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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医疗侵权专业律师,找医疗侵权专业律师有用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2 20:35:02

2020年9月至今,中清律师陆续在全国率先揭示了医疗纠纷法律领域的三大基础理论:人身干预论、反责侵权论、伟大原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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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中清律师在其发布的一期《医疗律师解读民法典》讲课视频里,根据医疗服务合同履行质量的法定判断规则需要,在全国率先揭示:诊疗型医疗服务合同具有人身干预合同和专业保护的性质,合同的目的是利用现有水平的医疗资源保护就医者的生命健康。

此前,只要当事人诉争合同纠纷,法官的思维多习惯性地回到经济合同违约责任的思路上,认为违约责任一般少于人身侵权责任。

中清律师提出,医疗服务合同是人身干预合同,这是区别于买卖合同、其他服务合同的根本性质。在订立、履行、变更、补救、终止、赔偿的所有过程中,当事人都必须清楚这一根本性质,才能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该理论彻底解决了患方提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诉讼赔偿标准低的问题。

2021年8月,中清律师在其发布的一期《法典清说》节目视频里,在全国率先提出医疗侵权既不属于特殊侵权又不属于一般侵权,而是反责侵权的理论。医疗侵权属于违反法定的和约定的保护职责,违反最基本的诚信总则,反其道故意(含间接故意)侵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此后,中清律师又揭示:在诸多领域,反责侵权的标准赔偿模式是惩罚性赔偿。该理论否定了医疗侵权案件中动辄拍拍脑袋随意给侵权者减责、免责做法的合理性。

2022年2月,中清律师在其发布的一期《医案清说》讲课视频里, 公开提出,医生职业伟大、圣洁的唯一原因是有人以身以命相托。医生职业伟大的唯一原因论,否定了数年来包括个别全国人大代表级、院士级医生鼓吹的医疗“是照护不是服务”的错误观点,纠正了傲慢与偏见,对医疗回归为人民健康服务、公益性原则正轨,具有重大意义。(宋中清)

律师观察10:中清律师三大医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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