表示在庭前会议上不再讨论管辖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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