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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找律师什么时候付钱,日照找律师什么时候付钱啊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4 1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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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4日讯 2019年10月31日《问政山东》栏目曝光了日照一位律师收取高额代理费却不立案诉讼的问题。

3年前日照居民刁长胜的儿子发生交通事故,需要通过诉讼维权。于是,他找到了山东某律师事务所的姜律师代理诉讼,并支付了一万四千元的代理费。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只有一张“收到条”,但没想到的是收到条变成了一张无法兑现的白条。

代理期间,姜律师一直推脱快要开庭,后期刁长胜也渐渐产生了怀疑。一直拖了一年多后,刁长胜到法院查询,谁知道对方说根本就没立案,并告诉他案子快过期了,还有一个多月时间抓紧找人写诉状。

为了赶在诉讼期限之前立案,刁长胜又付费委托了另外一位代理律师,案件也在2018年12月25号顺利判决。结案以后,刁长胜将代理律师姜某某投诉至日照市司法局和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律协下发的“投诉结果告知书”认定姜某某,“在代理此案过程中,存在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律师行业管理相关规定”。但刁长胜付给姜某某的律师费用仍然难以要回。

节目播出后,针对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某某私自收案收费,不尽职代理,在异地违规设立执业场所等问题,山东省司法厅督导组先后到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和日照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姜某某存在私自收案收费、不尽职代理问题,节目曝光的执业场所为其在顾问单位(日照工业设计中心)办公室,姜某某曾在此向当事人了解案情,但未曾挂牌执业,不认定为违规设立执业场所。同时,现场督导姜某某及所在律所与当事人会面沟通,协商退费及赔偿事宜。

目前,被投诉律师姜某某已向投诉人退还了全部代理费并按协商意见支付了赔偿金,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济南市司法局完成调查核实,确认姜某某违规执业事实,提出初步行政处罚意见,正按照程序办理听取申辩、法制审核等环节工作,近期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闪电新闻记者 曹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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