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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房屋纠纷律师找哪个,徐汇区房屋纠纷律师找哪个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8 14:31:11

来源:新闻晨报 周到上海客户端 作者:张益维

2015年6月6日,时年69岁的老人李秀娣(化名)进入徐汇区中心医院康复科治疗,10天后,生命体重平稳,被通知出院。然而,在此后的1200多天里,李秀娣都长住于此,再未离开。

解密霸床 徐汇法院、医院、街道与古稀老太间一场1200多天的劝离

为了能够劝离李秀娣,徐汇区中心医院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年初,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李秀娣搬离康复病房。然而,在判决生效后快1年的时间里,李秀娣始终未离开。

12月5日,在经过多个月的筹备后,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本案进行了强制执行。然而,李秀娣本人意识不清晰,丈夫老周也是白发老人,女儿推拒不愿到场,老两口的经济条件十分有限。想要顺利地请离李秀娣,远比大众想象的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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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工在帮助李秀娣整理行李

康复科里的“钉子户”

李秀娣,女,72岁,体型微胖,白发苍苍。她躺在康复病房靠窗的一张病床上,眼睛时而半睁时而紧闭。在徐汇区中心医院的康复病房里,她的资历甚至比许多护士还要老。差不多3年半的时间里,李秀娣的每一天都在这张床位上度过,意识昏昏沉沉。

只有见到丈夫老周的时候,李秀娣会给出些反应,她会睁开眼睛,偶尔还会应老周一声。但是她并不真正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比如,她并不明白,今天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围着她,往常都是傍晚现身的老伴,为什么会一早过来,拉着她的手,不断说“阿拉回家了”。

“她在这里很久了。”同一个病房的病友家属悄悄说。

李秀娣的床位,堪称这间多人病房的特等座。床位靠窗,拥有充足的采光和通风。窗子和墙壁自成一角,只要将帘布拉一拉,就能形成不错的私人空间。而就在同一个房间里,有的病人不得不住在以“加”字号病床上,不仅没有窗户,床的旁边就是过道,完全谈不上什么隐蔽性。

“从她进来后就住在这里,我们一直没有动过。”康复科副主任张颖说。

如果我们给老人停药或者换地方,这家人会来吵的。这家人蛮宝贝老人的,一直为老人请90元一天的护工,这个钱从来没拖过。”

与从未拖欠过的护工工资相对的,是李秀娣几乎未缴纳过的住院费。根据法院的判决书。至2015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6日,李秀娣长期住院共产生费用211843.91元,而她支付的部分,仅有5000元。

不断被消耗的医疗资源

“这只是至2017年6月16日的费用,实际上这个费用现在依然在不断增加。”张颖说。

李秀娣患有包括高血压、冠心病等多种基础疾病。尽管在起诉后,徐汇区中心医院就暂停了李秀娣的康复治疗,但是,这些基础疾病,医生仍需要认真应对。

“她没有出院,就还是我们的患者,我们要确保她的健康。”张颖说。前不久,李秀娣又感染了炎症,医院再次对她进行了治疗。“用的都是很贵的消炎药。”张颖说,而这些治疗费用,一直由医院在垫付。

钱只是一方面,对医院而言,更珍贵的是那张李秀娣一直占用的病床。作为一所口碑不错的二级甲等医院,康复科的病床始终紧缺。正常情况下,一张病床月均服务1到2人次。这意味着,3年半里,李秀娣的存在,至少让40至80个病人无法入住康复科病房。

李秀娣的条件,是符合出院标准的。在2015年6月16日,我们就已通知其出院,但一直以来,家属始终回避这件事。

张颖说。

这也是医院提起诉讼的原因。在徐汇区中心医院提起的诉讼请求中,医院强调:“被告目前生命体征平稳,完全可以出院,定期门诊随访即可,被告长期占用原告病房床位,造成医疗资源无法合理配置,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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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当日,老周给女儿打电话,希望女儿能来

艰难的回家路

“不知道怎么就3年多了,没人通知我们出院。”12月5日,面对执行法官,年岁已高的老周显得有些底气不足。但他依然不愿带李秀娣回家。

“怎么没人通知呢?法院的执行告示都贴了3个多月了。”法官说。

“那你让我怎么办呢?”听到法官这么说,老周没话可说,小声嘟囔了起来。老周的年纪和李秀娣差不多,多年前的一场疾病,让他的行动也变得不太利索。面对这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可怜巴巴的低语,大多数人都会陷入无奈。

我去过他家里两次。是老式里弄,房间只有10个平方米左右。没有厨卫,楼梯非常窄。”

本案的执行法官张浩说。更令人揪心的是,两个老人的收入不高,李秀娣本人的工资更是只有2000多元。长期占有床位的行为一定要制止,但李秀娣未来的生活,也不能全然不考量。

我们在强制执行前,已经和这家人沟通过多次了。我们也和街道、医院三方会谈过,希望能够给李秀娣做一个合理的安排。”

法官张浩说。

然而,事情依然走到强制执行这一步。在执行当天,法院曾一度寄希望于李秀娣的女儿能够到现场,代老周出面商量母亲未来的安排。但是,电话打了很多次,李秀娣的女儿还是以工作无法请假为由,拒绝了父亲老周、以及法官的请求。

无奈之下,护工承担了为李秀娣收拾行李的工作,徐汇区中心医院的医生,则承担了一路上李秀娣的护理工作。既要保证李秀娣贸然换环境的李秀娣别冷着、冻着,还要兼顾老周的精神状态。老人家年纪大了,一着急血压容易高。

“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我们会派护工上门,帮他们过度。”张颖说。12月5日,执行当日,街道、法院、和医院三方再次聚到了一起,法官、街道干部和医生为李秀娣的未来,想了很多的方案,比如两位老人一起去养老院,再比如利用长护险。但是,这一切,终究都需要家属有行动起来的意愿。

“我们也担心,如果过度介入,发生在徐汇区中心医院的一幕,会在养老院等地方再现。”会议现场,一位工作人员悄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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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娣到家后,医院护工在帮忙安顿李秀娣起居

【法理解析:存在医疗纠纷就可以长期占床吗?】

占床缘由:辩称因治疗存缺陷致左腿骨折

从李秀娣一方的角度而言,他们对自己长期拒绝出院的行为,也有着自己的解释。李秀娣的律师认为,徐汇区中心医院在为李秀娣的治疗过程中,存在缺陷,直接导致了李秀娣左腿骨折。

在判决书中,李秀娣一方辩称,

被告入住原告处进行康复训练,在康复过程中,由于原告的牵拉措施,导致被告股骨颈移位严重、股骨错位严重。直到2015年5月21日在天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才发现该情况。被告要求原告治疗好被告骨折,并送被告至华山医院进行电生理检查,确认是否存在神经损伤。被告认为原告对被告的骨折未予处理,对被告是否存在坐骨神经损伤未明确,故被告不同意出院。

医院心声:希望患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

对于李秀娣一方的说法,张颖告诉记者,他们认为,李秀娣的腿骨更有可能是脑梗死摔倒后摔伤的。医院可能存在漏诊,但医院并非拒绝采取治疗措施。而是因为李秀娣是一名脑梗死患者,她存在左侧肢体运动感觉功能障碍。在他们看来,在这种情况下,骨折治疗已失去应有的意义,也很难起到效果。

“如果患者认为我们的治疗存在缺陷,我们非常希望患者能够走正常的法律程序,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只要法院判定我院存在医疗过失,我们愿意履行生效判决。但因医疗纠纷长期占有医疗资源,这样的行为是十分不可取的。”徐汇区中心医院法律顾问徐勇说。

法官说法:被告认为原告存在过错,可另行主张权利

徐汇区人民法院认为,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李秀娣入住徐汇区中心医院进行治疗,双方之间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现徐汇区中心医院已经履行了其提供医疗服务的合同义务,目前李秀娣病情已稳定,仅需要维持基础状况用药,并不需要住院治疗,李秀娣应履行办理出院手续,缴纳医疗费用,迁出医院的义务。

现李秀娣占据徐汇区中心医院的床位,拒不出院,已影响到医院床位的正常运转,对医疗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故徐汇区中心医院要求李秀娣出院及支付医疗费理由妥当,法院予以支持。

徐汇区人民法院强调:如被告认为原告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造成被告人身损害的,可另行主张权利,但不能以此作为拒不出院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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