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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刑事律师y找沈楚雄律师,芜湖刑事律师彐找沈楚雄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4 05:45:22

网友动手实现“冰墩墩自由”侵权吗?当心这些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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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有人提出疑问,

自制“冰墩墩”,是否会侵权呢?


记者咨询了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沈楚雄律师。沈律师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等等。
因为“冰墩墩”的卡通形象属于美术作品,所以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冰墩墩”的卡通形象。

但《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也就是说,民间自制“冰墩墩”物品自己使用是合法的。如果使用行为符合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对该形象的再现等使用方式,不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构成侵权。

虽说自制“冰墩墩”自用不侵权,但沈律师也提醒广大网友,目前有人将“冰墩墩”形象制作成表情包、动态视频等在网络上传播,这就要小心了。因为著作权的侵权判定并不以使用行为是否具有商业营利目的为构成要件,如果擅自在网络传播“冰墩墩”形象表情包等,即使不收费,如果该行为未经许可,也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是有商家抱着谋利的心态,盗版制作“冰墩墩”玩偶等周边产品销售,就触犯了多部法律,将受到严惩。



遇到需要提前支付“预付款”“定金”“手续费”等,诈骗的可能性极大,千万不要轻信。


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和网页,不要轻易在网上泄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存款信息、银行卡信息等。


一旦被骗,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或者到就近派出所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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