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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找律师吗,南昌美女律师被杀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了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6 01:23:45

2019年11月15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万某弟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万某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南昌美女律师被杀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万某弟产生杀人想法后,于2019年5月24日在南昌市西湖区月池路的两家销售店分别购买了作案工具尖刀和毛巾,并于当日17时许乘出租车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万达广场附近寻找作案目标。发现被害人沈某鋆及同伴共三人迎面走来,万某弟决定杀害走在三人中间的沈某鋆并尾随三人身后。当行至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上的和昌集团在建工地门口处时,万某弟持尖刀从沈某鋆身后往其颈脖部处连刺数刀,将沈某鋆杀倒在地后,又往沈某鋆颈脖部连捅数刀,之后扔下作案尖刀逃至旁边的锐拓资本大厦地下车库。沈某鋆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被害人沈某鋆系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伤全身多处致大出血死亡。当日18时左右,万某弟在锐拓资本大厦地下车库内,在南昌市特警支队民警搜查过程中主动投案。经江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鉴定,万某弟患有双相情感障碍,案发时处于缓解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完整,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南昌中院认为,被告人万某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被告人万某弟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在作案对象的选择上具有随意性和不特定性,人身危险性大,其故意杀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万某弟当庭表示上诉,该判决依法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南昌美女律师被杀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此前,据南昌市律师协会公众号消息:

2019年5月24日17时15分左右,我市一名实习女律师和同所另外两名律师三人下班回家,当行至凤凰中大道地铁卫东站1号口时,遭一名中年男子突然袭击,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接报后,市律师协会立即成立了以周兴武会长为组长的应急小组,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市律协维权中心负责人前往办案单位了解案情,督促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此案。凶手现已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5月27日,会长周兴武、专职书记兼秘书长肖颂、副会长万必闻前往受害律师家属住处进行慰问,并代表市律师行业党委和市律师协会送去了慰问金。

三名女子下班回家途中一女子被男子突然袭击死亡,再联系到凤凰中大道,一件极可怕的事件就这样在脑海中形成连接……

南昌美女律师被杀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01

“因为你长得好看,所以你该死。”

想象一下:

当你敲下了工作报告的最后一个字,伸了个懒腰,缓缓地合上了已经超长待机的电脑,揉了揉连续盯着屏幕已经发涨的眼睛。

心里长舒了一口气:呼,工作终于完成了。

你结束了一周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准备逛街看电影犒劳一下忙碌了一周的自己。

所以你叫上了你最好的两个朋友,约定先吃一顿美味的火锅,再去看一场已经期待了好久的电影。

你们三个人结伴走在大街上,有说有笑。

而你今天选了一套自己心爱而又舒适的的衣服,你看着那被风吹散了的傍晚的云,粉粉紫紫的,还带着点黄昏的余晕,超好看。

一天的疲惫与困意全部抛掷脑后。

你兴冲冲地和伙伴们分享最近的实习心得,你憧憬着你能够在实习之后,积累足够的经验,成为一名让家人骄傲的大律师。

突然,你感觉到脖子一凉。

就在这时,一位持着锋利匕首的男子正从后面右手掐着你的脖子。手无缚鸡之力的你完全抵抗不住。

你毫无防备,眼看着匕首正对着你的大动脉刺去。惊慌、无助、弱小....各种绝望涌上心头。你想反抗,但你发现你的力量太弱小。

伴随着同伴的尖叫声,你就这样被刺倒在血泊中,你的身体却逐渐感觉冰冷,意识逐渐模糊,再也没有醒过来。

漂亮的衣服上沾满了你鲜艳的血......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也是一条令人触目惊心的新闻。

#【南昌实习女律师当街遇害 知情者:行凶男子想杀漂亮女孩】#5月24日,江西南昌市,3名年轻女子在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逛街,突然遭到男子行凶,其中一24岁女子遇害。

被害人同事从警方获知,凶手曾想杀“个子高”女子,后发现另一女子“更白更漂亮”。

男子杀人原因竟然是因为自己找不到老婆,因而报复社会,想找一个漂亮姑娘做一对“鬼夫妻”。

南昌美女律师被杀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南昌美女律师被杀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而今天,5月27日,微博话题#南昌#终于冲上热搜。

24号发生的事,27号,整整三天,才逐渐被人知晓。

至于这个热搜为什么迟了三日,个别原因大家应该都心知肚明。

面对这起悲剧,网友们也纷纷表达了惋惜和愤怒:

“痛……一个芳华就这样走了,严惩凶手。”

“父母该多悲痛……养大一个孩子不容易……”

不是晚上,没有独行,正常打扮,不曾相识,无冤无仇。

刚刚当上了实习律师,就是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周五,却突然之间成了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可恶的是仍然有人在微博底下评论:是这个女孩穿着太暴露了吧?

在意外来临时,一个女生即使再神勇,面对先天就比她强大太多的男性体格,以及施害者真实的恶意,一切机智与反抗都可能沦为徒劳。

02

南昌美女律师被杀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那个女孩,没有深夜出行,没有穿着暴露,没有情感纠葛,没有独自一人,没有打顺风车。

却在最灿烂的年纪被残忍杀害。

可能当时她还在和朋友讨论一会儿去哪儿玩,可能商量着一会儿要去吃哪一家的冰激凌,喝哪一家的奶茶或者百香果也行,可能她还在说晚上回去要拿期待着的快递,可能当时她也想着晚上回去在给喜欢的人分享她今天遇到的开心事。

然而最后的最后,她还是没能逃过命运的黑洞。

2017年4月13日,女性出行安全关注组发布《中国女性安全出行报告》。

报告发现,

第一,女性出行遭受暴力的事件随处可见,多发于有明确的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公共交通、酒店、购物场所等地方,并非一定是人迹罕至的地点;

第二,女性出行遭遇暴力的发生时间在白天和在夜晚的数目相当,19点至20点间为高发期,所以女性即使在白天出行也同样可能遭遇不幸;

第三,约5起女性出行中的暴力事件中就有1起是共同作案;

第四,女性不论是否结伴出行,均有较高的遭受暴力的可能。也就是说,女性即使具备防范意识,也依旧不能够保证逃过厄运。

世界女孩能活着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即使在中国这样一个安全的国家,女性遇害案件,也时有发生。

早在2016年,深圳一名24岁的女教师搭乘滴滴顺风车返回学校,在路上,司机对她进行抢劫,遭到反抗后将其残忍杀害。

2017年12月22日,一个是31岁热爱跑步健身的单亲妈妈,一个是嗜赌如命输光未来的末路狂徒,双方在一个没有人的公园里完成了一次致命的“偶遇”。单亲妈妈被残忍杀害,埋在廖无人烟的小土堆里。

南昌美女律师被杀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2016年12月20日,有网友发帖“女大学生夜跑遭割喉”,晚上10点左右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一名20岁的女学生在操场夜跑时遇害。据悉,女生遇害当晚刚跑完步,在操场上压腿,其腹部遇刺,惨遭割喉。

有键盘侠说,女人干嘛晚上打车?干嘛要夜跑?干嘛要去没有人的地方?干嘛要交往脾气不好的男友?都是活该。

归根结底:

这个世界上有女性被杀害,不是因为女性自我防范意识不足。

这个世界上有女性被强暴,是因为这个社会上存在可恶的强奸犯。

03

南昌美女律师被杀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我教了我的女儿二十年,让她知道怎么保护自己,而你却一秒都没有教过你儿子,不要伤害他人。”

以上截图与台词来自最近上映的印度电影《一个母亲的复仇》。

2012年12月,一名就读于印度德里大学医学系的23岁女大学生Jyoti,在与男友看完电影回家时,误上了一辆不当班的公交车。

车上包括司机在内有6名男子。男友被殴打后关押在驾驶室,女生则被轮番施暴。

被送进医院时,女生体内的肠子只剩下不到5%,13天后不治身亡。

这,就是震惊世界的“印度德里黑公交案”。

无论是电影还是现实,都告诉我们这样一个现实。女性无论在哪个国家,哪个地区,都面临这各种各样的危险。

其中最大的就是——性侵。

知乎上有一个高赞回答:

“我不敢说大部分,至少相当一部分针对女性的犯罪,都是男人无事先计划的冲动犯罪,甚至老板很nice的店,女生进去就是容易出事。就像一个从来不作弊的人,某次考试时旁边坐了个学霸,他的卷子露得很清楚,我想,相当一部分平时很老实的人,也忍不住会瞄几眼。”

就连微博大V“科学家种太阳”也曾在某期奇葩大会上自曝,他在学生时期曾动过想要强奸一位生病女同学的念头,后来忍住了。

在节目上,他给出了一个奇葩结论:男人都是潜在的强奸犯,女人一定不要低估人性的恶,一定要注意自我防范。

这种言论无疑属于最有毒的直男癌。将女性“猎物化”。

而“让女性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根本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相比教育女性多注意自我防范,我们更应该做的,是教育更多的男性不要当一个禽兽。

那位走在街上的无辜女孩有罪吗?

她走在路上什么也没有做错,她没有衣着暴露,没有独自前行,却刀刀大动脉。

《奇葩说》辩手花希说:“如果有孩子的话我一直想要一个女儿,可是我太害怕了,我教会她的远不够应对这世间险恶。”

04

希望每个关注此事的人,在呼吁真相之外,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

你要知道,人不是非得做错了什么,才会遭遇不幸。

恶魔和禽兽,永远是不讲道理的。

除非我们后背能多长一双眼睛,否则它不会提前预感叫你”快跑“!

最后想对那个受害姑娘说:这一趟人间,你辛苦了。

愿所有女孩子都能被世界温柔以待。

南昌美女律师被杀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来源: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苑茶语、刑事法律事务、政事谈、刑事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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