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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立案材料整理要多久,甘肃庆阳埋尸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4 01:48:11

2001年11月5日,甘肃庆阳市庆阳机场跑道北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肇事司机逃逸。

案发19年后的2020年8月,死者的儿子、伤者的外甥赵先生才拿到警方的立案通知书。

11月24日,赵先生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他父亲的交通肇事致死案至今未能告破,其中疑点重重:19年间,该案始终未列入当地警方的侦办案件系统之中,而他父亲的病历、尸体勘验笔录、尸体检验报告也一同神秘消失,原因至今不明。

1 司机肇事逃逸致一死一伤

38岁的赵先生说,2001年父亲去世时,他才上高二。那场车祸事发时,只有舅舅和父亲在一起。

赵先生的舅舅郭先生清晰记得那场交通事故的经过。

郭先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当年,赵先生还在市里的学校住读,2001年11月5日,他和赵先生的父亲骑着自行车去学校给赵先生送馍。事发前,赵父骑车,他坐后座,二人送完馍,在路边吃了碗面,还买了两包烟,一路有说有笑骑车返家。

郭先生记得,回家时,天已黄昏,四周灰蒙蒙的,没有路灯。突然,他感到身后一辆车撞向他们,随后二人倒地,“当时我想,我可能完了。”

郭先生说,待他再次苏醒,人已在医院。他的脸部、腰椎都受了伤。就在他庆幸自己捡回一条命时,噩耗传来,赵先生的父亲死于这场车祸,殁年45岁。

19年后,该案启动核查,当地向赵家人出具相关情况说明,依稀还原了该案经过。

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的多份官方材料显示,案发后,有路人从伤者手中获取家属电话并告知家属情况,路人前往附近乡政府和派出所报案。

赶到现场的家人将赵、郭二人送到彭原卫生院救治。由于赵父伤情严重,又被送往庆阳市人民医院抢救,次日凌晨,赵父抢救无效死亡。

一份该案的《有关情况汇报》记载,赵父左上肢肱骨粉碎性骨折,左前第一至第六肋骨骨折,系车辆碾压后导致骨质损伤创伤性休克失血死亡。

多份官方材料显示,事发后,肇事司机及车辆逃逸。有证人证言称,案发时,附近发现一辆深色北京213型汽车,疑似为肇事汽车。

另有证据显示,案发当日,警方接警,但次日才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并对死者做了尸检。

19年后,曾经参与侦办该案的技术民警,在向有关部门解释为何案发次日才进行现场勘查时表示:案发是在19时许,因为天黑,当时没有相关设备,不具备勘验条件,因此第二天才进行现场勘验。

另有先期抵达现场的民警称,案发后,他对现场进行了保护。

郭先生也向上游新闻记者证实,案发后,警方对他做了笔录,但没有做伤情及法医鉴定,他在医院呆了3天,因为没钱,伤没好就出了院。

“3天花了600多块,我哪儿住得起啊,当时我一个月就挣四五百块。”郭先生说,由于这场车祸的医药费都是他自己支付,没有完成治疗的他,也因此落下腰痛的毛病。

甘肃庆阳交通肇事命案:19年后才立案,死者病历尸检报告消失

2021年2月,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在回复赵家人时表示,由于案发距今时间跨度大,给警方侦查工作带来困难。

图片来源/网页截图

2 19年后检察院监督得以立案

赵先生说,当年,父亲在外做包工头,是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出事后,父亲在外欠的工程贷款给家里落下沉重的经济负担。这笔外债直到他参加工作多年后才逐渐还清。

赵先生说,父亲的意外死亡让母亲的性格开始变得抑郁。弟弟因无力供养,中途辍学。赵先生是依靠亲戚们的接济才最终完成学业。全家人一直希望,这起交通肇事案能够告破,给父亲有个交代。

多年来,该案始终未能告破。家人年年去咨询,得到的回复均为“在调查,没线索”。

2009年,民法专业毕业后,赵先生进入当地一基层法院系统工作。

赵先生知道,父亲的案子虽然始终没能告破,但此类家庭情况,按照司法流程,家属有权申请司法救助。

2019年,就在赵家人向当地申请司法救助时,意外从工作人员处得知,在当地未侦破案件系统中根本找不到赵父的案子,因无案可查,司法救助无法进行。

对于这一说法,赵先生极为疑惑。

为了搞清楚事情原委,赵先生多次向多个部门申请查阅该案资料,均被告知“没有这个案子”。

随后一年多时间里,赵先生通过不断反映、申请,最终从有关部门得知,该案案卷中没有立案材料,也没有他父亲在医院的病历和尸检报告。

赵先生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期间感受到了各方带来的压力。颇为无奈的他选择辞职,专心为父“鸣冤”。

对于辞职一事,赵先生对上游新闻记者说,“这不是我个人的事情,是我们家老人的事情,我不能让老人死得不明不白,也不能让肇事者逍遥法外。”

在赵家人不断反映、申请之后,2020年7月6日,申诉得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受理。8月24日,西峰区检察院向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随后,西峰分局向西峰区检察院回复说明了2001年案发未及时立案的理由。

经西峰区检察院监督立案,西峰分局于2020年8月31日决定对赵父被过失致死案立案侦查,并对原执法不规范、程序违法行为立即进行了整改。

此时,距离赵父之死已过去19年。当年参与侦办该案的人有的升职、有的退休,更多人已经淡忘了这桩往事。

甘肃庆阳交通肇事命案:19年后才立案,死者病历尸检报告消失

2020年10月,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向赵家人作出《立案监督案件审查结果告知书》。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3 多份关键证据丢失

由于时间跨度太大,立案后,警方的侦查工作遇到因难。

2021年初,警方在回复赵先生询问时表示,2020年8月31日,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成立“赵某某被过失致死案”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侦查。专案组民警前往案发现场对两名工作人员进行走访询问,二人均表示由于时间太久,案发时的情况已经回忆不起来。

随后,专案组民警又赶赴曾医治赵父的彭原卫生院,在调取案发时救治赵父的入院病历时被告知,2010年一场洪灾导致赵父入院病历已灭失,当年也没有电子档案。医院两名负责人对当年救治赵父情况也已“记不清”。

按照赵家人回忆,案发后,赵父曾转院至庆阳市人民医院,并且死于该院。但专案组民警连续两次前往庆阳市人民医院调取病历资料,通过查询该院2000年至2003年的所有入院治疗病历后,仍未能找到赵父病历。

面对警方的回复,从事多年法律工作的赵先生感到颇为反常。“按规定,医院病历必须保存30年,现在才过了20年就不见了,你说反常不反常?”

除此之外,让赵先生感到疑惑的问题还有很多:这样一起造成一死一伤、嫌疑人肇事逃逸的案件,为什么没有立案材料?为什么病历和尸检报告会丢失?该案是否存在民警渎职、徇私枉法的行为?

一系列疑惑让赵先生开启了举报之路。

甘肃庆阳交通肇事命案:19年后才立案,死者病历尸检报告消失

2021年5月21日,庆阳市检察院作出《核查情况报告》,建议依法依规处理相关人员,但至今赵先生一家也未得到有关单位书面回复。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4 侦办民警存在执法过错,未发现徇私枉法

今年4月16日,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赵先生的举报材料,并成立了以庆阳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一名副检察长在内共6人的核查小组。

经该小组核查,5月21日给赵家人作出了书面《核查情况报告》。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联系到当年参与该案的19人,其中包括民警、技术人员、法医、证人、时任区公安局局长,并对他们进行了逐一谈话。与此同时,庆阳市人民检察院还前往西峰区档案馆、西峰公安分局、西峰分局刑警大队查找相关档案材料。

核查小组在核查侦查卷后证实,当年警方曾对赵父做过尸体检验,并有办案民警将被害人死亡原因写入案件报告。但在核查小组一番查找后,未能找到赵父的尸体勘验笔录和尸体检验报告。

有4名参与该案的民警均称,一名段姓法医对赵父做了尸体检验。但段姓法医在回复核查小组时辩称“记不清了”。

核查小组另查明,案发后当地公安成立了专案组,但侦查卷内却缺少立案的相关文书。直至19年后的2020年7月6日,赵家人向检察机关申诉后,经西峰区人民检察院监督立案,警方才决定立案侦查。

核查小组在核查侦查卷后认为,未发现公安民警存在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问题线索,该案也不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

核查小组认为,虽然侦查卷内缺少立案的相关文书,但西峰区公安局刑警队十分重视,案发后成立了专案组,指派十余名刑警和数名技术人员参与侦办,并对沿途进行走访、回访、制发协查通告、发动周围群众获取线索,其中,共计走访询问证人50余人,制作笔录55份,收集书证5份,并对证人提供的疑似车辆线索进行调查,调取车辆信息数百条逐一排除,侦查活动持续了半年时间。

核查小组认为,公安机关开展了全面的侦查,做了大量侦查工作,穷尽了侦查手段,采取多种侦查措施,由于案发地比较偏僻,没有监控,嫌疑人在现场没有遗留生物痕迹,20年前技侦手段落后,案件至今没有侦破。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相关干警在侦办该案过程中存在执法过错。该案中尸体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病历丢失的问题,应交由庆阳市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处理责任人。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将民警丢失尸体检验材料的失职线索移送庆阳市纪委监委调查审查。

赵家人虽对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核查未有异议,但赵先生多次向当地多个部门询问有关人员处理结论时,得到的回复均为:已对相关人员作出了党纪处分。至于如何处分的,至今赵先生也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11月24日,上游新闻记者致电当地多个部门并明确告知,可以根据当地要求提供采访手续,希望能采访到有关人员处理结论和处理过程,但截至发稿时未果。

甘肃庆阳交通肇事命案:19年后才立案,死者病历尸检报告消失

2021年6月17日,甘肃省宁县法院受理诉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行政不作为一案。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5 案发后带血迹的公车疑点重重

除举报外,赵先生及家人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告上法庭。2021年6月17日,甘肃省宁县法院受理此案。

这起行政诉讼案开庭前,双方依法调取了相关材料。

庭审中,赵家人陈述到,有证据显示,案发当日,赵父曾在庆阳市人民医院做过采血,但在庆阳市人民医院找不到病历,赵家人认为这很反常。

另有证据显示,案发后,警方曾在当地找到一辆吉普车,这是一辆公车,而该车体貌及车牌号尾数数字与案发时一目击者讲述颇为相似。警方找到该车时,车头有多处擦痕,车身还有血迹多处。并有嫌疑的人称,案发当日,他们曾在案发现场附近练过车。不过,另有嫌疑人提出不一样说法。至于警方如何排除该车嫌疑,至今不明。

赵先生说,行政诉讼案庭审时,对于上述疑点,警方代理人未给出解释。

赵家人也曾希望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核查小组查明该车车身血迹一事。在核查小组口头回复赵家人时曾表示,针对此事,检察院曾问询过段姓法医。赵家人得到的反馈是,血迹为动物血而非人血。

至今,赵家人也未能见到该车车身的血迹血型检测报告,又因为专案组未能找到赵父的尸体勘验笔录和尸体检验报告,这让交通肇事逃逸案变得更加疑点重重。

目前,赵先生家人诉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行政不作为”行政诉讼案一审尚未宣判。而关于赵父被过失致死案至今仍没有告破。

今年10月,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在回复赵先生时表示,专案组民警正在进一步继续侦查。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程沛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苏唯

来源:作者: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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