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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茶园重大刑事案件律师,重庆男子杀子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5 04:34:09

来源:华西都市报

重庆男子失恋后刺死路过女子 警方:已将行凶男子抓获

事发车库。

7月31日19:38,见妻子还未回家,家住重庆市南岸区白鹤路某小区的苟元(化名)发送了一条微信:“老婆还没下班呀?你开车去的?”一小时后,对话框仍没有动静。其间,他还多次拨打妻子的电话,但都没响起那声熟悉的“喂。”

当时有点着急也有点疑惑的苟元,怎么都不会想到,电话那头永远都不可能再有回应。

当晚10时后,苟元接到警方电话,得知妻子黄某被杀害的消息。他在料理妻子后事的同时,也期待着一个结果:“杀人偿命。”

目击者回忆

行凶后甘某将凶器藏于楼顶

8月2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赶到南岸区白鹤路上的事发地。看似已褪去惊恐和血腥阴影的小区院内,只要有人提及这起悲剧,都会得到居民心有余悸的回应:“知道,太吓人了。我们现在出入小区都很小心了。”

小区一居民说,凶手甘某是在地下车库将黄某杀害的,行凶后甘某还曾步行至离车库不远的一栋单元楼,将凶器藏于楼顶。“我觉得他有意挑了条人少的路走,反正没有要逃跑的意思。”该居民比划着当时甘某行走的路线,大概有百余米的路程。“他下楼后就在小区门口附近待着。”

当时,车库里的命案已被不少人发现,“我们看到他(甘某)在那里走动,就知道是他杀了人。”该居民回忆,警察赶到后,凶手并未反抗,只是不知为何主动脱掉了上衣。居民回忆,警方对甘某进行了简单的盘问,例如,和被害者是什么关系。“没有关系”,甘某当时如此作答。

回家时遇害

离家门只有一个拐角的距离

7月31日悲剧发生时,在家中等待妻子回家的苟元并未察觉到小区的异样。

当天下午5时许,苟元下班后,在小区门口就给妻子打了电话,关心地问她几时能下班回家吃饭。“忙得很,你们先吃。我还有很多工作,下班再说。”妻子在电话那头答道。

19时过,与家人吃完晚餐,苟元见妻子还未回家,便给她打电话、发微信。“就算堵车也应该到了,但一直都无人接听。晚上八点后我又继续打,还是没人接,我心想是不是手机掉了。”21时后,苟元继续联系妻子未果,心里开始不安。

“10点过4分。”苟元清楚地记得这个时间,他接到了花园路派出所的电话,请他去派出所一趟。

到派出所后,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了苟元一个噩耗:“你老婆已经走了。”警方表示,该案件行凶者已被控制。

8月1日凌晨4点过,当苟元回到小区后,他走进案发的地下车库,试图找到甘某行凶的目的和原因。他猜测,妻子估计是停好车往出入口折返时惨遭不幸的。而车库出入口与他们夫妻所住的单元楼,不过一个拐角的距离。

受害者家属

只求凶手杀人偿命

妻子遇害后,苟元向单位请了假,配合警方做笔录,之后回到家中。8月2日早上7时左右,他才在朋友圈发了官方警情通报,回应了亲朋好友的关心,并附上:“被残忍杀害的无辜二妹一路走好。杀人偿命,严惩凶手,告慰天灵。”

苟元的想法很简单,希望凶手能够得到法律的制裁,杀人偿命。同时他将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警|方|通|报

已将行凶男子抓获

8月1日17:52,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官方微博就此事发出警情通报,其中显示:7月31日19时许,南岸警方接群众报警,称白鹤路一小区有人持刀伤人。警方迅速赶往现场后处置,将行凶男子甘某(男,18岁,长寿区人)抓获。据调查,该男子失恋后到小区寻找前女友未果,情绪失控持水果刀将过路女子黄某(41岁,南岸区人)刺伤致死。

律|师|说|法

如涉嫌故意杀人罪

最高可判处死刑

著名刑辩律师赵良善表示,如果该名男子为了泄愤,主观上就是将这名过路女子置于死地,客观上造成了过路女子死亡的后果,将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232条,可对这名男子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如果该名男子主观上并不是将过路女子置于死地,仅是想伤害她,结果造成了过路女死亡,赵良善认为,该男子则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可对该名男子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目前,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也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杨晨雷远东实习生王靖予重庆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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