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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找婚姻方面的律师,55岁男子娶残障女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7 16: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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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河南省驻马店市举办了一场特殊的婚礼,婚礼的男女主角与大家想象的不太一样,不是俊男靓女,男主角是一位中年男子,女主角是一位年仅22岁智力有残疾的姑娘,这个智力有残疾的姑娘婚礼上不停的哭泣,毫无任何喜悦之情。

20岁智障女嫁55岁老汉,法律如何规定?农村残疾人婚姻有效吗

此事也引发了大家的热议,这样的婚姻有效么?如果“残障”姑娘不愿意,算不算强迫婚姻呢?

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实施后,只有三种情况下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分别是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结婚年龄三种情况,显然,像“智障女”这样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问题,法律并没有作出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的规定。从法理上来分析,这样的婚姻不属于法定的无效情形。

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0岁智障女嫁55岁老汉,法律如何规定?农村残疾人婚姻有效吗

这又说明,婚姻的男女双方当事人要处于完全的自愿状态,双方都有表示愿意和对方结婚的意愿,那么“智障女”对于是否愿意结婚是一种怎么的表示方式呢?

对于处理这样的问题,应该视“智障女”的精神认知状态而分情况来处理:

第一种情况,如果“智障女”的残障程度经司法程序认定不是很严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智障女”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表示愿意结婚,监护人也同意其结婚,那么这样的婚姻就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第二种情况,如果“智障女”的残障程度已经达到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程度,根本无法表达意愿,那么即使监护人同意结婚,那么这样的婚姻在实务种一般认定为无效,因为不能确定“智障女”是否处于自愿状态。这种情况下,如果监护人再逼迫“智障女”结婚,那么就涉嫌干涉婚姻自由了。

本事件中,双方未领取结婚证,未正式登记结婚。如果仅仅是举办结婚仪式,男女双方目前还不是合法夫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经鉴定,智障女智力低下、性防御能弱,而男方利用女方智障女智力低下、性防御能弱这一条件,发生性关系,且情节严重的,或涉嫌强奸罪。

案例中的22岁姑娘的婚姻到底应该如何定性,还要结合姑娘的感知能力、认知状态来综合考虑,不能一概而论。

之所以会发生这样案例,或许是因为女方父母想为她找一个依靠,以免以后孤苦无依;或许是因男方想要传宗接代,延续香火,这背后的原因可能蕴含着太多的无奈,但是还是要从法律的角度理性看待这个问题,您对此事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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