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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西峡县刑事辩护律师,西峡县司法局吹响扫黑除恶新号令视频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4 01:47:08

西峡县司法局为了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西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制定六项工作措施:

切实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的掌握涉黑涉恶罪犯的思想和行为动态,严格涉黑涉恶特殊人群通讯、通信管理,做好记录登记,有效切断其与外界的非法联系。严格涉黑涉恶特殊人群外诊就医管理,加强与外诊医院的通力合作和公、检、法部门的衔接配合,沟通协调,确保万无一失。按照中央政法委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大力做好涉黑涉恶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强化对涉黑涉恶罪犯的法治、道德和政策教育,有针对性地制定个别教育方案和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治,细致扎实地做好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使其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得到有效矫正,解矫后不再危害群众、危害社会,加强对涉黑涉恶罪犯案情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教育引导,严防在矫内预谋案事件发生。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与基层司法所(矫正机构)以及家庭、单位、社区的衔接配合,严防罪犯解矫后引发不良社会影响。

持续做好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防暴恐、挖黑恶、查禁品、保安全”专项行动,按照“在罪犯中深挖细查、扩大线索”的要求,持续加大涉黑涉恶犯罪“交、揭、查”工作力度,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广泛开展深挖余罪和坦白检举活动,排查涉黑涉恶犯罪新线索,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畅通联系渠道,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犯罪情报信息,有效揭露和扫除黑恶势力。对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依法给予奖励,调动服刑人员举报的积极性。在法律手续完备的前提下,司法所应积极协助公检法机关做好涉黑涉恶案件调查取证和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信息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对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并做好举报人员的保护工作。

切实做好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机构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应当认真开展调查评估,为准确适用非监禁刑提供参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等重点人群的动态管控机制,严格落实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各项管控措施,及时全面掌握其活动轨迹和异常情况,防止脱管失控,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综合运用思想教育、社区服务、心理矫治等手段,切实提高矫正质量,为其回归和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着力做好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律师的管理监督工作。按照两高、两部《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承办律师的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律师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依法理性开展辩护工作,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必要时对律师开展联合行政谈话,及时警示、明示、提示或派员到庭审现场对律师进行指导。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接案审查、报告备案、集体研究、案件进展追踪、办案情况评估等制度,促进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深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建立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充分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介绍涉黑涉恶犯罪给正常社会秩序造成的破坏,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针对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既恨又怕的心理,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充分展示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同时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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