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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找律师怎么处理,打架轻伤警察一定要追究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4 23:59:40

生活中,因为口角争吵,发生打架斗殴的,报警立案的,并不少,轻则调解结案或者治安处罚,重则刑事案件,接受法院的制裁。打架斗殴是一种不好的行为,可能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反过来将也有可能伤害自己身体。我们通过以下这则案件,了解打架斗殴行为,可能面临哪些法律的处罚:

打架造成轻伤一级,警察这样处理

案情回顾:龙某梅驾驶其鄂DV63×ד日产”牌越野汽车,载其妻子张某、姨妹张某明、岳母张某琼、侄女张某筠等人,回家途经松滋市南海镇麻城垱村十一组李某和家附近路段时,与赶鸭子经过该路段的李某和相遇。因车灯晃眼,李某和与龙某梅发生口角,继而纠缠打斗。李某和的妻子尤某翠见状,叫来被告人李某才(李某和的弟弟)劝架。被告人李某才到达现场后,见李某和身上有多处伤痕,认为李某和吃了亏,非常气愤,为报复龙某梅,朝龙某梅的鼻子打了一拳,致龙某梅的双侧鼻骨骨折。经湖北省松滋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龙某梅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李某和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庭审过程中,因被告人李某才未聘请辩护人,主审法官耐心向其释明法律规定及被告人的法定权利。经过公正庄严的法庭审理,同时在公诉人专业的发问和扎实的证据面前,被告人李某才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悔罪。

案件结果:被告人李某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本案系因民间矛盾而引发,被告人李某才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坦白,且在审理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才与被害人龙某梅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积极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且被害人龙某梅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才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打架造成轻伤一级,警察这样处理

案件分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轻伤一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二级双侧鼻梁骨折当然符合刑事立案标准。本案中受害人主动赔偿,坦白,与当事人达成和解,都是其轻判的原因。

如果打架斗殴,只是轻微的打架斗殴,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刑法》规定,多人参与的,以聚众斗殴罪处罚,聚众斗殴中只处罚首要分子。同时,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

打架斗殴行为的后果,轻则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有法律依据: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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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都是有可能的。日常生活中,应该尽量避免打架斗殴行为。有任何法律疑惑或者需要法律帮助的,可以关注我们,私信咨询,有专业的律师免费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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