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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老婆好不好,找律师老婆好不好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0 23:55:04

女:“亲爱的,我们坐下来好好谈谈,好吗?”

男:“谈什么?有什么好谈的?”

女:“那我们改行吧!”

男:“改行,说得容易!你我都一大把年纪的人了!”

女:“那怎么办?”

男:“让我再想一想!”

话音刚落,这个男人又点起了第N支烟。尽管床头烟灰缸已满,不管卧室里是否烟雾缭绕,虽然旁边还躺着一位正在哺乳的妻子和一个被呛得咳嗽的正在吸奶的小宝宝……不是他不爱妻子,也不是他不管老来得子的宝宝,而是无数支烟蒂背后的无奈!半夜三更,有谁还会如此猛吸香烟?深更半夜,谁不想安稳入睡?这个男人,恐怕也是到了“穷途末路”“山穷水尽”的时候……

这恐怕是律师选择同行作为另一半的结局之一!至于为什么会有如此结局,恐怕要从“想当初”开始说起。


你们敢不敢选择同行作为自己的另一半?反正律师不敢!

想当初——

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夫妻俩打小就认识。小时候,他们一人放牛、一人割草,互相帮助,共同成长。男孩把牛赶到山坡上,就跑过去给女孩割草;女孩把背篓的草打满,就跑到河边给男孩洗衣服。就这样,他们度过了一段美好的童年。

虽说家庭贫穷,但挡不住他们打小的天真与浪漫。有一天,女孩和男孩开始了一段“海誓山盟”。

女孩对男孩说:“我家外婆是从邻村嫁给外公的,我爸爸是从隔壁把妈妈娶回家的。我想,我想长大了也嫁给你,可以吗?”

男孩对女孩说:“好啊,好啊!到那时候,我会对你更好。你就不用打草了,我一人把牛赶到山坡上,然后再去打草。”

女孩很高兴地欢呼着:“好呀,好呀,我终于可以嫁人了!”

男孩想了想说:“不过,我们在生了宝宝之后,你在照顾宝宝的同时,还是要抽空帮我洗衣服哟!”

女孩不假思索地答应了:“没关系!说不定那时候不需要我亲自动手了呢?”顿了一下,女孩继续说道“那你是不是要给我家送点彩礼呢?”

男孩还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支支吾吾地说:“这个……这个……这个我到真没有想过。我也没有什么可以给你的。等我长大挣钱了,一定给你买一个你最喜欢的结婚礼物。”还没有等女孩回复,男孩又接着说“这样吧,我就采一朵野花送给你,先定下这门亲事吧!”

女孩这个时候只想着嫁给一个如意郎君,哪里能够想到彩礼不够以及生活中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很爽快地答应了:“好!”

就这样,他们以花为媒,山盟海誓,拜了天地。虽然不是我们成年人中的结婚大典,也不如教堂中的婚礼正式。但这颗属于对方的心算是交接了。

一如过去!平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干活,一人放牛,一人割草。

想当初——

他们不约而同,约定同行

有一天,他们都长大了,都上初中了。

这一天,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我的梦想是……”如出一辙,男孩、女孩都写了一篇《我的梦想是当一名律师》;不约而同,男孩、女孩都写了自己心目中如何努力读书、如何打拼至深圳(沿海一带),如何找对象过着富足的生活。不同的是,男孩写了如何挣钱,像爸爸一样照顾家庭;女孩写的是工作之余如何相夫教子,像妈妈一样照顾自己的孩子。不期而遇,在学校作文评比中,他们的作文都得了优秀,成了大家心目中的“范本”。

如果说,这只是纸上谈兵,那接下来的事情也让他们“从心”定位。小时候,他们从来就不懂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毒品?八年级的时候,他们放学一起回家,偶然间在地上捡到了一张报纸,上面写了一篇关于贩毒方面的报道。报道大概内容是说,一个叫张三的犯罪嫌疑人,由于自己根本不认识所谓的毒品,稀里糊涂地去做好事,替别人带了一小包“面粉”,结果糊里糊涂地被警方抓住……当时,他们就在想,“面粉”是什么?为什么卖“面粉”会被警察抓走?难道是他在偷“面粉”?张三替别人带“面粉”也没有什么错啊?不仅如此,他们还分别回去问了没多少文化的爸爸。爸爸们告诉他们,报纸上的“面粉”其实就是毒品“白粉”,身上携带毒品,当然犯罪了。当时,男孩、女孩似懂非懂地说‘哦,我懂了。’实际上,他们哪里懂了哟,白粉又是什么东西呢?

不过,对于那时他们来说,“律师”二字如定海神针般地扎进他们的心底。

一份初心,不约而同,律师的种子就这样在他们心里生根发芽。

想当初——

他们努力学习,考上法学

因为“面粉”这个事情的启蒙,他们便从小立志,一定要当一个律师。

实际上,他们都是出生在农村里的孩子,俗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由于小时候懂事比较早,所以读书也非常勤奋,小学、中学彼此都在一个班级,成绩一直都是名列前茅,第一名和第二名都被他们包揽了。

虽然农村学校,教学质量相对差一些,但对于勤奋的孩子来说,或许勤能补差。后来,十年寒窗,他们如愿以偿,顺理成章地考上了大学,读了自己喜欢的法学专业。对于当时的大学招生比例,对于当时的农村教学,努力考上大学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中间的苦,或许只有他们自己才清楚。

也许是他们自己的运气好,也许是印证了那句“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大学刚刚毕业,他们就参加国家的司法考试,虽然通过率非常低,但还是在第一次参考中就很顺利地通过了考试。实习一年,他们如愿以偿地拿到了国家颁发的律师证,当上了梦寐以求的律师。


你们敢不敢选择同行作为自己的另一半?反正律师不敢!

想当初——

他们初心不改,壮志凌云

古人云,“成家立业”,先成家后立业。当初的一朵油菜花,现在该是真正实现诺言的时候了。

要是在农村,二十出头不结婚,恐怕不是人的生理有问题,就是心理有问题。加上双方家属的催促,他们拿到律师证的同时,又去拿了结婚证。

没房没车没钱,没关系,因为在他们当时的心目中,有心有情有证,足够了。只要彼此心中有对方,有一颗爱对方的心,何愁前进无动力;只要有情有义,房、车乃身外之物,不足挂齿;只要有律师证,一证在手,全家富足,何愁没钱。

在家人的簇拥下,在亲朋好友的羡慕中,他们走进了婚礼的殿堂。

结婚,是彼此的承诺,终身不改;结婚,是家庭的开始,努力不断。

为了房,为了车,为了钱,他们拿着律师证,拼搏在深圳一带。

就此时——

凌云壮志,路途坎坷

律师,不是想当就能当;律师,不是想好就能好。

考取律师证,他们也算是挑灯夜读,也有悬梁刺股,现在如愿以偿;获得新案源,他们也算是费尽心机,却是处处碰壁。

一天,男律师接到了一个案子咨询,咨询了几个小时,最终准备聘请男律师,但因为价格问题,当事人说再考虑考虑。咨询不收费,已经很累很头疼,只为接到一个新案源。但却在价格上不让当事人接受,男律师的心又悬吊起来。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十二点了,因为白天咨询耽搁了时间,必须加班把明天开庭的资料准备齐全。带着沙哑的声音,拖着疲惫的身躯,悄悄开门进屋,生怕吵醒熟睡的妻子。

可开门之后才发现,妻子并没有睡觉,还在电脑上敲敲打打。男律师惊讶之余,又心疼之极。如果我能多接一个案子,也许老婆就不这么累;如果我今天的案子谈下来,或许老婆的压力不会那么大;或许……太多的或许闪现在男律师的脑海。妻子看到老公回来了,赶紧起身,准备给老公倒一杯热水。“亲爱的,你回来了?”“你坐下,你也很累。我还是帮你倒水吧!”这种倒水习惯,老公已经习以为常,但今天却觉得“受之有愧”。反过来,看到老婆在加班做事,男律师去给老婆倒了一杯水。

女:“亲爱的,怎么了?看你声音沙哑,身体疲惫,是不是感冒了?”

男:“不,亲爱的。今天我给一个当事人咨询,说了几个小时,声音沙哑了。然后,然后又加班整理明天开庭的资料。”

女:“哦,辛苦老公了!那谈下来了吗?”

男:“没有!本来我报价都很低了,深圳律师竞争也很大,一个案子也挣不了几个钱,但当事人还是觉得自己拿不出那么多钱,就说考虑考虑。”

女:“那说明还有希望啊!”

男:“但愿吧,律师也不好做啊!”

女:“亲爱的,别灰心!我正在谈一个案子,应该可以谈下来。至少,这个月的开支要轻松点。”

男:“嗯,你也在谈一个案子?这个案子什么情况?”

女:“这个当事人……”

案情才描述一段,老公突然失去表情了。

男:“停!”

女:“怎么了?”

男:“你这个当事人是不是……”

原来,他们接到的是同一个当事人的咨询。我的天,深圳虽说不大,但也不至于两夫妻同时接到同一个当事人的咨询。男律师隐隐地感觉到,“又要谈崩”。

如果说这是巧合,那下面一段经历就不得不让这两位律师怀疑人生。

疫情在即,家属催促女律师去会见“犯罪嫌疑人”。可这种情况下,办事哪里有平时方便。就是会见,也不说律师想会见就可以会见。每天有限的名额,犹如购房购车摇号抢号。为了满足这位当事人的要求,为了忠于律师的这份职业,女律师不得不在凌晨12点准时抢号预约。大家可能有过春运抢购火车票的经历,这个预约号的刷号难度对于他们来说不弱于春节抢购火车票。

会见

女律师抢到预约号,那个兴奋劲儿不言而喻。顾不上熟睡的儿子,“呀”的一声叫了出来。孩子哭了起来,大声地哭,像做了噩梦一样。要知道,这是他们四十多才生育的宝宝,用“老来得子”来形容不算过。妈妈担心儿子不?担心!妻子吵醒老公没?肯定是醒了。不过,女律师并没有及时地去哄睡儿子,也没有及时去哺乳儿子,而是兴奋地发了一条消息告知家属,“我刷到号了!这种刷号机制,让我们在疫情期间也有机会会见犯罪嫌疑人。”不仅如此,还在朋友圈晒了这份无比激动的心情。“疫情期间,会见号每天晚上12:00各看守所只放为数不多的号。每天看到听到同行们刷号堪比抢春运的火车票,今晚居然刷到了。这难道是对半夜三更还在加班工作的勤劳人儿们的一个慰藉?”

此时,女律师完全被刷号的事情兴奋过头,而男律师却从床上爬起来,抽起了很久没有打开的一包香烟。

等了许久,男律师喃喃地嘀咕了一句:“做律师难道就这么难吗?辛苦、受累,却没几个钱!”

女律师不知道如何回答,知道老公的痛处。同样身为律师的她,怎么不知道他的难处呢?于是,女律师轻轻地走到床上,为儿子哺乳起来。期间,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段对话。

女:“亲爱的,我们坐下来好好谈谈,好吗?”

男:“谈什么?有什么好谈的?”

女:“那我们改行吧!”

男:“改行,说得容易!你我都一大把年纪的人了!”

女:“那怎么办?”

男:“让我再想一想!”

话音刚落,这个男人又点起了第N支烟。尽管床头烟灰缸已满,不管卧室里是否烟雾缭绕,虽然旁边还躺着一位正在哺乳的妻子和一个被呛得咳嗽的正在吸奶的小宝宝……不是他不爱妻子,也不是他不管老来得子的宝宝,而是无数支烟蒂背后的无奈!半夜三更,有谁还会如此猛吸香烟?深更半夜,谁不想安稳入睡?这个男人,恐怕也是到了“穷途末路”“山穷水尽”的时候……

看未来——

车到山前必有路,人到难处有人疼

考虑许久,男律师还是鼓足勇气对女律师说:“改行不易,不如继续前行!”这个答案,是女律师不愿意听到的,但也是最希望听到的。因为,不愿意只是个人想法,苦与累只是律师个人的事。但最希望听到,是因为律师还有其他不为人知的责任。比如:

从法治生活的角度上说,律师可以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与发展(此处省略一万字)。

从法律本身来说,律师可以为修订、完善法律法规提供事实依据。在平时的生活中,不管大家怎么看待律师,认为律师是钻字眼也行,找法律漏洞也好,甚至认为是在为罪大恶极的犯罪嫌疑人洗脱罪名也罢。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每次法律法规的修订,都是在过去的法律法规实施基础上,“漏洞百出”“千疮百孔”之上修订、完善的。没有律师这一块的事实支撑,恐怕修订起来也就没有那么容易。因为,在律师为一个大家都认为该死无葬身之地的一个犯罪嫌疑人“洗脱罪名”的同时,也是在为下一个具有类似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落网”做了建设性的意见。法律法规的更改、更新或许就从这里开始,完善之后的法律可能就让下一个犯罪嫌疑人“罪有应得”。

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说,律师不仅仅是一份职业,还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一份承诺。这份承诺,小则一块两块钱,上万上亿的也有,大则是你的人身自由,或者身家性命。没有律师,不能说你这些金钱、自由、生命都无法保障,但至少有了律师可以多一份保障。

我们也坚信,律师终有一天,一定能够得到当事人的认可与尊重!

这就是朋友的故事,夫妻俩都是律师,都是同行的故事。

万般皆上品,惟有律师低。律师要不要选择同行作为自己的另一半?答案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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