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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1 07:03:29

来源:襄阳日报

湖北元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付越:公益服务“不打烊”

付越 全媒体记者赵亚丽摄

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付越,男,中共党员,湖北元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先后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中共湖北省律师行业党委优秀党务工作者、襄阳市身边时代先锋等称号。

自2017年参加“12348”中国法律服务网值班以来,付越累计在线服务10000小时以上,个人咨询服务量达5700余件,位居湖北省值班律师首位,他8次被评为“中国法律服务网服务月明星”。

今年6月,付越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平台上接收到一条紧急求助留言。

来自河北省的刘女士说,孩子在培训机构吃饭时,被其他孩子无意间碰到牙齿,门牙掉了一半,现在牙已修好,费用由对方出,但是后期有可能需要种牙,对方表示不再负责,咨询是否可以找培训机构索赔。

付越告诉刘女士,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培训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因种牙费用没有实际发生,建议她等实际发生后再通过诉讼程序维护权益。

此后,刘女士多次咨询,付越均耐心予以解答。“面对群众的咨询,不仅要抓住问题的症结,解答‘是什么’,还要用通俗的语言讲解法律条文,让群众知道‘怎么办’。”付越说,有些咨询在他人看来可能是无足轻重的小事,但对当事人来说至关重要。律师不仅要提供有温度、有深度的法律服务,还要保持理性,正确适用法律,给出合理建议。

2019年6月,付越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郭某涉嫌抢劫罪一案的辩护人。

郭某是未成年人,结合证据材料反映的情况,付越发现这是一起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郭某本性不坏,只是结交了一些社会青年,因讲义气、法律意识淡薄,才卷入抢劫案中。

了解事实后,付越向检察机关提出了不起诉的辩护观点,认为整个过程中郭某没有动手,只是被安排看守被害人,犯罪过程中主观恶性小,客观上并未实施暴力;案发时郭某尚不满18周岁,并且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付越的建议,对郭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来袭。为防范和化解涉疫情期间的社会矛盾,付越积极参加中国法律服务网二级审查。值班期间,他全天候待命,对涉疫情法律咨询解答进行审查,未出现任何疏漏,受到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表扬。此外,付越还积极参与襄阳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及时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并提供法律帮助、心理疏导等服务。

多年来,付越从事公益法律服务的范围越来越广,为未成年人、农民工、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参与“12348”法律热线解答,积极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等。在他带领下,该所党员律师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诠释对法律的信仰和追求,彰显了共产党员的责任担当。

感言:

群众利益无小事。今后,我将继续热心公益,勇担社会责任,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更多困难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付越

本文来自【襄阳日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及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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