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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以上找律师好吗,对律师来说良心不重要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2 21:02:20

我最近就亲身经历这样一个事情。

有个当事人在微信朋友圈找律师,我朋友看到后将他推荐给了我,姑且我们把该当事人称为张大哥吧。张大哥和我约好时间来律所面谈,原来是张大哥的母亲平时帮他带孩子,送完孩子上学后闲着无聊。刚好他们小区有个老大爷,平时组织一些没事的老头老太打些零工,一天可以挣个150块钱。这一天,张大哥的母亲也去了,具体工作是去一栋正在装修的新楼盘搞保洁。可是,张大哥的母亲不小心摔了,手粉碎性骨折,送到医院要做手术。手术费大概花了四五万,后期手术费估计还要一万多。母亲出院后,就找小区组织的大爷协商赔偿医疗费的问题。组织的大爷就推给包工头老板,两人推来推去,都不愿意掏钱。

无奈之下,张大哥就在网上找到一家律所。律所律师告诉他,这个事情可以走工伤,对方不仅要赔偿全部医疗费,另外还要赔偿伤残赔偿金六七万以及杂七杂八的其他一些费用。听律师这样一说,张大哥心里非常开心。问律师费多少?律师说一个程序8000元。最后和律所达成15000包两个程序。张大哥心想,医疗费全赔,还有伤残赔偿金六七万,就算律师费给15000,自己还赚好几万,稳赚不赔!于是张大哥当即就把合同签了,签完就把钱付了。

律师收钱后,说等出院满三个月后再启动诉讼程序,接下来就没任何消息了。张大哥每次联系律师,律师都说自己很忙。张大哥感觉很郁闷,决定通过朋友圈看看朋友有没有认识的律师,在问问情况,于是便找到我。当时,张大哥并没有告诉我他已经请了律师。

我看了材料后,给张大哥分析了两点。

第一,你母亲出事的时候已经64岁了,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加之雇佣老板是个人,你母亲也只是临时去干了半天,要证明和对方形成劳动关系比较困难。因此,走工伤很难,只能走劳务关系。

第二,既然不能走工伤程序,走劳务关系的人身损害的话,百分百要划分过错责任。你母亲是干活的时候自己不小心摔伤,这种情况大概率法院会判米母亲承担主要责任。即张大哥的母亲自己承担60%-70%的责任,而接受劳务一方最多30%-40%。

第三,你母亲这个伤情,人损评残最多10级。现在还是有个好处,全国城镇农村赔偿标准统一了,不然你母亲如果按照农村标准赔偿,估计只有城镇标准的三分之一。这样一算的话,你母亲5万医疗费+1.5万后续治疗费+10级伤残6万左右伤残赔偿金+其他杂七杂八(姑且算1.5万),总共14万。乘以一个30%-40%,大概在4万~5.6万之间。

张大哥一听我的分析,问我确定是这样吗?

我说,八九不离十。到这里,张大哥才和我说了已经请了律师这个事情,还给我看了代理合同。但之前的律师根本就没有给他说这些情况!张大哥骂这个律师太没有良心了。我还劝他,既然请了,就还是好好和律师沟通。

没过多久,张大哥联系我,说准备委托我代理。我说你之前的律师呢?他说已经解除了,还跑到律所大闹一次,最后报了警,最后协商解除合同,但被扣了30%的手续费!

当和张大哥谈律师费的时候,张大哥却不再那么爽快,一直想要更低的价格。因为通过分析,他母亲已经拿不到多少赔偿,顶破天估计连垫付的医药费都赔不够!张大哥说:王律师,以前律师忽悠我,让我觉得能赔很多钱,所以当时律师费完全没有顾虑,说给就给了。可是现在你给我说了实话,反而让我犹豫不决了。但是你让我相信还是有好律师存在。”

最后,张大哥和我签订了委托合同,我给了他优惠,毕竟本案确实也赔不了多少钱。

所以,通过上述真实经历可知。没有良心不负责的律师经常靠忽悠,承诺有关系先拿到案子再说,对案子很多关键的法律问题避而不谈,让当事人期望非常高。如果案件结果最终没有达到当事人的预期,他们会马上又甩锅给其他莫须有的原因,比如对方找了关系,法官判决不公等等,反正不是自己的原因。而有良心负责的律师说真话,实事求是反而降低了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导致有些当事人听了真话后却产生了抵触情绪,正所谓忠言逆耳,良药苦口就是这个道理。

但是,笔者认为,这种没良心不负责的律师毕竟还是少数,他们得到的只能是眼前利益,不可能长久!而作为律师,基本的职业道德应该是为当事人实事求是的分析案情,正确引导当事人,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同理,其他各行各业又何尝不是这样,靠坑蒙拐骗做事做人做事,只会昙花一现。有良心和负责的人才会最终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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