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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单位待遇如何,交通事故单位待遇如何处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5 18:02:08

车辆挂靠,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大多数挂靠的时候,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除约定个人需交纳的各种费用和受到的约束外,几乎没有约定挂靠公司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此外,公司还要求个人签订“承诺书”,承诺车辆在行驶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均由个人100%承担,与公司无任何关系。这已经成了行业的潜规则,很多司机朋友还有因为这个,认为出了工伤只能自己出钱。车辆挂靠司机出了工伤,真的与挂靠公司没关系吗?

车辆挂靠在我国交通运输行业中已经占有很大的比例,相应的工伤事件也有很多,大多数的司机只是受聘于车主,车主再把车辆挂靠在运输公司,也没有劳动合同得不到任何保障,往往出了工伤,车主和公司两边来踢皮球,今天通过一个案例来说下这个事情,司机受到伤害,到底算不算工伤。

车辆挂靠司机出了工伤,真的与挂靠公司没关系吗?

刘莹受许杰聘用驾驶其所有的车辆进行货物运输,许杰每月支付给刘莹工资,但在实际中是使用特速物流公司公司的名义经营,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许杰作为车主,把车挂靠在特速物流公司,刘莹有用特速物流公司的名义交纳通行费发票等证据可以证明。2019年,刘莹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受伤,并构成八级残疾,许杰和特速物流公司均未与刘莹签订劳动合同,刘莹甚至都不知道特速公司办公地点,只是负责开车,其他事情都是许杰在对接,更不要说给刘莹缴纳社会保险,那么问题来了,刘莹应该向谁索要治疗费用及八级伤残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车辆挂靠司机出了工伤,真的与挂靠公司没关系吗?

刘莹所驾驶车辆的所有人许杰聘用刘莹在实际经营中使用特速物流公司的名义经营,许杰与与特速物流公司之间形成车辆挂靠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中,明确指出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名义经营的,其聘用是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刘莹与特速物流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特速物流公司未为你缴纳工伤等社会保险,你可以先仲裁,索要所拖欠的社保缴纳费用,因为没有给你购买社保,所以相应的治疗费用,及后期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特速物流公司支付。不服仲裁裁决,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某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受雇于挂靠车辆的司机朋友们,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你们的劳动关系归属于挂靠的物流公司,出了工伤直接找他们就可以。

车辆挂靠司机出了工伤,真的与挂靠公司没关系吗?

大多数挂靠的时候,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除约定个人需交纳的各种费用和受到的约束外,几乎没有约定挂靠公司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此外,公司还要求个人签订“承诺书”,承诺车辆在行驶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均由个人100%承担,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但这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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