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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理赔找律师问题,工伤赔偿怎么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1 07:03:58

安心工作,好好赚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谁都不希望“工伤”发生,但是意外在所难免。与其措手不及,不如未雨绸缪。周旭亮律师受邀在央视《律师来了》为你总结工伤赔偿的五个步骤,让你轻松学会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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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你要明白工伤产生的前提,是劳动关系的存在。那么问题来了,如何确认你与公司产生了劳动关系?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最直接的证据。非正常情况呢?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的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和共事的其他劳动者的证言,都可以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二步,申请工伤认定,请注意以下关键的时间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必须在受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机构申请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或者不积极,受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单位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后者自受理申请60日内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

第三步,劳动能力鉴定。主要针对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这一步很有必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携带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向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后者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会延长30天。

第四步,申请劳动仲裁。经过上面一个认定和一个鉴定后,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除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外,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或者双方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申请当地所属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还是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记住,需要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进行。

最后一步,申请强制执行,主要针对用人单位未按仲裁裁决书规定期限履行职责的情况,同样是由法院来做出判决。

如此捋下来,一步衔接一步,工伤赔偿五步走,你学会了吗?

参考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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