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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找律师,大同:把司法办案工作“晒”在人民监督员的“阳光”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2 18:26:28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检察官被赋予了更大的办案自由裁量权。如何确保检察官客观公正处理案件?谁来监督检察官?这是改革给我们提出的新课题。

实践证明,检察机关需要加强内部监督,也需要行之有效的外部监督。作为外部监督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民监督员制度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持续发挥重要监督作用,规范司法行为,助力“四大检察”提质增效。

2020年大同市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34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102人次。

2020年6月2日,第五检察部就一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对基本案情、审查过程、讨论意见等内容进行了汇报。检察官答疑解惑耐心细致,保障申诉人诉讼权利实在到位,让人感受到检察为民的司法温度;也让人民监督员见证检察机关审慎执法、依法履职的过程,增强了司法透明、可信度。

大同:把司法办案工作“晒”在人民监督员的“阳光”下

大同:把司法办案工作“晒”在人民监督员的“阳光”下

2020年12月21日,第四检察部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前往大同监狱,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对大同监狱呈报的11件假释案件进行了监督评审。人民监督员就评审情况发表意见,一致同意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假释,进一步增强了假释案件办理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将假释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由“大墙里”走到“大墙外”。

大同:把司法办案工作“晒”在人民监督员的“阳光”下

大同:把司法办案工作“晒”在人民监督员的“阳光”下

大同:把司法办案工作“晒”在人民监督员的“阳光”下

大同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协会会长臧文说:“一年来,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大同市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可喜变化。希望今后检察机关能经常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到检察办案活动中,让监督更深更实。”

我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工作是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窗口,也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助力器。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推进力度和广度,规范监督流程,提高监督质效,努力实现“两个应当”“八个可以”全面均衡发展,让正义走在阳光大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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