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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8 12:28:57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22年深圳电信专项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2022年深圳电信专项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比选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2-D-A20319。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分项

预估金额-不含税

(人民币:万元)

预估金额-含税

(人民币:万元)

服务地点

2022年深圳电信专项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采购

其他咨询服务

本诉

66.037736

70.00

深圳市

反诉

113.207547

120.00

合计

179.245283

190.00

/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案件结束(含一审、二审、再审(如有)、执行)为止。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为深圳电信单项租赁诉讼纠纷提供全风险代理模式法律服务。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参选下浮费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费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或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参选将予以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2.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两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房屋租赁纠纷诉讼代理的相关经验,案件个数达到10个或以上业绩

(1)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项目团队要求:

(1)本项目须至少配备2名项目团队成员,其中至少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1名团队成员。

(2)项目负责人须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须具备10年以上执业经验,执业经验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证之日起算,应提供有效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的执业机构须是参选人,执业证类别须是专职律师。同时须熟悉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及国有企业相关实施规范。

(3)团队成员不低于1人,须具备5年或以上的执业经验。执业经验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证之日起算,应提供有效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的执业机构须是参选人,执业证类别须是专职律师。

(4)请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身份证、律师执业证、项目负责人的合伙人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合同证明等材料。

备注: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参选人不得存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参选信誉承诺函》。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1908月0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708月0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708月0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201708月0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11)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08月0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

(12)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3)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4)法律法规或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未体现股东/投资人信息或不同参选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2.8※参选保证金:如采用银行汇款形式的,参选保证金必须从参选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及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说明材料等。如采用银行保函、参选保函、保险形式的,须提供保函、保险原件。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与参选者,请须在2022年9月15日08时30分至2022年9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称“比选文件登记购买及申领期限”)内完成4.1.1登记购买及4.1.2登记申领工作,并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1.1登记购买:在比选文件登记购买及申领期限内,登录***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登记购买、比选文件的费用支付。

4.1.2登记申领:在比选文件登记购买及申领期限内,登录***系统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

4.1.3比选文件下载:比选代理机构对潜在参选人的申领信息确认后,潜在参选人即可通过***系统下载比选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参选和纸质参选并行,参选文件(即加密电子参选文件、非加密电子参选文件和纸质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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