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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找口碑好的刑辩律师法律咨询,解决律师会见难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8 01:45:05
让律师会见“不再难”

让律师会见“不再难”

让律师会见“不再难”

让律师会见“不再难”

日前,人民政协报刊发《让律师会见“不再难”》长篇通讯,报道了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玉芙提交的《尽快解决律师“会见难”》提案,随津晓法一起来看看吧。

让律师会见“不再难”

近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公安监管系统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现场会暨公安监管重点工作推进会,推广北京市等地改进律师会见工作的成功经验,以全面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对当前全国公安监管重点工作进行再推进再部署。会议邀请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律师协会原会长、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玉芙参加,听取公安监管机关解决律师会见难工作。

“公安部如此重视政协委员提案提出的问题,又如此雷厉风行地落实,让我非常感动。”原来,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杨玉芙提交的《尽快解决律师“会见难”》提案,得到了公安部高度重视,且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和改进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会见难”,难在哪儿?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后,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国公安机关积极落实法律要求,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律师“会见难”问题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一些地方由于认识不到位、律师会见室紧张等原因,仍然存在不能保障律师及时会见的问题。

杨玉芙告诉记者,近年来全国各地普遍出现了刑辩律师赴看守所“会见难”的情况,且呈现越来越突出的态势,以天津为例。

第一

律师会见室安排过少,人为导致“会见难”。他说,此类问题集中在一些看守所,会见室数量安排与律师会见工作需要严重不符,律师采取预约的方式也要14天之后才能安排上。

第二

看守所以“未预约”为由限制律师会见。“为提高律师会见效率,减少律师会见等候时间,2013年起天津市开始实施‘预约会见’制度,以方便律师会见。本来是好事,不因此改变刑事诉讼法关于在48小时内安排律师会见的规定,也不排斥未预约律师的会见,但前一时期的实际情况却是,天津市多数看守所对未预约的律师不允许会见。”

第三

外地律师到天津无法会见。外地律师对天津市实行“预约会见”制度不了解,就会遭遇到“未预约就不允许会见”的难题,影响工作进度。

让律师会见“不再难”

杨玉芙认为,这些“会见难”都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2款关于看守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的规定。

“会见难”,一起出招

会见难问题造成了律师无法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审判阶段也因“会见难”影响人民法院正常开庭。对此,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反响强烈,已经成为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的严重障碍。

杨玉芙提出,解决“会见难”首先要改善看守场所硬件设施,可统筹使用会见室和提讯室。目前,只需对提讯室监听系统稍做技术改善即可实现会见室与提讯室共用,以避免会见室严重紧张,提讯室大量空置的现象。


再者,周六、周日安排律师会见,提讯室多处于闲置状态,用提讯室安排律师会见可极大缓解会见难;而建立律师远程会见系统,对不需要当面会见的,也可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安排会见,可极大提高效率。

针对杨玉芙提出的问题,公安部监管局多次到北京市海淀区、朝阳区看守所进行暗访,专门听取了天津市公安局监管总队和广东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律师会见情况的报告,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情况和改进建议。

让杨玉芙感动的是,公安部监管局专门召开律师会见工作座谈会,邀请司法部律师工作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及多名国内知名刑辩律师座谈,听取各方意见,共商加强和规范律师会见工作之策。同时,公安部多次与司法部律师工作局联系,相互反映和了解双方的关切和工作需求,对律师会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多次研商。

据了解,今年5月,公安部监管局举办了全国看守所业务骨干培训班专题推进工作,邀请培训班学员到律师会见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全国在押量最大同时律师会见保障良好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二看守所汲取经验,还现场观摩杭州市看守所保障律师会见工作,请律师提出对看守所会见权保障的看法。

“行动快、措施好,对全国看守所转变观念、强化保障、改进管理,解决律师会见难问题都会大有帮助。”杨玉芙说,此次现场会进一步推进各地看守所解决律师会见难问题。

“会见难”,解决有办法

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加强律师合法权益保障工作。通知强调全国看守所要加快硬件建设,完善会见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努力解决律师“会见难”问题。要求加快建设律师会见室,新建看守所要按照设计押量每百人4间的标准建设律师会见室。老旧看守所要因地制宜,通过改建、扩建等办法,进一步增加律师会见室数量。

公安部采纳杨玉芙建议,通知要求统筹使用会见场所。在律师会见室不足的情况下,看守所经书面征得辩护律师同意,可以临时借用讯问室安排律师会见,并关闭录音、监听设备。同时建立完善预约机制,看守所设立会见预约平台,采取网络、微信、电话等方式为律师会见提供快捷便利的预约服务。针对“未预约就不允许会见”问题,通知强调对未提前预约律师到看守所提出会见要求的,看守所也应当安排会见。

“通知提出延长会见室有效使用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内看守所应保证律师会见室的充分使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无法满足律师会见需求造成律师排队等候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日工作时间,或者利用公休日安排律师会见。”杨玉芙说,公安部在通知中还提出了提高会见办理效率,开展“智慧监管”建设,要求看守所设置律师会见自助办理终端,实现接待办理和会见提押快速联动,减少律师等候时间,设置快速会见室;调研论证,探索开展律师远程视频会见等措施都非常及时有力,不断提升了律师的职业尊荣感和执业便利化。

让律师会见“不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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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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