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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找律师律师费用需要开收据吗,也说律师的职业道德不好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8 14:31:38


这两天,又有一位律师火了!他就是为熊磊代理九江许敏万达房产纠纷案的马洪涛马大律师!


马洪涛律师卓尔不群、特立独行、超凡脱俗、出类拔萃的卓越表现在于——


其一,众所周知,在姚策生命最后的弥留之际,姚策曾录音要把房产归还给许妈!姚策是3月23日病逝的,但就在3月16日,熊磊却已背着许妈慷慨拿出20万元作为律师费,与马大律师签订了代理房产诉讼的协议!明里要还,暗里已签,阳奉阴违,两面三刀,出尔反尔!——可是,作为堂堂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马洪涛信守承诺,严守秘密,硬是把这一伤天害理的暗箱操作硬撑到了开庭之日!


若不是苍天有眼,让许敏在房产追溯到期的最后一天,果断出手,提起诉讼——乖乖,那这房产可是铁定追不回来了!


其二,在前几日的庭审中,马洪涛律师果然不负当事人的重望,对待起那20万的辛苦费,先是抛出了惊人的“遗产说”:争议房产是许敏赠与姚策的,姚策死了,作为遗产,房产就应该由姚策遗孀熊磊、姚策儿子姚楷、姚策父母郭希宽和杜新枝继承!——乖乖!把骨头搓成扣,担惊受怕,含辛茹苦、千辛万苦替别人养了一个大三阳,没有得到一丝感恩,没有得到一丝回报,没有得到一丝安慰,临了,还要再让养父养母搭上一套求爷爷告奶奶筹来房款买下的房产!马洪涛,放出此等厥词,你脸红耳热嘴烧心跳加速血脉贲张血压升高良知还在吗?你就不怕遭到报应吗?


其三,更奇葩的是,马洪涛随后又抛出了更为欺天欺人、欺世盗名、惊世骇俗的 “无关说”!当善良到令人厌恶的许敏女士拿出购房合同、付款发票、购房经过说明、装修费用票据、许敏母亲证言和借款单据时,马大律师统统予以否认,当庭表示“当时的购房款是由姥爷名下银行卡转出的,所以不能作为姥姥购房的证据”!


此言一出,经由熊磊方新闻发言人一报道,马大律师一夜红遍全网,火了!


以致于昨天看到有网友留言评论:“马洪涛给我解释解释:许老爷子银行卡上出的钱,怎么就不属于姥姥(姚策姥姥、许敏母亲、许老爷子夫人)购买的房产了?”笔者愤而留言道:


“这就是说,马洪涛的媳妇不是他自己的媳妇,马洪涛他自己也不是他媳妇的老公,他和他媳妇的儿子不是他的儿子,他儿子是他媳妇和别人的YZ!”


马洪涛事件之后,“律师正义”成了全网的一个热门话题。但笔者觉得,律师和事主——也就是被代理人的关系,就是一种雇佣关系,这与正义无关!“端你碗,受你管”,收你钱,代你言,说白了,这就是一种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惟其如此,在白花花的真金白银面前,才能真正显示出一个律师、一个人的气度宽窄、格局大小、境界高低、品位优劣!熊磊最初并不是奔着马洪涛去的,而是奔着邓律师去的。邓律师不肯接,才介绍给了马洪涛!


也说律师的职业道德

也说律师的职业道德

也说律师的职业道德

也说律师的职业道德


关于“师”,我国自古就有许许多多著名的论断:“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这个“师”,首先指的是老师,但愚以为又不仅仅限于老师,可以由老师扩展开去,指称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堪称“老师”的人,诸如律师、医师、技师等等,正如文中所说“巫医乐师百工之人”!


律师不是正义的代言人,但律师的人格、人品和职业道德,要求他们必须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每接手一个案子之初,都要平心静气、客观冷静地向当事人分析清楚,当事人在案件中究竟占了几分理,向他们讲清利害关系、利弊得失,然后再由当事人做出诉与不诉、讼与不讼的抉择,律师做出接与不接的选择!这样,不仅可以极大地节约司法资源,避免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还可以避免许许多多不必要的争端、纠纷和诉讼,维护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


从教几十年,尤其是在高中任教二十余年来 ,每年都要遇到不少学生来咨询中考、高考的志愿填报问题。并不是说每一个咨询者他想报啥就报啥,而是要综合衡量考生成绩、个人特长、人生规划、专业特点、发展前景和家境状况等等诸多因素之后,才能向考生提出仅供参考的合理化建议,这才是负责任的做法,不辜负考生、家长对“老师”二字的信任。


如果都像马某人那样,爱钱如命,见钱眼开,眼中只有孔方兄,没有法理人情,一身铜臭气,只要有案有钱,不问青红皂白只管接,那么开庭之日,国徽之下,天平之侧,法槌之前,陈词之时,就只能像马洪涛马大律师这样,操三寸不烂之舌,无理强占三分,把黑的说成白的,把方的说成圆的,把死的说成活的,天马行空,信口开河,满嘴雌黄喷粪跑火车,丑态百出,丧尽天良,那么,你丢的不仅仅是自己的脸面,而且还有自己的父母家人、亲戚朋友乃至整个律师界人士的脸面!你亵渎的不仅仅是法律、法庭、法槌、法袍和天平的神圣,更有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尊严!


马洪涛,请你记住,我们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度,我们要践行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倡导的是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与和谐,要倡导的是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与法治;要倡导的是公民的爱国、敬业、诚信与友善。


明代东林党人顾宪成说过这样一句话:“当京官不忠心事主,当地方官不留心民生,隐居乡里不讲求正义,不配称君子。”马大律师,咱也不说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这些高大上的标准来苛求您了,咱就单拿封建士大夫关于“君子”的标准来衡量衡量您的做派,您说说,您是属于君子呀,还是属于小人,抑或就像许妈当庭怒斥您的“简直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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